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1994年7月,按照国家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正式成立,为正厅级全职能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 行政处(室)(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 3.流转税管理处 4.所得税管理处 5.征收管理处 6.财务管理处 7.计划统计处 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9.国际税务管理处 10.人事处 11.教育处 12.监察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收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全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做好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处(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级别为正处级)、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 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 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6.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7.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 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9.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 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 下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 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2.直属税务局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石油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石油税收的政策管理和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石油税收的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对所属机构石油税收政策和具体征管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对跨地区石油增值税划拨入库工作进行审批;负责对石油税收的征收入库和跨地区石油增值税税款的划拨入库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对石油税收的税源进行监控,对石油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负责协调跨地(州、市)涉油地区国税局之间的工作关系及石油征收管理范围的界定;负责协调石油企业与跨地区石油税收重大问题的工作关系;负责石油税收业务培训工作。 直属税务局下设南疆直属税务分局、北疆直属税务分局、东疆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事业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2.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3.培训中心 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培训中心下设新疆国税局乌鲁木齐培训中心、新疆国税局伊犁培训中心、新疆国税局喀什培训中心,级别为副处级。 4.税收科学研究所 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5.新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新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为正处级机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其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地市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系统下辖18个地、州、市国税局和109个县(市、区)国税局(分局),98个税务分局(所)。尚有民丰、柯枰、伊吾、裕民、青河、吉木乃、阿合奇、塔什库尔干8个县未分设税务机构,由国税代为履行地税的征收职能。 自治区国税局所属机构: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2.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3.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 4.阿勒泰地区国家税务局 5.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6.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7.哈密地区国家税务局 8.吐鲁番地区国家税务局 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10.阿克苏地区国家税务局 11.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12.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 13.和田地区国家税务局 14.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 15.石河子国家税务局 16.阿拉尔国家税务局 17.图木舒克国家税务局 18.五家渠国家税务局 所属机构中,除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为副厅级外,其余十七个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级别为正处级。 领导信息佟伟(党组书记、局长) 佟伟,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北京市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曾在博州财政局、新疆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曾任新疆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处长,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处长,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2000年8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6年12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刘建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新,男,汉族,1954年7月出生,陕西省延长县人。 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曾在南疆军区、喀什军分区、东疆军区、哈密军分区服役,曾在新疆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工作,曾任新疆自治区税务局涉外税政处副处长、处长,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0年8月任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 2004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阿不都克里木·买买艾力(党组成员、副局长) 阿不都克里木·买买艾力,男,维吾尔族,新疆巴楚县人,1954年6月出生,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69年8月在新疆博乐县插队,1974年1月在博乐县任民办教师,1975年10月在新疆财校学习;1977年8月在新疆博州财税局工作;1984年8月在博州税务局工作,历任税政二科副科长,博乐市税务局局长,博州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4年7月任新疆克州国税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01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2004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监察室主任。 2006年12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宗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宗杰,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河南省虞城县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班学历,毕业于河南大学经济学专业,长春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曾在虞城县杜集公社、商丘地区税务局、商丘市税务局工作先后任科员、科长、局长。2000年10月至2007年6月,先后任河南省国税局退税处处长,焦作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南省国税局人事处处长。 2004年被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为副厅级后备干部。 2007年6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徐岩(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徐岩,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甘肃武威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曾在奎屯西郊农场接受再教育,曾在伊宁市财政局工作,曾任伊宁市财政局副局长,伊宁市税务局副局长、局长,伊犁地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自治区国税局人事处处长、计划统计处处长。2006年3月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李桓(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桓,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新疆木垒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经济法专业。曾在木垒县税务局工作,曾任奇台县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博州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博州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于2000.10-2002.10在山东省国税局挂职任征管处副处长),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处处长,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3月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领导致辞欢迎光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是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于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正式成立。新疆国税实行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下辖18个地(州、市)国家税务局、111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税务机构分设以来,新疆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国税、服务科学发展,突出抓好组织收入和税收服务工作,坚持依法治税、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连年超额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为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新疆国税门户网站是自治区国税局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为进一步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而建设的综合性信息化交流服务平台,它是一座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沟通与交流的桥梁,是“奉献、法治、责任、和谐”这一新疆国税人的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新疆国税纳税服务网站以打造真正的“网上税务局”为目标,开设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在线办事、政策法规、公众互动、国税风采等栏目,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增进征纳互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相信网站的建立,将为您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同时也通过这个平台认真接受您的监督以及各项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新疆国税愿与您携手共进,为建设新疆更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党组书记、局长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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