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香港中学学位分配办法 |
释义 | 香港中学学位分配办法(英语:Secondary School Places Allocation,简称SSPA,广东话俗称升中派位)是分配香港中学学位的一个程序。香港的学生于小学教育的最后阶段,须参加一套由教育局(或其前身)制定的升中程序,决定学生所升读的中学。 历代机制中学学位分配办法是一为期两学年的程序,以下年份均以派位年份作准。 1950年代至1978年主条目:香港小学会考和香港中学入学考试 1950年代之前,香港政府对中学学位分配并无任何干预。小学生毕业后如欲升学,需要自行找寻中学。1950年代,香港教育司署设立了香港小学会考(全名小学六年级会考),以一个统一的公开考试,决定学生能否升读中学。公开考试的范围涉及中文、英文、数学、常识。1962年教育司署以香港中学入学考试(俗称升中试)取代小学会考,科目有中文、英文、数学。除了一个总评级外,每科有独立评级 (1级为优, 2级为良, 3级为佳, 4级5级为可等),以评定学生的程度。学生获取升中试成绩表后,可到心仪的中学报名, 继续学业。香港总督麦理浩决定自1978年起实施“九年免费教育”,将义务教育的范围扩展到初中,中学入学试亦在1977年5月3日最后一次举行后正式取消。 1979年至2000年1978年,当时的教育司署推行以一个全新的中学学位分配办法(Secondary School Place Allocation (SSPA) system)代替升中试,而整个机制的核心是全港统一的香港学业能力测验(Academic Aptitude Test (AAT), 简称学能测验)。此机制适用于申请官立中学或津贴中学的中学学位,直资中学可选择参与或不参与统一派位,私立中学则不在此机制内。如学生欲入读不参与统一派位的直资或私立中学,须直接向该等学校申请入学。此制度一至沿用至2000年教育统筹局取消学能测验为止。 [编辑] 中学学位分配办法 整个派位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第二阶段为统一派位阶段。 在首个阶段,学生可直接到心仪中学申请入学,不受校网[1]限制。各校可自行制定收生准则。学校不可告知学生申请结果,但如获取录,将不会再于统一派位中另行分配学位,并在统一派位结果公布同时一并公布,学生不会知道自己是从自行分配学位阶段或统一派位阶段取得中学学位。不获取录者,仍可在统一派位阶段中将该学校纳入其入学志愿中。学生只可向一间中学提交申请,若申请多于一间,其自行派位资格会被取消。(在这儿,“一间中学”是指官立中学、津贴中学及参与派位的直资中学;学生仍可向多间不参与派位的直资中学或私立中学申请入学。)即使学生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已获中学取录,仍须参加学能测验及在第二阶段选出30间中学。 在第二阶段,学生可从所属校网中依次选出30间中学。学校会事先为五、六年级学生向教育司署呈报学生校内考试分数,教育司署会再以学能测验作出调整。调整后,学生将会按所属校网分组,并依调整后成绩在每个校网被平分成五个派位组别(惯以英文称为 Band 1-5,Band 1 为最高),而同一个派位组别的学生将会获分配一个随机编号,决定该学生在同一个派位组别的派位次序。当所有评核程序完成后,便会进入派位阶段。每个校网均有五个派位组别,组别越高,便有更高优先权获分配学位。在此机制下,所有属于第一派位组别的学生将会获先行分配学位,当第一派位组别的学生分配完毕后,便会为第二派位组别的学生分配,如此类推;而同一个组别的学生的分配先后次序便会依随机编号决定。派位系统会考虑学生的志愿,并从中选出最高志愿而又有剩余学额的学校给予有关学生。假如学生所选的30个志愿中学都没有剩余学额,系统将会在所属校网中随机抽选一间尚有剩余学额的中学分配予该学生。 整个评核过程均极为保密,学生无法得知自己的学能测验评核结果、调整后成绩、派位组别及随机编号。学生能够得知的,只有最终派位结果。 学能测验主条目:香港学业能力测验 因为当时香港小学会考(升中试)的考核范围均为平日课程的内容,不少学校为催谷升学率,便加紧训练学生应付升中试。有见及此,当时的教育司署便设计了一套与平日课程完全无关的测验,希望杜绝学校催谷学生。 学能测验分为两科:文字推理及数字推理,两科都是考核学生的逻辑思考的能力。每条题目均会列出数个项目,学生须找出该些项目间的关系并从5个可能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学生应考后,教育司署便会依学能测验成绩调整学校所呈报的校内考试分数,惟调整办法亦属保密事项,教育署一直没有公布如何利用学能测验成绩调整校内考试分数。由于教育司署不鼓励学校操练学生,故历届试题亦属保密事项。 2001年至2006年1999/2001年度,教育统筹局改革中学学位分配办法。这套办法基本上保留了以往的派位方法,但取消了学能测验,亦将派位组别从5组减为3组。由于没有了学能测验作为调整指标,故此教育统筹局采用了1997年至1999年的各校的学能测验结果调整该校学生的校内考试成绩成绩,作为过渡方案,直至新的评核办法推出为止。这套办法一至沿用至2004/2006年度,参考指标亦一直沿用1997年至1999年的各校的学能测验结果。 2007年起2005/2007年度起,教育统筹局再次修订中学学位分配办法。其中一个改变是采用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俗称编班试)的成绩调整其中一新生的所属小学的之后的小六学生的校内考试成绩,以得到更近期的数据调整学生的校内考试成绩成绩。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的成绩每两年取样一次,并取最近两年的成绩。 另一个改变是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学生可向两间中学申请入学。另外在统一派位阶段选校时,学生可在30个校网内选校志愿(乙部)之外,另外加选3个不受校网限制的选校志愿(甲部),电脑会先处理甲部选校志愿,才处理乙部的选校志愿。派位组别亦因此分为全港性派位组别及校网性派位组别,全港性派位组别将会用作分配不受校网限制的选校志愿之用,而校网性派位组别则会用作分配受校网限制的选校志愿之用,每个派位组别将会分别编配随机编号。全港性派位组别及校网性派位组别仍分为3组,每组占全港/全校网的小六学生的三分之一。 参见:自行分配学位 (中学)及统一派位 (中学) 争议性别歧视自从1978年开始实施中学学位分配办法以来,就一直实施男女分开派位,惟此举一直不为人知。直至1998年,有家长不满其女儿的派位结果比同校成绩比较差的男学生差,于是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经调查后才发现中学学位分配办法一直采取男女分队,并被平等机会委员会裁定违反性别歧视条例。最后教育统筹局于2002年决定采用男女合并派位模式。 教育司署当初推行此措施,是因为有科学研究显示男女的发展及学习上存在差异,为照顾此等差异,政府便实施男女分开派位,让某一性别的学生升学机会不会因发展的差异而占优或失去优势,亦确保每间男女校的男女生人数均等。自从男女分队被平等机会委员会裁定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后,教育署曾作出模拟,谓实施男女合并派位会导致中学男女生比例失衡,影响学生社交发展,亦对学校安排合适设施(如男女厕)不利。 实行合并派位后,部分学校的确出现男女比例失衡现象。数据显示,较多女生能够被分派至第一派位组别的学校,而较多男生则被分派至第三派位组别的学校(当时已实施三个派位组别的制度)。这导致很多第一派位组别的男女校变得像女校一样,男生成为校内的少数分子。新制度虽然平息了女生家长的不满,却又引起男生家长的反对,批评这个安排是逆向的性别歧视,并曾引起“何谓公平”的讨论。至今,当局仍采用男女合并派位模式,而尚未有一种两全其美的中学派位方法,上述问题依然存在。 操练试题操练试题一直都是整个香港教育制度所为人诟病的地方,中一派位也不例外。未有学能测验的时候,香港小学会考(升中试)便决定了学生能否升读中学(当时并未实施九年免费普及教育,并非所有学生都可升读中一),学校及学生便无可避免地操练升中试试题。实施九年免费普及教育后,作为淘汰试的升中试便不合时宜,但又缺乏一个指标评估学生水平。当时的教育司署于是设计了一套与平日课程完全无关的学能测验,希望杜绝学校催谷学生,惟最终却导致学校转而向学生操练推理,以应付学能测验。 因催谷问题仍未能解决,教育统筹局于1999/2001年度改革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同时,取消学能测验,并以1997年至1999年的各校的学能测验结果调整该校学生的校内考试成绩成绩,惟此举却被人指责将应届学生的命运交托于旧生,不能如实反映应届学生的能力水平,亦未能反映学校在1999年后在教学上的改进。 2005/2007年度起,教育统筹局再次改变评核方式,以近两年的中一入学前香港学科测验(中一编班试)的成绩作调整指标。此举虽解决了旧措施未能反映学校在1999年后的改进的问题,但仍未解决将应届学生的命运交托于旧生的问题。另一方面,虽然该试成绩对应考考生本身的中学派位结果毫无影响,但直接影响其就读小学的学生的分数调整,故此小学为了学生在中一编班试取得更好成绩,以便在之后的派位取得优势,于是向学生加紧操练中一编班试。种种事实显示,只要有考试,操练试题便会接踵而至,故此这个问题目前尚未有圆满解决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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