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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文化部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国文化行政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文化艺术事业。

文化部简介

1949年9月~1954年9月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由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文化部的工作。1954年9月~1970年6月改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由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文化部的工作,1970年6月~1975年1月,根据的国务院机构精简方案,撤销文化部,成立国务院文化组。1975年1月,撤销文化组,设置文化部。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其与文化部、国家出版事业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合并,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87年6月,将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改为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仍由文化部领导,但独立行使职权,计划、财政、物资分配等计划单列。198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将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合并,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计划财务司、人事司、艺术司、教育科技司、文化市场司、文化产业司、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对外文化联络局 (港澳台文化事务司)、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等。

文化部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

(二)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导驻外使(领)馆及驻港澳文化机构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国家文物局。

文化部领导

党组书记、部长 蔡 武

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赵少华


党组成员、副部长 励小捷

党组成员、中纪委驻
文化部纪检组组长 李洪峰

党组成员、副部长 杨志今

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文章

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
局长 单霁翔

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高树勋

文化部机关

办公厅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部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工作和机关财务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

政策法规司

主要职责:

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工作;拟订文化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承办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人事司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驻外文化机构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行业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财务司

主要职责:

管理文化行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驻外文化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文化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驻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工作。

艺术司

主要职责:

拟订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国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文化科技司

主要职责: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副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以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承担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文化市场司

主要职责: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副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以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承担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文化产业司

主要职责:

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配合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指导行业协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主要职责: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拟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担清史纂修工作。

对外文化联络局 (港澳台办公室)

主要职责:

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指导驻外使(领)馆及驻港澳文化机构的工作;指导、管理中国驻外文化中心的工作,管理外国在华文化中心的工作;组织开展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承办中外文化合作协定签订的有关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国家文物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主要职责: (一)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履行查办案件的职责

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三)履行协助组织协调的职责

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退休干部局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服务局

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机关后勤工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划和要求,与机关签定并履行服务合同;承担机关划转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关交由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证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属服务经营单位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承担受部委托单位的管理。 还受部委托管理文化部所属全国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此项工作主要由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负责。

直属单位

文化部信息中心

中国艺术研究院

中国国家图书馆

故宫博物院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家京剧院

中国国家话剧院

中国歌剧舞剧院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

中国交响乐团

中国儿童剧院

中央歌剧院

中央芭蕾舞团

中央民族音乐团

中国美术馆

中国国家画院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动漫集团公司

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文化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国家清史攒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驻外文化机构

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

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

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12318。

概述

12318 是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它于2005年8月1日开通正式开通。 12318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社会监督,提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

设立目的和意义

12318的设立,方便了群众对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因为各省、地(市)、县文化行政执法机构都设有举报电话,由于号码不统一,给群众举报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困难,也影响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调查表明,文化市场查处的大量案件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

为保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建立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文化部为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开设了统一号码“12318”。

举报受理范围等相关事宜

属于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例如举报黑网吧,举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情况。

各省、自治区以地级市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为主统一接听,直辖市以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为主统一接听。

对受理的举报,根据不同情况直接查处或转县(区、市)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查处。文化部和各省、自治区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号码暂不改变,仍使用原来向社会公布的举报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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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7: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