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乡县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
释义 | 为了使校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工作决策科学化,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的学校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凡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要在教代会上报告,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凡是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校务(如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应随着校务运作程序和步骤适时公开。 三、学校的党务、政务、财务,一般应每季度公开一次。党务、政务方面: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财务方面:每学期内审、清理、公开一次。 四、校务公开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在公开栏上公布,或印发小册子、简报、文件等,同时印发征求意见书,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组织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其职责。 六、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五个工作制度:(1)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制度;(2)及时公开制度;(3)信息反馈和检查考核制度;(4)责任追究制度;(5)民主决策制度。并且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七、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将对各中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加强平时检查,年终考核评估,奖优罚劣,全县通报。并纳入中小学教育目标综合责任书的考核内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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