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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
释义

机构简介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是2004年全县机构改革中由原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局整合后成立的政府工作机构。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和测绘事业。

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113人,拥有18个股室和6个二级机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征地拆迁事务所、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测绘队);下辖19个乡镇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基层国土工作人员109人。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是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先后被评为湘潭市文明单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达标单位、市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责任目标考核达标单位。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后勤、档案、办会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等工作;监督各部门和国土资源中心所及时地贯彻局党委的各项决策;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领导的指示;认真组织调研,为局党委的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人事政工股

承办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手续,负责绩效考核、权限内的人事任免、调配和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呈报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统战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编制财务计划,负责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缴、使用和监管;承办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矿产品销售凭证的监管,会同财政部门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进行初审;负责局直属单位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

四、纪检监察室

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全系统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命令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受理管辖范围的党员和公务员及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控告、检举和查办工作;负责受理管辖范围的党员和公务员及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机关处理不服的申诉;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局长办公会布置事项的跟踪监督与问责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平时考核和相关资料与数据的提供。

五、地籍股

负责土地勘界、确权、登记、发证、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土地统计和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更新与维护;承办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六、建设用地股

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和个人住房建设审(核)批;检查、监督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情况;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

七、规划耕保股

制定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土资源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立项、审查与验收;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八、地产股

负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管理;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具体工作;负责改变土地原批准用途的审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组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备案土地估价结果。

九、矿产资源股

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维护开采秩序,进行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管理;负责建矿立项、采矿权登记、延续、变更、注销、转让审(核)批和采矿权招、拍、挂工作;参与调处矿权争议、查处非法采矿活动;负责矿山闭坑地质报告、采矿权与矿产储量评估机构资格、评估结果审核;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十、地环地勘股

负责地质灾害勘查登记、治理方案和防灾项目立项审核、资金管理;负责饮用矿泉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确认、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和地勘立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调处地质勘查争议;负责地质资料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审核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和本县地勘单位资质;参与地质灾害处理;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评价和预防。

十一、易俗河分局

负责经开区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负责经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负责经开区内的工、商业等用地出让工作;依法查处闲置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查经开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负责经开区用地征地拆迁;负责协助经开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行使经开区内土地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九华国土分局

负责入园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负责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负责园区内的工、商业等用地出让工作;依法查处闲置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查园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负责园区用地征地拆迁;负责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行使园区内土地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二级机构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和实施对本县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察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和实施对本县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现场勘验,并提交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和查处意见,及时下达处罚决定。发现重大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上报;负责对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决定的督办;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完成湘潭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和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征地拆迁事务所

负责全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作。报请县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点丈量,按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报局公布;签订征地拆迁协议,根据协议发放补偿费,并及时搞好拆迁腾地事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用地报批、处理征地范围内的权属纠纷、组织听证等工作;做好数据证据保全,对每个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实施土地储备计划,通过收购和依法收回、征用、优先购买、置换等方式取得土地,并进行储备和前期开发。

四、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受理、组织好全县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受理、完成全县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工作;受理、组织好全县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协调好与县招拍挂委员会的汇报、传达、相关会议组织工作。

五、土地整理中心

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和整理示范;负责承办对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和复核;负责管理和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项资金;负责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专用项目的咨询服务与评价;负责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并开展有关宣传、技术培训与经验交流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测绘队

负责对全县测绘行业的管理,包括新申报测绘资质审核、测绘任务登记、基础测绘任务计划编制、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来组织与个人来本县测绘的事项;管理和保护国家测绘基准点和测量控制网;监管测绘单位测绘行为和各类测绘成果;依法调查处理违法测绘案件。

领导信息

聂建军: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李红专: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务、办公室、信访维稳与社会综治、老干、政务中心工作,联系青山桥、石鼓、分水国土资源中心所。

朱建阳:副局长,分管财务、地产、储备、交易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联系茶恩寺、中路铺、白石国土资源中心所。

韩天任:副局长,负责天易示范区国土分局工作,联系易俗河、梅林桥国土资源中心所。

奚勇军:副局长,分管建设用地、规划、征拆,负责基建和新型城市化工作,联系射埠、锦石、排头、花石国土资源中心所。

冯辉:副局长,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事政工、矿管、法规、宣教工作,联系响塘、龙口、谭家山国土资源中心所。

彭志高: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地环地勘、测绘、工、青、妇与计育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联系石潭、杨嘉桥、乌石国土资源中心所。

陈宏望:分管耕保、整理、地籍、发证、信息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联系云湖桥、姜畲、河口国土资源中心所。

陈勇: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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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