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南林业大学美食协会 |
释义 | 西南林业大学美食协会成立于2010年6月30日,由2009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发起成立。协会本着“立足传统饮食文化,研习华夏饮食的内涵和精髓,展现饮食文化的韵味和魅力”的宗旨,从师生切身利益出发,为传统饮食文化传播提供有效途径,为校园文化建设做支撑,为广大师生提供饮食文化交流学习平台,为美食爱好者提供实践机会,为会员提供社会兼职。 协会机构团支部: 负责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会员中贯彻团委有关指示精神,负责协会内部人事工作。 宣传部: 负责对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包括制作海报、板块、横幅、喷绘、会议通知等)。 外联部: 为协会开展大型活动争取赞助,以及联络兄弟社团联合开展活动,负责做好协会的前期准备,对外维护各级会员的正当权利。 财务部: 负责协会内部的财务管理,活动所需物品的采买。 协会宗旨立足传统饮食文化,研习华夏饮食的内涵和精髓,展现饮食文化的韵味和魅力。 协会会训诚信为人,良心做事。 协会口号传承美食文化,打造精致生活。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 第一条 协会名称:西南林业大学美食协会 第二条 协会标志: 第三条 协会宗旨: 立足传统饮食文化,研习华夏饮食的内涵和精髓,展现饮食文化的韵味和魅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创新精神。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把健康的饮食态度带进校园,通过开展各类饮食文化交流的讲座、美食节、厨艺大赛等活动,展现饮食文化的韵味与魅力,弘扬中华文化的传统创新精神,提高广大同学的饮食品位和生活质量,同时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力求为提升学校的文化品位作一份贡献 第四条 协会口号:传承美食文化,打造精致生活。 第五条 协会会训: 诚信为人,良心做事。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资格: 凡在各院各系部在籍学生,对美食文化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西南林业大学学生守则和本协会章程。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参加协会主办的食品系列专题讲座。 (2)拥有协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享有协会提供的社会兼职机会。 (4)拥有参加协会主办的各类实践活动。 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不违反校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安排。 (3)为协会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指导教师:阚欢教授 第九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宣传部长正副各一名,外联部正副部长各一名,财务部部长一名施行核心团队管理制,核心团队由会长及各部长组成。会长代表核心团队行使执行权。 (一)核心团队的权利与义务: 1.筹备召开美食协会各项会议。 2.提名、选举和罢免会长、团支书及各部部长。 3.执行美食协会各项会议的决议。 4. 向大会报告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5. 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 6.决定会员的吸收、临时吸收或除名。 7.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8.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9.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10.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1.制定协会工作计划。 12.审议各分会、部门提交的计划。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会 长: 是本协会的核心代表,对外代表协会行使执行权,对内主持协的全面工作,负责内部人力资源的适当调动。 (三)副会长: 协助会长处理日常管理事务,对每次活动进行策划与组织。 (四)团支部: 负责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会员中贯彻团委有关指示精神,负责协会内部人事工作。 (五)宣传部: 负责对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包括制作海报、板块、横幅、喷绘、会议通知等)。 (六)外联部: 为协会开展大型活动争取赞助,以及联络兄弟社团联合开展活动,负责做好协会的前期准备,对外维护各级会员的正当权利。 (七)财务部: 负责协会内部的财务管理,活动所需物品的采买。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条 换届制度 1、鉴于新老负责人交替的实际需要,协会定期举行换届选举。 2、新会长和副会长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3、各部部长经协会成员选举产生,临时需要的可暂由核心团队商议后任命。 4、成员2/3以上或组委会成员的半数以上要求会长改选的,会长必须接受。 5、成员2/3以上反映某部部长不称职,会长有权终止其工作,并组织新的选举。 6、选举时到会人数在协会总人数2/3以上才能进行选举,票数在到会人数的2/3以上才能作数。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心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1 组织的活动违背协会章程。 2 在协会内部拉帮结派,造成协会内部不团结。 3 将协会经费作不当使用。 4 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校及社团名誉。 5 以协会名义谋一己之利。 第十二条 会议制度: (1)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美食协会将定期召开全体部门负责人会议,商讨各事项。 (2)为提高效率,各部门将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时间地点并通知各干事。 (3)召开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应在前一天在海报栏贴出通知,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通知其下属干事。 (4)会议实行准时点名签到制度,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不得叫人代替,如不能到者须遵循“部门负责人向团支部请假,干事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原则,如未批准而不到会者以缺席论,请假情况由团支部备案。 (5)美食协会会员在一学期内所有会议中无故缺席一次者,由团支书进行口头批评;无故缺席两次者,由团支书在会上通报批评;无故缺席三次者,部门负责人则勒令其辞职,干事则免除其职务。 第十三条 协会奖惩制度 本协会除定期参加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召开的有关社团管理的会议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为使协会在团委精神的指导下得到规范的运转和发展,加强社团干部纪律性,在遵守《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的前提下,特指定以下规章制度。 奖惩条例: 1、迎新和纳新工作中,积极工作,表现突出者每人次加3分; 2、各部门各行其职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按时完成工作的干部每人次加2分; 3、在协会活动策划中能打破常规,勇于创新者,每人次加2分; 4、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并获奖者,每人次加2分; 5、协会召开例会时,无故旷会者每人次扣1分、迟到者每人次扣0.5 分,请假者每人次扣0.5分; 6、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时,无故旷会者每人次扣1分,迟到 者每人次扣0.5分,请假者每人次扣0.5分; 7、本学年内高效完成任务的部门及个人将被评为“高效工作部”及“先进工作者”称号; 8、量化分在全体成员前10名者将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称号; 9、学年内量化分最低的部门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10、学年内量化考核分数为0分的部门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免除其负责人职务,不再任用其为其他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免除其领导小组内职务;学年内量化考核分数为0分的个人,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协会活动 第十四条 活动内容 1.开展有关食品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专题讲座。 2.开展食品科学生产实践和相关研究。 3.开展食品文化活动。 4.协助老师开展食品科学相关研究,并独立完成部分科研任务。 5.开展与食品企业和团队进行交流、咨询、实践、实习等合作活动。 6.开展与食品相关的校园实践活动。 7.开展与有关食品与食品公司相关的宣传和网络宣传活动。 8.开展组织与其他协会的活动。 9新学期举行新老成员交流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林业大学美食协会所有。 第十六条 协会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核心团队成员讨 论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七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西南林业大学美食协会 20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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