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兴贤 |
释义 | 兴贤:兴,举用也;兴贤,谈进用人才。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 东乡县上池里阳村人),汉族。1085年,哲宗即位,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全被废除。王安石变法,使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兴贤》是他为后来的改革制造声势的文章。 原文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势,古今之通义,流俗所共知耳。何治安之世有之而能兴,昏乱之世虽有之亦不兴?盖用之与不用之谓矣。有贤而用,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 商之兴也,有仲虺①、伊尹,其衰也,亦有三仁②。周之兴也,同心者十人,其衰也,亦有祭公谋父、内史过。两汉之兴也,有萧、曹、寇、邓之徒,其衰也,亦有王嘉、傅喜、陈蕃、李固之众。魏、晋而下,至于李唐,不可遍举,然其间兴衰之世,亦皆同也。由此观之,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可不慎欤? 今犹古也,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今之士民亦古之士民。古虽扰攘之际,犹有贤能若是之众,况今太宁,岂曰无之?在君上用之而已。博询众庶,则才能者进矣;不有忌讳,则谠直③之路开矣;不迩④小人,则谗谀者自远矣;不拘文牵俗,则守职者辨治矣;不责人以细过,则能吏之志得以尽其效矣。苟行此道,则何虑不跨两汉、轶⑤三代,然后践五帝、三皇之涂哉。 古文注释1、仲虺:商汤左相,奚仲之后,汤王归夏,至大峒时,仲虺作诰以告汤。 2、三仁:三位仁人,指微子、箕子、王子比干。 3、谠直:正直的言论。 4、迩:接近。 5、轶:超过、超越。 译文国家都是因为任用贤能的人才能兴盛,因为不用贤能之人而专凭君主一己之见而衰败。这两点,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古往今来都是这样,也是一般人所能认同的。可为什么和平安定的时代,有了贤能之人,就能够兴盛;混乱动荡的年代即使有这样的人也不能兴盛呢?这就在于是否任用这些贤能之人了。有了贤能的人并加以任用,这是国家的福气;有了贤能的人却不用,就像没有一样。商朝的兴起,有仲虺、伊尹这样的贤臣,等到衰败时,也有三仁(微子、箕子、比干)这样的贤人;周朝兴起时,有与武王同心同德的十位贤臣,等到衰败时,也有祭公谋父、内史过这样的贤臣;两汉兴起时,有萧何、曹参、寇恂、邓禹这样的人,等到衰败时,也有王嘉、傅喜、陈蕃、李固这样众多的贤人。从魏晋以后,一直到唐朝,这样的贤人很多,不能全部列举,而这其中有的出现在兴盛的时代,有的出现在衰败的时代,也和上面所说的相同。由此看来,有贤能之人并加以任用,是国家的福气;有了贤能的人却不用,就像没有一样。对于这种情况,怎么不应该慎重的对待呢?现今的情况,和古代是相通的。现今的天下,就如同古代的天下。现今的士人和民众,也如同古代的士人和民众。古代在扰动不安的时代,还有像以上所说的那么多的贤能之人,何况现今太平安宁,怎么能说没有贤人呢? 这就在于君主和处于上位的人如何任用了。广泛的征求众人的意见,有才能的人就能进用了;没有忌讳的事情,人们就敢于直言进谏了;不亲近小人,那些进谗阿谀之人就被疏远了;不斤斤计较于文牍细节,受制于世俗之见,主管相关部门的人就能够明辨的处理事务了;不挑别人的小毛病,有办事能力的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设想以达到相应的效果了。如果能够这样做,还怕不会超越两汉,胜过三代而达到五帝三皇那样的盛世么? 作者简介简述作者王安石,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死后谥号“文”。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刘熙载),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有《临川先生文集》。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1042年(庆历二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1067年(治平四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1069年(熙宁二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改革家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改革家”,柏杨曾将管仲,商鞅,诸葛亮,王猛,王安石,张居正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六个政治家”。 写作背景1058年(嘉佑三年)十月,正在提点江东刑狱任上的王安石,被调到中央出任三司度支判官的时候。为了挽救危机、振兴国家、巩固封建统治,他充分利用这次调动工作的空隙,把他从政以来的实践经验,和多年的理论思考,所形成的变法思想,加以总结归纳和整理,撰成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建议仁宗为国家的振兴,实行“变法”。两年后,王安石改任知制诰,又写了《上时政书》,重申前议。 1069年2月,宋神宗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也称募役法)、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税法;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保甲养马法)、设置军器监;还改革学校与科举制度,裁并州县等。在神宗主持下,新法基本上得到推行。1085年,哲宗即位,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全被废除。王安石变法,使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兴贤》是他为后来的改革制造声势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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