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居者有其屋计划 |
释义 | § 简介 居者有其屋计划 (简称居屋计划;英语:Home Ownership Scheme)由前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於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公屋的市民提供另一种选择。此计划内兴建的屋苑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称居屋。 1973年,香港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计划,增加公共屋宇的单位数量。到了1978年,首批居者有其屋屋苑正式推出,它们分别是葵涌悦丽苑、观塘顺緻苑、柴湾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渔晖苑及沙田穗禾苑,当时这些单位的售价大约是12万港元。 有时发展商会参与居屋兴建,这些居屋就是「私人参建计划屋苑」,例子有旺角富荣花园、将军澳安宁花园、屯门龙门居、柴湾富欣花园及筲箕湾爱蝶湾。 2000年,香港爆发居屋短桩丑闻,位於沙田小沥源的愉翠苑有两幢大厦因短桩而被迫拆卸,而像天水围天颂苑这些短桩情况不算严重的居屋亦需要作维修工程。 § 历史 1973年,香港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计划,增加公共房屋的单位数量。到了1978年,首批居者有其屋屋苑正式推出,它们分别是葵涌悦丽苑、观塘顺致苑、柴湾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渔晖苑及沙田穗禾苑,当时这些单位的售价大约是12万港元。大多数居屋与出租公屋共用相同的楼宇设计,甚至由出租公屋改装而成。 居者有其屋计划 有时私人发展商会参与居屋兴建,这些居屋就是“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屋苑,例子有九龙湾丽晶花园、旺角富荣花园、将军澳安宁花园、屯门龙门居、柴湾康翠台、小西湾富欣花园及筲箕湾爱蝶湾。这类型居屋没有固定楼宇设计。 另有一种居屋就是“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计划”屋苑,只有美乐花园一个。 到了2002年,香港政府认为私人住宅物业应由私人发展商以市场作主导兴建,宣布无限期停止建造和售卖居屋。而当时仍然建筑中的居屋屋苑一部份转为公屋,如天水围俊宏轩及天逸邨等,另一部份则售予合作的发展商,如红磡红湾半岛则售予发展商新世界发展(新鸿基地产其后与新世界发展联合发展该物业)。 2009年起,香港楼市在金融海啸过后兴旺,新型的豪宅越建越多,呎价也不断增加,更带动附近一带较旧的私人住宅,打击了不少有意自置物业的中产和低层家庭。尽管政府在2010年1月至4月期间把所有居屋货尾单位推出发售,但单位为数不多,而且大部份都是分布于新界区,对于要到市区上班的人士相当不便;而地处市区的剩余居屋单位也出现了大批唐楼家庭及单身“80后”人士的“抢购潮”。尽管香港政府把所有剩余居屋“货尾”单位一次性推售,对于全香港大多数仍居于公屋或唐楼的中产人士仍未得到置业机会,故此这方法仍未达至普罗大众置业的目标。香港政府现正为此事作出考虑是否复建居屋。 2010年夏,香港政府进行资助市民置业的公众咨询,初步发现大部份市民都希望复建居屋。港府于是在8月11日初步表示会复建居屋,为基层市民置业。但房委会表示绝不会介入于新居屋的发展和建筑工程,另外不会进行太大规模兴建,而且申请此类居屋的家庭的有关要求也会有所不同,但也会低于平均市价出售,故称之为“非传统居屋” § 购买者的条件: 居者有其屋计划 (1)家庭成员不少于2名;(2)家庭总收入,每月在8 500元(以前为7 500元)以下;(3)申请人年满21岁;(4)申请人及其最少一名家庭成员须为香港永久居民,同时最近7年在香港居住;(5)任何家庭成员未拥有自置物业;(6)在购得居屋单位后,必须交回原租住公屋单位,或放弃住此单位的权利;(7)临时房屋区和平房区以及公共屋村(廉租屋)的住户,不受这些条件制约,但是若购得居屋后,必须将租的公屋单位交还房委会另行出租。 为使购买居屋的人能更多踊跃购买,香港政府又推出另一项资助措旆。即为购置居屋的人士担任保证人,以获得银行和财务机构的按揭贷款,而蒙受损失时可以得到赔偿,因而购楼者就可获得香港地区50多家银行或财务机构提供优厚的按揭条件。用绿表优先购楼的人士,其贷款额可高达楼价的九成半,而且还款期又可长达20年之久,而私人楼宇的住户,如果获准购买居屋时,其按揭贷款额也可达楼价的九成。 § 香港的“居屋”取代“公屋” 居者有其屋计划 “居屋”取代“公屋”是香港90年代的房屋策略。经过中东危机、石油大涨价,香港政府对未来十年房屋政策有了概括的叙述。至公元2000年时,香港可能有三分之二的家庭居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屋内。目前香港有592万人口,160万个家庭。其中,70万户左右自购居所,占44%左右,另外大约有10万个家庭,住在“居者有其屋”的房苑内。所以,大约有半数家庭“自置房屋”略少于半数住在房委会的屋宇内,不足5%人口住天寰屋内。如果未来10年,本港人口增长如80年代,到公元2000年,人口便增加至700万左右,共200万家庭。政府估计三分之二家庭自置居所,那就是133万户;这比现时的80万户,多53万户,所需住宅单位亦为53万个。这也就是说,未来十年每年要增添53 000个私人发展商供应“居者有其屋”及出售用的公屋单位。由这个数字可知地产会在未来十年内大有作为。政府的房屋政策,是增加“居屋”单位的供应,出租公屋单位会减少:同时,大力推行资助公屋家庭自置居所计划。不过,很明显的一点,是香港市民的收入不断增长,对前景有信心时,才会倾向于自购房屋。目前大多数公共屋宇的租金,每平方尺月租2元至3元,而且包括管理费及差饷。要这些居民自置居所,实旆“公屋富户”交双倍租,只是方法之一。如果像以前那样出售公房,看来没有太多家庭会响应。 § 主要有以下楼宇类型 : 十字型(Cruciform):最常见的居屋楼宇类型,例子包括:沙田嘉田苑、青衣岛青泰苑 风车型(Wind Mill):例子包括黄大仙天马苑、沙田穗禾苑 康和一、二型(Concorde):常见於九十年代居屋楼宇,例子包括天水围天富苑 Y型(Trident):常见於新市镇,例子包括沙田广林苑、黄大仙鹏程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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