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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信用炒作公司
释义

经常在淘宝网上买东西的顾客都知道“红心、钻石和皇冠”的区别——这代表了淘宝网购平台上店铺信用的评价系统,根据买家和卖家成交笔数和好评率而逐渐递增,换言之,皇冠卖家比红心卖家通常更值得信赖。也因此,巨大的利益驱动背后,“信用炒作”这样的“特殊行业”应运而生。

信用炒作公司

简介

3.38亿网民、210万个网站、1亿个博客空间,这些不断刷新的中国互联网数据显示着人们对于互联网的依赖,让互联网成为巨大的市场。电子商务成为其中的受益者之一。而互联网上有些人做着一些形形色色的生意,有人靠倒卖网游装备为生,有人把发帖和删帖做成大生意,有人靠刷信用忽悠人……

淘宝某些卖家生意不好,和卖家店铺信用度的高低有关。而很多新卖家有提高信用度的需求,开始涉足信用炒作,并逐步成为中国最大炒作淘宝信用的公司。

炒作方式

依赖淘宝网灰色生存的信用炒作公司,从2006年开始兴起,在2007、2008年已经炉火纯青,遍地开花。而2009年会不会成为它们终结的一年,到目前来说还是一个未知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这类公司有近500家,规模不等,50人以上的不到10家,大多数都是松散联盟或个人。而它们的服务对象是需要炒作信用的5万~6万卖家,以每家消费300~500元计,那么这一市场在1500万~3000万元之间。

2006年其实是电子商务开始强势上行的年份,这一年,淘宝网销售额超过了沃尔玛和易初莲花在中国的销售总额。时至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第十个年头,电子商务正逐渐成为中国市场销售渠道的重要一环。

灰色地带在这一市场中畸形生存着,他们养活了一些类似于“黑客”的生意人,满足了一些需要靠信用推进销售的卖家需求,但是他们却将深深伤害这一产业。

目前最为普遍的信用炒作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互动交易,又称互刷,第二种招募专职买家代刷。

1.互动交易炒作

又称互刷,该炒作方式速度较慢。主要做法就是把有意向炒作信用的卖家集合起来,由炒作公司提供操作平台。炒作卖家在该平台注册后,进行卖家相互之间的假交易,以此赚取好评。简单来说,除了不真实发货,其他程序都跟真实交易一样。

2.只卖不买炒作

该炒作方式炒作速度较快。选择此类方式炒作信用的卖家均有一定经济基础,或兼职开店。与第一种方法不同的是,该手法不需要卖家参与购买其他卖家的商品,而是由信用炒作公司在全国各地聘用专职买家,这些专职买家按购买商品的多少提成。

当然卖家也可以选择比较快的第二种方式,由原信保宝平台在全国各地招聘一些专职买家来拍宝贝,迅速为客户积累交易量。所有的流程跟平时在淘宝买卖东西是一模一样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没有把货真的发出去。当然卖家使用这个平台需要支付的费用则更高些。

信用炒作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成本大致分三部分:销售成本占30%,即雇人在各类论坛以及聊天群内发布消息,联系潜在客户的成本;管理成本占10%,即平台的搭建、运营以及整体筹划的成本;其余的为操作成本,即发给为其刷信用的职业买家的工资,大体上是计件发放,买家拍得越多就赚得越多。

在这个链条中,为信用炒作平台工作的职业买家则多为经营状况不佳的网店店主,光靠店铺无法营生而另辟财源。

起初,网店刷一个皇冠级别要1万元,利润率甚至可以达到70%~80%;而到了2008年,越来越多的公司涌入这一市场,刷一个皇冠级降到了7000~8000元;而如今,这一价格已经迅速滑落到1000多元。

同样随着越来越多卖家的信用是刷出来的,买家也开始对卖家的信用更为谨慎。淘宝网也开始与这个灰色市场的不正常现象斗争。一个冠如果一个月来刷,不正常的交易记录就会给淘宝一个月的机会来查你。而他快刷控制在五六天完成,只给淘宝五六天的机会查,很大程度降低了店家的危险。

对策

淘宝网宣布于2009年6月24日发布第二代安全稽查监控系统,主要就是为了监控此类行为。截至7月21日,有9777家店铺由于进行了虚假交易和炒作信用等被查封。

这或许只是网丫网退出这一市场的原因之一。有外界质疑,因为利润大幅下降,退出信用炒作并自爆黑幕是网丫网的金蝉脱壳之计。杜朋运对此并不认同。

从淘宝网内部人士处也了解到,在3月底到4月初,淘宝已经与物流方面达成了合作,目前所有的交易物流过程已经在监控之中。

代表网站

网丫网 网丫网这个名字大多数人不会熟悉,就是这个公司,2006年开始开发了信用炒作平台——“信保宝”系统,一度占据了高达70%的信用炒作市场,一直被称为国内最大信用炒作公司。如今网丫网已经决定洗手不干了,开始披露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

2006年底,网丫意识到淘宝某些卖家生意不好,和卖家店铺信用度的高低有关。而很多新卖家有提高信用度的需求,开始涉足信用炒作,并逐步成为中国最大炒作淘宝信用的公司。

5月初,全国原最大的淘宝信用炒作公司网丫旗下信保宝正式宣布:退出炒作行列。网丫网会对购买相关服务的网店店主负责,按照店主们的意愿,或逐步返回卖家的流动资金,或转成其它产品及服务。7月26日再次发表此声明。

在淘宝上,几乎绝大多数的卖家都有刷信用的意识,比如一笔交易分成多次完成,以累积交易量;比如朋友之间相互买东西,创造虚假的交易。在淘宝上买东西基本不把信用这种东西当回事。一个熟知游戏规则的买家说出了很多买家的心声,也说出了淘宝网原有信用评价体系的尴尬。

交易量不能简单等同于信用水准,出货量的大小只是卖家实力某一方面的体现,淘宝从源头的观念上信用等级的评判标准,才是最重要的,杜朋运还认为。

淘宝或许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淘宝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淘宝实施的并非单一的交易评价体系,另外还有一套动态评分来帮助买家了解店铺,包括商品与描述的相符程度、卖家的服务态度及发货速度等三个指标。淘宝试图用“交易评价+店铺评分”来改变原有的评价体系。

淘宝自然也深知信用体系对于买卖双方和网购平台的重要性。目前淘宝的后台数据非常强大,如果再出现刷信用的状况,会在第一时间监控到并且一一进行惩罚,淘宝内部人士不忘强调这一点。

网丫依然有能力为客户进行信用炒作并取得可观的利润。退出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公司业务已经转向网店托管,信用炒作的贡献仅占其公司业务的30%。二是炒作信用毕竟对电子商务的诚信造成了恶劣影响,再这样下去,网购市场就会死路一条。

法律

法律规范

律师界资深人士认为,这些“刷钻”以及挑动卖家闹事的人的行为,涉及《工商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工商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注册公司的“刷钻”,可以用超出经营范围、非法经营等罪名作出处罚。超出一定金额的可以按照《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有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意愿,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且造成了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追究民事赔偿责任,金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的,可以按照中国《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其刑事责任。情况特别恶劣的,可以直接按照相关法律中“诈骗罪”的条例予以判处。

一是从合同法角度来看

淘宝在注册协议中明文禁止该类行为,因此,淘宝针对刷信用或刷钻的卖家,是可以按照双方注册协议约定的违约性责任进行处理的,比如封号等;

二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三是针对帮助卖家恶意刷信用的公司

尤其是公开叫嚣帮助造假宣传的公司,如果根本未登记注册成公司,或者即使登记成公司,但肯定超越了经营范围,毕竟存在扰乱市场、非法经营的行为,因此可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由其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

小建议

一,在炒信用集团垂死反扑下,淘宝必须首先控制住因为系统自查造成极少数误伤卖家的恐慌,及时、主动对卖家进行安抚,不要让这种恐慌蔓延。

这样才能有力遏制炒信用集团利用没有参与信用炒作的卖家对淘宝进行的攻击和诋毁。只要没有参与信用炒作的卖家认清事实,明白淘宝诚信自查行动是为了淘宝市场及电子商务行业的良性循环发展,就算是一时的误判,也不要过于激动,被不良分子加以利用,通过正常的方式和途径和淘宝沟通,相信清者自清,卖家就是淘宝网的上帝,淘宝网不会傻到和自己的客户做对,不会因为打击淘宝信用这一正当行为,造成客户的流失。

二、让所有的卖家,特别是那些曾经参与信用炒作的卖家认识到: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总归会被查出来的。

一旦这些卖家意识到,如果还通过炒信用的方式达到店铺的成长和销量的增加,无论这个利益有多大,都将是短暂的。如果消费者不买账了,你有再高的信用也是废纸一堆,你的生意就彻底没了。事实上,网丫也正是站在行业的高度深刻认识到这一严重后果,才放弃了短暂的高额利润及善后工作的巨大损失。

三、淘宝网一定要坚持此前的鼓励政策——对于主动认错的卖家,既往不咎,不处罚,不公布。主犯严办,从者不究,举报有奖。而且这种鼓励政策最好持续个1年。这样,那些炒过信用的卖家,才能彻底放心,才可能不再去删除自己的虚假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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