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兴化市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兴化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政府部门效能,更好地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服务而设立的“一站式”集中办公服务机构。 中心于2003年12月28日正式揭牌运行,现坐落于市长安南路金融大厦内,共有26个部门和单位在“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132项,工作人员近百名,“中心”有宽敞的服务大厅,服务窗口38个,并设有结算中心和商务中心,主要履行有关行政许可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也在“中心”设立了效能监察机构。 “中心”对所有办理事项实行“六公开”和“五制办理”。“六公开”即实行许可事项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六项公开。“五制办理”即实行即办事项直接办理制,一般事项承诺办理制,联办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不予办理事项的明确答复制。对行政许可(服务)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承诺办结”的机制。 “中心”将努力实现“办事环节再精简、办事条件再明晰、办事时限再缩短、一站式审批再完善”的工作目标,积极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最佳投资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主要职责1.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生产性、经营性等项目需报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2.办理基础设施使用权方面的审批。 3.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4.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5.办理经济服务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机构设置1)秘书科①负责中心的文秘、机要、财务、档案、保密、接待、车辆调度、综合治理、安全卫生等工作。 ②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字材料,对中心制发的文件进行审核和发送前的统一把关。 ③负责中心的宣传工作、信息工作,编印内部简报、通报。 ④负责中心的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党群工团等工作。 ⑤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运行、维护、升级工作。 ⑥组织开展中心的各项活动,加强中心的文化建设。 ⑦组织和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业务科①负责进入中心的审批(审核、核准)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工作。 ②做好联办件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联办协调会议的会务工作。 ③对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和市领导交办的各种限时办结的项目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协调。 ④负责做好与项目审批(审核、核准)有关的会议纪要、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⑤负责“周例会”的会务工作。 ⑥收集、整理各窗口的各类业务报表,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督查科①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和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③负责对窗口的办件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统计,做好分析、总结、评估工作。 ④督促落实“周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 ⑤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⑥负责纪检监督工作,起草与窗口管理、督查管理有关的文字材料。 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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