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县处级副职 |
释义 | 县处级副职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各司局下属副副职,副调研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 以上职位级别不包含军队。 还不含国有和地方企业单位,中央直属、省属、市属高校、重点中学,中央直属、省属、市属科研院所,医院,因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注*: 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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