词条 | 邢台市档案馆 |
释义 | 简介邢台市档案局(馆)成立于1961年5月,是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设办公室、法规科、县市区业务督导科、市直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档案收集编研科、科技教育科。馆址邢台市红星街62号。 馆藏介绍邢台市档案馆收藏了1865-1999年邢台市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旧政权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后档案、资料10万余卷(册),排列上架总长度150米。主要内容包括: 1、旧政权档案:有在华外国教会,清代土地、国民党区执委、县党部,伪顺德道公署、一贯道、九宫道等的档案。 2、革命历史档案:有中国人民银行冀南总行、冀南分行、太行分行的档案,有1945年邢台解放后至1949年10月建国前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形成的档案。 3、建国后档案,有全市党政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重要档案有1966年邢台地震和抗震救灾档案。 4、馆藏资料有清康熙以来县志、府志;有《前进报》 、《邢台日报》、《邢台市新闻》、《邢台晨报》、《牛城晚报》,有各县大事记,组织史资料等。 机构职责办公室职责 一、文件的归档、收发及上呈下达和印鉴管理; 二、各项综合性登记、统计,检查; 三、党政会议记录、传达、督查; 四、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协调馆内外关系,做好对外接待; 五、承办和处理馆内临时性工作 业务指导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对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组织对在建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及认可; 三、接受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档案的移交; 四、征集本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 五、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审查核实登记,鉴定。 六、组织基层的档案管理上等升级达标活动,推动城建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管理室职责 一、按照建设部制定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对馆藏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和建立帐册。 二、管理档案库房,控制库房温湿度,做好“七防”工作,保持库房清洁卫生,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接收档案资料,办理移交手续;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制检索工具。 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接待查档人员,并及时收集和统计利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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