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院四系 |
释义 | 五院四系“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代表着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五院”指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 “四系”指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 “五院四系”在很长时间内代表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中国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目前“五院”已经全部晋升为大学,而“四系”也已晋升为相关学校的法学院,这9所高校在中国的法学教育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原司法部直属五所政法院校前身:1、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名由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先生为首任院长。 2、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阳学院、相辉学院、重华学院和求精商学院合并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2000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华东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6月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 5、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是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1953年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组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次年底改组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8年9月,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北政法学院。 五院“五院”以及其更名时间如下: 北京政法学院 → 中国政法大学(更名时间:1983) 西南政法学院 → 西南政法大学(更名时间:1995) 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大学合并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名时间:2000.5.26) 西北政法学院 → 西北政法大学(更名时间:2006.11) 华东政法学院 → 华东政法大学(更名时间:2007.03) 四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法律系 相比“五院”,“四系”消失得更早。上世纪末,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政法系,大都改成了法学院。 法学专业的就业现状“五院四系”不见了,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却随处可见。截至2006年4月,全国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达620所,在校生30万人。而在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三所大学有法律系,仅招200多人。也就是说三十年间,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翻了150倍。相比如潮的法学招生,法学就业的情况就不容乐观了,这是物极必反的规律支配下的必然后果。不管是什么破烂学校甚至连刚升本的小学校也招聘几个刚毕业的学生当教师,招生来几十甚至上百的学生来培养,培养的结果之滥自不待言,找不到工作当然是理所当然。法学专业是当今中国就业率最低的十大专业之一。以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法学专业毕业生为例,毕业后从事本行的只有13%,北京交通大学2006级法学专业104名毕业生中,只有3 人从事政法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一个法学专业的正统王牌代表之一,一个代表非法学类院校中培养法学专业的大学的代表之一,都是相当不错的大学,这两所学校的法学就业尚且如此,其他学校的就业率当然不会比这好。现实需要正视,回避是不行的。这既是对那些扩招培养的大学来讲是个警钟,也需要那些一股脑热衷于读法学专业的高考学子们三思而后行,不要赶时髦,时髦总是要过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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