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限制背书 |
释义 | 1、限制背书是指记载了“不得转让”,此时票据不得转让,例如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进行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回头背书是以先前已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义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 3、期后背书是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以后,所进行的背书。该种背书又称为受阻背书。 4、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中未指定被背书人、而在被背书人记载上留有空白的背书。但在我国票据法上,并未承认空白背书的效力。 5、形式背书是不以票据权利的转移为目的的、仅在形式上具备背书外观、而在实质上并不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因而,形式背书又称为非转让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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