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地方税务局是2004年厦门区划调整、地税系统因工作需要而成立的。局机关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税政征管科;基层设有管理一科、管理二科及翔安办事处。现有干部人员19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党员12人,主要负责火炬高新区企业的各类税收、社保费征缴与管理工作。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地方税务局自2004年至2007年火炬地税局的社保费收入年年创新高,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年均递增突破60%。2007年社保费收入更是突破了2亿元,达到2.64亿元,参保人数突破6万人,园区企业员工参保率已超过80%。 2005年3月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区级文明单位”。 工作职能火炬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下,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厦门市火炬高新区所辖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知识、业务培训。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负责厦门市火炬高新区所辖企业的各项税、费的征收与管理;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 (三)负责本局地方税费计划的编制、分配和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研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和欠税变动情况;负责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检查工作;税收会计核算以及税收统计工作。 (四)负责本局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本局干部队伍建设。 (五)负责本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 (六)负责本局会务、起草重要文件,收发文和档案管理等相关日常工作。 (七)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检查。 (八)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效能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是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正处级直属单位,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征管法规科(办税服务厅)、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翔安(火炬)办事处;现有干部26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3名、正科级7名(含非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8名(含非领导职务5名)、科员7名;合同工14名,其中助征员7名、驾驶员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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