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邵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新邵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邵阳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运销股 、财会股、盐政股等。 领导介绍: 黄堂快 :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配送站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新邵县盐业配送站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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