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程序 |
释义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信息系统工程领域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是独立第三方机构为信息系统工程提供的规划与组织、协调与沟通、控制与管理、监督与评价方面的服务,其目的是支持与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的成功。 中文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程序 外文名:Information system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qualification assessment 程序简介1.事项名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程序 2.行政许可期限:自收到申报材料之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涉及本办的有关手续。。 3.实施机关或组织: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4.咨询联系方式:400-690-2007 5.被许可人:各有关企业 6.准予行政许可方式:单独授予 7.行政许可类型:普通许可 8.有无收费:有 9.有无年检:有 10.设立理由:实现信息化建设工程安全、高效、保质完成。 11.实施行政许可依据:《信息化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 12.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1) 甲级 1)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0名; 2)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 财务状况良好; 4)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 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 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 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12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1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 (2) 乙级 1)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 财务状况良好; 4)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 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 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 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9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5个400万元以上项目)。 (3) 丙级 1)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名; 2)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 财务状况良好; 4)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 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较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 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 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6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300万元以上或者4个150万元以上项目)。 申请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13. 办理程序:资质评定按照评审和审批分离的原则进行。申请单位应先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再按程序提出申请,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 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申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评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申请丙级资质的评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程序: (1)申请单位向评审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评审机构按权限对申请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3)评审机构将评审报告反馈给申请单位,同时评审工作备案表报信息办。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甲级、乙级)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向所在信息办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资料、评审机构出具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报告》 (2)信息办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后,将有关资料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资质办); (3)部资质办将信息办上报的申请单位的有关材料进行登录、综合和程序审查; (4)部资质办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的监理资质进行审核; (5)信息产业部审批申请单位的监理资质,对通过审批的单位颁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对未通过审批的单位,由部资质办将有关意见反馈给信息办;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向信息办提交下列资料:1)申请资料;2)评审机构出具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报告》 (2)信息办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审批,对通过审批的单位,信息办将有关资料报部资质办备案,对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告知申请单位; (3)部资质办将信息办上报的有关资料进行登录备案,如有异议,反馈信息办;对通过备案的单位颁发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安全质量很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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