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乡县教育局县城学校防洪预案 |
释义 |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城区学校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县城学校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根据西政发〔2006〕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县教育局成立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刘聚斌任组长,余昌发、辜崇新、李胜富、李大斌任副组长,陈晓康、高永林、蒙恩文、李忠明、郭远富、刘金谋、刘军、熊付平、李家来、严仲魁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县城学校的防洪工作。常态管理由余昌发同志负责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义教办,负责日常防御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长负责防洪救助应急全盘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具体负责防洪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城县学校防洪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救灾抢险组、安全防疫组、项目管理组、稳定安抚组、宣传工作组六个具体工作组。 1、综合组 组长:辜崇新 成员:郭远富、韩建国、杜军、张玮、宋晓梅 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制定县城学校防洪救助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洪涝灾害救助的灾情报告受理、处置、传递和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 (3)负责收集、传递综合情报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洪涝灾害救助各方面工作进展等情况。 (4)负责落实灾害救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救灾抢险组 组长:余昌发 成员:胡仁发、孙国兴、殷新果、李作才、明庭涛、刘志森、王远清、罗平欢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中小学制定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 (2)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统筹协调现场各项救灾抢险工作。 (3)随时掌握、传递最新灾情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救灾抢险信息。 3、安全防疫组 组长:李胜富 成员:刘军、李永清、祝师才、黄述存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受灾学校灾后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灾后疫情突发情况和事件。 (2)负责指导受灾学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措施,及时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监督检查受灾学校的食堂饮水、食品卫生等工作。 (3)负责安全教育和灾害防范知识教育,检查灾后学校正常开学情况,统计、汇总、监测因灾害造成的学生失学、辍学情况,提出救助措施。 4、项目管理组 组长:刘聚斌 成员:刘金谋、谯修兴、张崇全 工作职责: (1)考察落实受灾学校灾后重建项目,编制受灾学校恢复重建规划,具体办理救灾资金拨付事宜,落实各项项目管理措施。 (2)负责落实受灾学校建设的土建项目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争取主渠道资金的筹措和贫困学生的救助。 (3)负责检查监督、审计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等工作。 5、稳定安抚组 组长:陈晓康 成员:谭有贵、张忠林、余世国、马彩云、严仲魁 工作职责:负责灾后学校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动员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向受灾学校或师生捐助活动,组织对受灾人员的慰问,协助灾后重建安置等事项。 6、宣传工作组 组长:李家来 成员:程兴攀、翟伯亮、宁正全 工作职责: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搜集整理救灾的影像图片、先进事迹、典型材料,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报道一线救灾工作,编辑救灾工作简报。 7、纪律检查组 组长:李大斌 成员:熊富平、熊发财、高永林 工作职责:负责调查确认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责任追究制。 (三)学校防洪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局的防洪预案制订本校的防洪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防洪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岗位、落实到人; 3、检查督促学校各岗位认真落实洪涝灾害的防御措施; 4、宣传洪涝灾害防御知识,开展预案演练; 5、坚持24小时值班,开通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6、对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第一时间向教育局、防汛、国土、水利、建设等部门汇报学校有关洪涝灾害情况。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学校救灾小组实施抢救,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防汛措施(一)日常工作 1、各学校要及早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预案,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必要的工具和物资,要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能力。 3、各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要对本校的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路,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拆除学校D级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救灾应急工作 学校的应急行动 1、一旦发生险情,各校领导在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教育局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洪应急预案,学校职能部门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处置好所发生的灾害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减少校产损失。 2、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受灾学生,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等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向受灾师生进行捐赠活动,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4、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校舍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同时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区,妥善安排灾后工作。 县教育局的应急反应 1、县教育局在接到学校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并抄报省市有关部门。同时,立即指派救灾抢险组赶赴受灾现场,准确掌握灾情及时传递信息。 2、迅速召开防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灾情,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决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 3、迅速组织综合工作组赶赴受灾学校,对灾害损失和受灾师生的学习、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核查,慰问受灾师生,检查指导师生生活,指导、协调救灾工作。 三、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纪律1、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命令,听从指挥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2、灾害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四、责任追究为保障防洪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贻误战机和拒不执行防洪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洪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重大防洪事故行政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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