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侯区司法局 |
释义 | 基本信息负 责 人:郭执东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高升桥东路16号8楼 工作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148”法律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劳教人员社区矫治)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所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警车、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编辑司法行政工作年鉴;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法制工作,办理司法行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赔偿有关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挂“武侯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拟订全区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法制培训和依法治理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街道、各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具体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三)公证、律师工作科(挂国家司法考试科牌子) 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律师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区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整改和行政处罚建议;指导律师做好有重大影响和涉及社会稳定案件的代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证员执业许可和执业公证员考核登记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指导公证员做好有重大影响或复杂疑难的公证案件。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考务组织工作。负责本区司法鉴定工作。 (四)基层工作科 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培训。贯彻实施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开展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和防止纠纷激化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本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五)帮教安置科 负责贯彻实施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拟订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基层帮教安置工作;调查了解分析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 (六)法律援助工作科(挂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挥中心办公室牌子) 负责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监督管理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审查起诉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负责“148”指挥中心日常工作;承担“148”法律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办理工作。 (七)政工科 协助局党组抓好局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及创先争优、表彰奖励、宣传工作;承担干警录聘、人员调动和警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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