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侯区民政局 |
释义 | 基本信息负 责 人:万兵 职 务:局长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6号 工作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草拟本区民政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2.负责管理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活动;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工作;承担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 4. 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军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我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干休所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 组织、协调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上报灾情;负责灾害期间灾民的转移安置及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全区性救灾捐赠工作。 6.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城乡“五保户”供养、各类救济对象的救济实施工作,负责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负责“盲流”人员的接收、审查和遣送工作。 7. 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出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8. 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 9. 负责我区与毗邻区(县)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查、协调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10. 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负责婚介机构的管理。 11. 负责城市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上报和管理;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12. 负责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 13. 承担全区老龄工作管理职能。 14. 贯彻儿童收养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办理全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5. 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人事、纪检、信息、综治、法制、安全、保密、信访、目标、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科(挂行政执法科牌子)。拟订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的现场勘验;指导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建设,监督其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社会组织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取缔;对违反地名、殡葬、福利企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指导社会组织中新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信息报送工作。 (三)优抚安置科。起草本区优待抚恤实施办法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拟订军队(含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的政策、计划并组织、牵头实施,监督管理分配安置经费;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监督军队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的落实;承担武侯区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双拥科(挂成都市武侯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起草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实施办法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区双拥宣传教育和共建活动;协调军地之间重大事宜及纠纷;承担武侯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救灾救济科。负责拟订救灾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察勘、核实、申报和灾害期间灾民转移安置、灾后救济的工作;管理、分配救灾资金和物资并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和指导国内外专项捐款捐物工作。拟定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拟定全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武侯区慈善会工作。 (六)社区建设指导科。负责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工作;指导街道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民政科(挂成都市武侯区勘界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调整;承办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划名称报批;负责全区地名审核、报批、管理及标准地名推广使用;负责地名管理和区、街道两级区划界线的勘定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承担勘界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及殡葬管理工作,查处违法丧葬。 (八)婚姻登记办公室。负责办理全区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九)计划财务科。负责区本级民政事业费及机关行政经费的日常管理和预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房改、医疗费、公积金以及劳动情况统计等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全区民政事业费及市下达的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区慈善会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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