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香港皇家警察 |
释义 | 香港皇家警察为香港回归前,香港警队的名称,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辖下的纪律部门。该部门成立于1844年5月1日,初时称为香港警察队,香港回归中国后改为现名香港警察。其职责除了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亦负责办理社团、舞狮以及集会活动的申请等。另外,警队亦设有政治部,负责监控敏感言论。 简介香港回归前,香港警队的名称,也就是现时香港警察的前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辖下的纪律部门。该部门成立于1844年5月1日,初时称为香港警察队。 第一家警署名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于荷李活道太平山区差馆上街。 在1967年香港发生暴动后英女王为嘉奖警队的贡献,在1969年赐予“皇家”二字成为皇家香港警察队。香港回归中国后改为现名香港警察,香港警务处处长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2006年,香港警务处处长为李明逵。2008年,任香港警务处处长为邓竟成。2011年1月10日 ,退休 历史1841年1月26日,英国海军在西营盘登陆香港岛。英国最高代表查理士·义律在2月2日向香港居民颁发两条法律:中国人继续使用中国律法及习惯,惟一切酷刑应予废除;非中国人则以英国法律审判。为了执行这些法例,义律在4月30日委任威廉·坚上尉成立一支警队以维持治安,同时委任他为首席裁判司。至1844年5月1日,香港颁布新法例后,殖民地警队正式成立。最初的警队编制定为三十五人,而裁判司及警队首长的职位亦正式分开。1845年3月,在英国伦敦警队任警司的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抵港,成为殖民地警察正式成立后的首位总长。 早期的香港警察所面对的治安问题,包括陆上的抢劫、赌博、绑票以及海上的海盗等等。从何处聘请足够的警察一直是早期警队的难题。殖民地警察从英帝国各地招募警员。到了1920年代,香港警察的编章编号前分别加上英文字母,方便识别警察来自的地区: A代表欧洲裔(主要是英国); B代表从印度招募的印裔(主要为旁遮普邦的锡克教徒); C代表本地招募,说粤语的广东人; D代表从山东威海招募的山东人;后来再加上 E代表从俄罗斯抵达的白俄。 来自不同各区的警察所戴的警帽亦曾经有所不同,欧洲警察使用在头顶有尖刺的头盔(后来改为平顶帽);印度警察依照传统用布包头;中国警察则使用圆锥状的竹帽(后来亦改为平顶帽)。警员夏天制服是深绿色的,(后改为浅绿的卡奇色Khaki Colour),冬天则为深蓝色的呢料。警员之间的通讯要靠吹银笛。故此香港当时有一十分流行的顺口溜,传神的描述警察的形象: ABCD,大头绿衣。捉人唔到,猛吹BB。 (捉人唔到:抓不到人;BB即银笛子) 香港警察一直维持使用卡奇色的夏季猎装制服,1971年,香港警察决定更换冬季制服,到了1977年警队和廉政公署冲突事件发生后亦把夏季制服的短裤改为长裤,至2004年年底。2004年起,香港警察才陆续改换浅蓝色的全天候制服(警署警长以上职级的警察则为白色),卡奇色夏季猎装则成为特别场合使用的礼服。 虽然香港警队内华人的数量一直都有所增加,并逐渐获得进入管理阶层,但警队内最高层一直俱为英国的外派人员。直至九七前的十多年,为准备主权回归,大批外籍警官从警队内退休,空缺多由本地华人升任。警务署长一职亦由1989年起首次由华人担任。到了九七以后,香港警队内虽然仍有外籍警官,但数目已甚少。 香港警察在二次大战之后开始招募女警,至今女警已出现在绝大部分的工作岗位。 最初一段时期香港警察并没有武器,但不久便配发了手枪。现在在街上巡逻的警员都配备了手枪,警棍及胡椒喷雾等武器。 1967年香港左派受文化大革命的感召发动维持半年的六七暴动,香港警察加以镇压,表现出忠贞、专业及勇气。1969年英女皇授予香港警察“皇家”称号,是英联邦内五支拥有这称号的警队之一。皇家称号一直维持至1997年6月30日,之后“皇家香港警察”再次更名为“香港警察”。 1950-1960年代的香港警察,与其他港英政府部门一样,曾经都是贪污的温床。当时不单是部分警员只作零星的贪污,而是相当部份的警员及警官,成群的与黑社会勾结,建立“包娼庇赌”的地下秩序。政府多次成立打击贪污的部门,包括在警队下设立反贪污部,但都未能根治贪污。最后香港政府在1974年成立独立于警队外的廉政公署,严厉打击政府及警队内的贪污。1977年警队内出现警员不满廉政公署的调查手法,集体到廉政公署示威。最后政府宣布1977年前较轻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冲突才得到平息。虽然近年警队仍爆出小量贪污丑闻,但香港警察仍是全球最廉洁的警队之一。 历任首长警察队长 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 警察司 梅含理(Francis Henry May) 警察总监 俞允时(John Pennefather-Evans) 香港警务处处长 麦景陶(Duncan McIntosh) 皇家香港警务处处长 薛畿辅(Charles Sutcliffe) 伊达善 施礼荣(Brian Selvin) 韩义理(Roy Henry) 颜理国(Raymon Anning) 李君夏(首位华人皇家香港警务处处长) 许淇安 香港警务处处长 许淇安(交接期) 曾荫培(2006年行政长官的弟弟) 李明逵(香港警队第一位有大学学位的处长) 邓竟成(首名曾在警队皇牌飞虎队服役,并成功擢升警务处处长的警官,被香港媒体誉为“飞虎之光”) 现状香港是一个“警察城市”,警察比例为全球众多城市之中最高的,据官方数字显示,截止2004年12月31日计算,香港警察编收32,986人员,包括27,754名纪律人员,及5,232名文职人员。以上未包括另外约4,000名辅警。除了负责香港本地陆上、海上治安;交通执法外,香港警察亦负责巡逻与中国大陆接壤的边境,防止未经许可的人进出香港。此外,香港的水警有145艘不同的舰只,是全球最大的水警编制之一。 除了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香港警察亦负责办理社团、舞狮以及集会活动的申请。另外,警队亦设有政治部,负责监控敏感言论。而早期警队亦须负责身份证、回港证及车牌登记事务。 实际上,香港警方总人数远比官方数字高很多。 部门与警衔分为: 警务处处长(一名)、警务处副处长(两名) 、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四名)、警务处助理处长(十三名)、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警署警长 、警长、高级警员 、警员 。 其中见习督察以上属于警官,警署警长以下属于员佐级警察(初级警务人员)。香港警察警衔实行职务与警衔严格对应。警务处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既是职务又是警衔 。警务处一般有两个副处长分管行动和管理。两位副处长分别管理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四大处(处长为高级助理处长)。另有一名相当于高级助理处长的文职人员担任财务、政务及策划处长。 五大处之下分为十一个部: 行动处:行动部、支援部 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保安部 人事及训练处:人事部、警察学院 监管处长:资讯系统部、服务素质监察部 财务、政务及策划处:财务部、政务部、策划及发展部 全港分为六个总区 :香港岛总区 九龙西总区 九龙东总区 新界北总区 新界南总区 水警总区 以上十一个部和六个总区由助理处长及相当的文职人员负责。 总警司以下:总警司:区或部指挥官 高级警司:通常是部或区的副指挥官 警司:通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 总督察:通常是总部单位副主管或者分区副指挥官 高级督察:小队指挥官 督察:小队指挥官 见习督察:小队指挥官 警署警长:小队指挥官、小队副指挥官 警长:分段指挥、车辆指挥 高级警员:巡逻人员 警员:巡逻人员 配枪状况香港警察的CID(刑事侦缉队),各区重案组的探员装备短管点38左轮手枪,其特点是便于收藏,而且不容易卡壳,重量轻,其缺点是装弹量少,只有6发,而且换子弹较慢,威力也一般,如果碰上54式手枪或者M9手枪明显处于下风。因为象EU冲锋队这种最先到达案发现场扑灭罪行的警员会遇上悍匪,所以为了增强火力,他们装备了重管点38左轮手枪,而且装备了威力也较大的子弹,每名警员身上除配枪上的6颗子弹外,身上还会携带一个装配6颗备用子弹的快速入弹器。 晋升方式香港警队晋升的程序是比较严格的。警务人员应在纪律方面有良好记录,才会被考虑推荐升级或晋升。凡警务人员作退休前渡假或合约期满假期之前的服务时间不足12个月,通常均不被考虑推荐升级。此外,警务人员因进修而放有薪或无薪全日假期,包括正在领取政府训练奖学金的人员,通常亦同样不会获考虑推荐升级。警务人员可被委任署理较高职级,以便评审其是否适合实任该职级。所有升级、晋升、实任及委托事宜均由人事及训练处副处长(人事)在总部通令颁布。 制服香港警察一直维持使用卡奇色的夏季猎装制服,1971年,香港警察决定更换冬季制服,到了1977年警队和廉政公署冲突事件发生后亦把夏季制服的短裤改为长裤,至2004年年底。2004年起,香港警察才陆续改换浅蓝色的全天候制服(警署警长以上职级的警察则为白色),卡奇色夏季猎装则成为特别场合使用的礼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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