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魏良弼 |
释义 | 魏良弼(1492一1575)明理学家、教育家,字师说,一作师悦,号水洲,新建(今属江西南昌)人。 嘉靖二年进士。授松阳(今属浙江)知县,后历官刑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太常少卿。因直谏,屡遭廷杖,然言之愈激。居家在丹陵书院讲学达四十二年之久,深得乡人尊重。以其告诫以教家人。受学于王守仁,与钱德洪、陈九川、刘邦采、罗洪先、邹守益等往复论学,联集讲会,阐扬王学。 认为良知、天理非二也。“知之良处,即是天理;昧其知,失其良,则为人欲。盖自明觉而言,谓之知,自条理而言,谓之理”(《水洲先生集·示诸生》)。为学力主“悟道”,认为“悟由心得,信非讲求得来。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神凝,知自致耳;要得神凝,须绝外诱;固非顽空打坐,亦非歌舞讲求,要自守悟处”(《答罗念庵》)。在道德修养上反对时论“多于触处、动念处体认良知”。认为人本得天理良知,但人被习心遮蔽,故不能呈现,若“去其蔽,则本体自然呈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自然流出”。强调“良知之学不待教”,要在“四端” 处“扩充”,“以诚身为贵”。 隆庆初,进太常寺少卿,致仕。卒后,追谥忠简。著有《水洲文集》,后人撰有《魏水洲先生行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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