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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津县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简介

新津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现有内设科室9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派出机构1个。负责全县12个乡镇3000余纳税户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款的征收、管理工作。全局共有干部职工88人,其中妇女干部39人,占全局人数的44%,中共党员51人,占全局人数的58%,大专以上学历的有84人,占总人数的95%以上。

机构荣誉

机构组建以来,新津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收入从成立之初的2,539万元上升至2009年的73,800万元,连年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增长近28倍。2009年,较上年同期增收35,000万元,在全成都市国税局增幅排名第一。各项工作受到了省、市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连续多年被评为成都市国税局和新津县委、政府的“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文明创建硕果累累。自1999年被新津县委、政府授予“文明行业”荣誉称号以来, 县局领导班子连续6年被县委授予 “四好班子”荣誉称号,200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获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2008年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现全局拥有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局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巾帼文明岗”1个,市级“优质服务示范窗口”1个,市局级“优质服务窗口”5个,县级“十佳青年文明号”1个,有市局和县级优质服务标兵、党员先锋模范岗、巾帼文明示范标兵多人,全局文明创建活动实现了“满堂红”。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和本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蒋波: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吴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征收管理科,联系税源管理一科的工作;

陶红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联系税务分局的工作;

谢宇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稽查局、信息中心,联系税源管理二科的工作;

徐平: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科),联系税源管理三科的工作。

机构设置

四川省新津县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新津县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

新津县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10个,名称统一称“科”,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本局的后勤保障工作;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科

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措施;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参与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3)纳税服务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与收入核算科合署办公

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受理税务登记(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发布欠税公告;资格核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办理发票购领、缴销;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有关税法宣传;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4)征收管理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组织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5)人事教育科

负责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精神文明建设等。负责承担本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等。

(7)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对五津镇所辖的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8)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对花源镇、花桥镇、新平镇、兴义镇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9)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对邓双镇、永商镇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10)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2.直属机构

新津县国家税务局设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稽查局负责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3.派出机构

新津县国家税务局设1个税务分局,为县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第一税务分局主要承担所辖税源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金华镇、普兴镇、安西镇、方兴镇、文井乡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约谈,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

4.事业单位

新津县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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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0: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