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安县林业局 |
释义 | 简介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林业局承担着全县林果业资源培育、资源管理、资源开发三大任务。 部门建设林业局下属办公室、计财股、营林股、林政股、林技站、法制室、湿地办、森防站、退耕天保中心、招商办、生态园、执法大队、木材检查站、郁山林场、林科所、林地办、森林公安分局。 办公室: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创建、计生、党务、人事、妇联、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财股: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林果产品加工、林业产业开发等林业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林业统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营林股(加挂新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编制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中短期规划;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制定和落实年度造林规划,组织起草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方面的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林政股:落实林业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木、竹林凭证采伐与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负责林业规费征收和林业行政案件稽查,指导林木检查站工作。管理林地林权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事项。 林技站:组织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为全县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实施全县林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开展林业技术攻关、学术交流、新技术引进和推广等工作;参与制订林业技术标准,承担林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为全县经济林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指导国有苗圃、苗木基地等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林木和种质资源调查和种苗质量检验、监督工作;承担全县苗木普查和良种选育工作。负责经济林建设、果树生产技术推广指导、技术服务。 森防站:承担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森防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指导等工作。 退耕天保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新安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工程实施,组织工程建设年度验收;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和效益监测工作;组织工程建设调查研究,汇总工程建设情况及材料上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新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工程实施,组织工程建设年度验收;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和效益监测工作;组织工程建设调查研究,汇总工程建设情况及材料上报。 森林公安分局: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事件,负责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维护林业生产秩序;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管理森林消防突击队工作;联系林业检察和林业法规,依据国家林业局的授权,代行《森林法》第三十九、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郁山林场:负责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培育和保护工作,合理经营和开发国有林场资源。 新安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开展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承担林业技术攻关项目。从事林业育苗,园林绿化等经营活动。 生态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县城生态园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定和落实生态园管理制度,科学经营,促进生态园经济发展,走以园养园的道路。 木材检查站:负责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竹材等活动,协助林政股开展林政稽查。 湿地保护管理站:负责保护和管理新安湿地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各类景观;负责湿地资源监测、科学试验、专题研究、科技宣传、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湿地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工作;处理湿地保护工作日常事务,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招商办: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 林地办: 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负责组织林业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及执法证件的审办、年审工作;负责解答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及其它林业法制方面的工作。 法制室:对以县林业局为执法主体查处的所有林业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对全局林业行政执法情况(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对林业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负责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办、年审、发放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以林业局为执法主体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接受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全县各界对有关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负责对林业行政执法相对人进行法律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其他工作。 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征占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封山育林、湿地保护等方面所有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及其它管理工作。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和荣誉90年以来,全县实施“兴果致富、造林灭荒、生态林业建设”三大战略, 林业得到了长足发展。1998年全县抓住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的机遇, 争取国家年投入林业建设532万元,以建设生态林业县为目标,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工程造林,进行山、水、田、林、路 综合治理,并结合资源优势建设森林公园, 实施旅游开发战略,努力振兴林业经济,再造新安秀美山川。 97年以来新安县林业局获国家、部委及省、 市单项奖和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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