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区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 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西藏自治区邮政公司也于2007年9月4日成立,并与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同时对外揭牌,原西藏自治区邮政局被撤销,标志着西藏邮政政企分开工作基本完成。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2、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 3、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4、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综合处与政策法规处、普遍服务处、市场监管处(均为正处级机构)。 领导班子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唐顺益。 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陈剑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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