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星法院 |
释义 | 1570年,伊丽莎白一世将枢密院的司法委员会改组为直属女王的皇家出版法庭,即“星法院”,以加强封建统治,组成人员包括枢密院人员和大法官三人。规定只有经过女王特许的印刷商才能成为会员,只有公司会员和其他特许者才能从事印刷出版。星法院颁布特别法令,也就是著名的“星法院法令”,严厉管制出版活动,如一切印刷品均须送皇家出版公司登记;皇家特许出版公司有搜查、扣押、没收非法出版物及逮捕嫌疑犯的权力等。该法令一直维持到1641年,是英国新兴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最大桎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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