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香港辅助警察队 |
释义 | 香港辅助警察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香港警务处辖下的兼职纪律部门,全部成员均要接受到正规训练,在警力不足时提供协助。一般工作包括保护重要地点、为指挥及控制中心提供人手、提供人手保护警署,以及保护领事馆。参与者有自己的全职工作,仅会利用工余时间担任辅警,薪酬亦相对微薄,最低级的警员的时薪为68元,最高级的警司亦只有时薪188.5元。现任香港辅助警察队总监为郭志舜。 辅助警察队背景香港辅警自1914年成立,该年英国对德国宣战,香港警队中的英籍人士返回祖家参加战役,令警察突然出现真空,总督梅含理于是呼吁志愿者组织一支警察后备队;同年10月23日,香港通过法例成立“特别警察后备队”,即为现时辅警的前身,最初只有29人加入,后来人数增多,以葡萄牙人人士最多,其次则是中国人,余下的为英国人及印度人。 其时,警察后备队的执勤人数无定员,招募人数无定额,更无基本装备及制服,往后政府才向队员派发包括头盔、警棍、卡宾枪及子弹在内的装备,但又遇上部分队员把装备典当。政府于是明令,但凡违规典当装备者,罚款50元,以那时月薪一般为七元计算,罚金相当重。 1941年,政府为了抵挡企图入侵香港的日军,又成立特别警察队,香港沦陷时,“后备队”及“特别队”两支警察队成员亦没有停止过。 1956年,香港发生严重暴动事件,港府决定把后备队及特别队两者合并,并且正式改名为香港辅助警察。六七暴动期间,辅警表现英勇,受到英女王的嘉许,并和正规警察一同被授予“皇家”称号,回归后始摘除“皇家”二字。 辅助警察队入职条件若要成为香港辅警,申请人必须完成中五、操流利粤语、会考中文科合格,拥有固定职业,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以及在香港住满7年,通过体能及视力测试,男性最少高163厘米,体重最少50千克;女性身高最少152厘米,体重最少42千克。 辅助警察队官阶及待遇目前辅警共设有12个职级,由最高级的辅警总监、副总监、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以至警员等。警员服务满三年,在中学会考中,包括英文在内有五科合格,将可参与遴选升级。 香港辅助警察队薪酬是以每小时或每日计算,并会每年调整。2005年1月1日最新薪酬为: 阶 级 (辅 警) 薪 级 点 2000-10-17 之 前 受 聘 2000-10-17 或 之 后 受 聘 $ 每 日 $ 每 小 时 $ 每 日 $ 每 小 时 警 司 及 以 上 阶 级 划 一 薪 酬 ,508 8.5 ,508 8.5 总 督 察 划 一 薪 酬 ,212 1.5 ,212 1.5 督 察 / 高 级 督 察 划 一 薪 酬 ,060 2.5 ,060 2.5 警 署 警 长 起 薪 点 6 4.5 6 4.5 第 5 年 2 6.5 2 6.5 第 8 年 ,060 2.5 ,060 2.5 警 长 起 薪 点 2 .5 2 .5 第 5 年 2 .5 2 .5 第 8 年 6 4.5 6 4.5 警 员 起 薪 点 8 .5 6 第 5 年 4 8 第 9 年 6 6 .5 第 14 年 2 2 第 20 年 2 .5 2 .5 第 27 年 2 2 组织架构及职责香港辅助警察队是由志愿人士组成的以兼职形式协助正规警察执行警务工作的一支准警察部队,其出勤方式主要是配属各级警察行动部门,为正规警察执行日常警务工作和处理紧急事件提供人手支援。 其职责范围包括:看守及监视、防止罪案(侦查罪案除外)、控制及管理人群、维持交通秩序及执行交通法例、执行警署职务、行动职务、通讯及促进警民关系等。 香港辅警由警务处根据《香港辅助警察条例》、《辅助队薪酬及津贴条例》和其他附属法规的规定而管理,其日常调配则由警务处各有关总区指挥官负责,并由警务处行动处的支援部协调。 辅警的人事及训练事宜由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统筹。 香港辅警的招募程序与正规警察相同,但要求必须是另有固定职业者,利用业余时间到辅警队服务。 辅警被招募后发给聘书,不属于政府公务员。 但实际上,辅警成员中大约40%是政府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其余的则是私人公司的职工,如门卫、工人、职员、经理等。 香港辅警与正规警察一样评授警阶,但肩章上多一个“A”字,以与正规警察区别。 辅警的最高职级为辅警总监,相当于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辅警副总监的职级相当于警务处助理处长。 香港辅警执勤时行使正规警察的相应权力。 辅警与正规警察在一起时,相同职级时,辅警服从正规警察的指挥;不同职级时,低职级听从高职级人员指挥。 香港辅警出勤时间有限制。 总督察以上人员每月出勤不得超过60小时,高级督察以下人员虽无限制,但因岗位少、人员多,实际安排每人每周最多不超过3天(24小时)。 其薪酬按小时计算,如警员每小时55~83元,警长81~98元,督察、高级督察124元,警司及以上人员176.3元。 由其职责和配属方式所决定,辅警的组织架构大体与警队的行动系统相对应。 一、辅警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 内设交通、通讯、乐队、学警4个部门。 其职责除了负责有关辅警的日常行政工作外,还负责举办新招聘辅警人员的训练课程和晋升课程。 二、总区与各陆上警察总区相对应,辅警也设有5个辅警总区,总区之下分为若干警区,统由辅警总部管辖。 ——港岛总区。 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分为行动、行政两大部分,各由一位辅警高级警司负责。 其中行动部分又辖1个冲锋队、2个特别职务中队、1个交通部。 下设8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东九龙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4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西九龙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7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北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南总区。 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 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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