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先定论 |
释义 | 又称“前定论” 宗教改革时期由约翰·加尔文提出,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上帝在创造人类之前,人类的命运早已决定。第二,人类不能改变上帝的决定,甚至不可能知道上帝的选择。 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由加尔文倡导,以其所著的《基督教原理》为神学基础。主要内容为:《圣经》是信仰的唯一准则;始祖亚当堕落犯罪后人类的本性彻底败坏,故人类靠自己无法自救;谁将得到救赎,谁将最终沉沦早已为上帝所“预定”。认为终将得救者皆为上帝所预先“选召”者;人们的“称义”只能通过信仰上帝与基督来完成;由于原罪,人不论行为好坏,本身都无法得到改善,故“称义”全由上帝之恩宠由外面赐予,与本人的内在灵性之功能无关。还认为人一旦得到上帝的恩宠即永不失落。 宗教改革中“先定论”与“因信称义”,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使人获得精神上的自由和灵魂得救的自主权,人文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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