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湘潭市农业局 |
释义 |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息科) (二)计财科(对外经济合作科 (三)法规科 (四)科技教育科 (五)市场信息科 (六)粮油作物科 (七)经济作物科 (八)蔬菜科(湘潭市蔬菜产销办公室) (九)人事科) 领导信息(党委书记、局长:秦广才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力科 党委成员、副局长:熊勇军 党委成员、纪委书记:刘小平 党委成员、工会主席:刘克云 党委成员、副局长:李满华 党委成员、总农艺师:刘新杰 副局长:张大力) 机构简介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市发〔2010〕4号)和《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潭市发〔2009〕3号),设立湘潭市农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根据湘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潭市编[2010]23号文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金融保险、税收、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相关政策。 (二)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减轻农民负担、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三)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负责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农产品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审批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生产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二)计财科(对外经济合作科负责局机关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建议,编报项目资金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招商引资、引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或参与管理我市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农业组织(机构)有关农业方面的合作、交流事务;协调农产品出口事务。 (三)法规科组织农业法律法规与规章的实施,推进农业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拟订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组织农业职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认证的有关工作。 (五)市场信息科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组织指导果蔬茶等农产品冷藏保鲜和仓储设施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范,依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拟订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 (六)粮油作物科拟订粮油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指导粮油作物产业化、新产品开发和加工工作;组织主导品种的筛选、确定和公告;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粮食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七)经济作物科拟订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指导经济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产业化和产品加工工作;组织主导品种的筛选、确定和公告;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八)蔬菜科(湘潭市蔬菜产销办公室)制定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蔬菜管理政策、蔬菜产销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镇蔬菜生产、加工、科研、技术推广、流通和农村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协调蔬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对全市蔬菜质量进行监测、管理;指导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市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参与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承办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工会按有关法律设置,工会主席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领导信息党委书记、局长:秦广才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同时联系湘潭县农业局。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力科主要分管局人事科、土肥站、农环站、机关党委。 同时分管局老干、团委、妇委、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市农科所。 党委成员、副局长:熊勇军主要分管局法规科、植保站、种子站、农业执法支队工作。 同时联系韶山市农业局。 党委成员、纪委书记:刘小平主要分管局纪检监察和市场信息科工作。 同时分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管理站。 党委成员、工会主席:刘克云主要分管工会、办公室和双联工作。 同时分管市原种场。 党委成员、副局长:李满华主要分管局粮油科、计财科工作。 同时联系湘乡市农业局。 党委成员、总农艺师:刘新杰主要分管局推广站、科教科和农业系列职改工作。 同时联系雨湖区农林蔬菜局。 副局长:张大力主要分管蔬菜科(市菜办)、经作科工作。 同时联系岳塘区农林蔬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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