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伪书
释义

“伪书”系指一书的公认著者及时代并非这书的真正著者及时代的书,或简言之“著者不真实的书” 。伪书的产生历史悠久,纵观其踪,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为无意误成。如《逸民传》旧题“少元山人皇甫涍撰”,在《明史·艺文志》及《江南通志》两书中却因“涍”与“濂”经常连用而误题为“皇甫濂撰”,皆成伪书。另一种则是有息伪之书。 然而,不论是否有息,“伪书”都不同于“伪事”。或许“伪书”在末被辨伪之前曾给科学研究以极大的棍乱,可经 辨伪,还原其历史真实,“伪书”终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编辑出版学概念

伪书是非法概念,是对出版界涉及图书作者、内容、营销手段含有虚假信息的总称。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负责人认为,伪书的普遍做法有三类。

第一类,(外国本没有的图书)伪造外国作者及虚假评论。如伪造所谓哈佛等外国著名学府的教授或外国畅销书作家,伪造国际知名媒体、人物的评论,伪造国外图书畅销信息。

第二类,盗用国外已有影响或畅销的图书书名及相关信息,包括原外文名字及所获得的荣誉等,而中文图书内容则完全或部分由自己编写的。上述两类图书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经营管理、励志及心理自助类等方面。

第三类,假冒中国著名作者。如冒充散文家周国平。

3月10日,在《中国图书商报》举行的“伪书沙龙”中,与会的十余位来自出版界和法律界的人士最终对“伪书”的定义是:伪书是非法概念,是对出版界涉及图书作者、内容、营销手段含有虚假信息的总称。

“三看一查”查伪书

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专家总结出了一套“三看一查”法——?

一看:看“著”还是“编”,“编”的书慎选。

书有“著”、“编”之分。“著”是指书的内容都是作者原创(如有引用,会在文中标明)。“编”是指书的内容非原创,是编辑人员搜集的资料,整理后完成的内容。“主编”、“编著”和“编译”都属于“编”。

二看:看版权页的英文说明,版权页无英文说明或说明不完整的书可能是假书。

版权页应该注明该书的英文书名、作者、版权、时间等,没有的慎选。但现在的假书已经开始在这一页造假,编写假的版权,所以即使版权页的标注齐备,也不能就确定书为“真书”。

三看:看目录和内容,目录或内容典型中国文风的书可能是假书。

一般假书的目录结构和具体内容带有典型的中国味道,而外国图书的语言一般是跳跃式的、轻松活泼的。

一查定真假:查询英文书名和作者,英文书名或作者在亚马逊书店或Google上搜索不到的一定是假书。

用书中注明书的英文原名在Google和Amazon书店上搜索,英文没这本书的那就是中国人编的,非国外引进版图书。

购买了伪书如何处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建伟:

1.虽然“伪书”并非法律承认的概念,但伪书作为商品,可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伪书大致相当于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书店买了伪书,由于他与书店是买卖合同关系,书店就是违约行为。消费者可要求书店方或出版方退还书款,并依据《消法》49条要求出版方增加赔偿一倍的书款,以及因退还图书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如交通费等。

2.如消费者认为自己买到的是伪书,而书店或出版方否认是伪书,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消费者可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行政部门审查图书的真伪,并以处罚通知书作为诉讼的证据。但由于书价低,消费者打官司投入的经济成本较高,因此可采取集体诉讼,也就是针对一本伪书,集合众多购买该书的消费者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书店在明知该书是伪书的情况下还销售,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举报。随着打击伪书的深入,各方联手拒伪书于门外。伪书泛滥考验出版诚信2004年曾连续好几个月位居我国图书销售排名前列,并创造了上市8个月售出200多万册“惊人”业绩的《没有任何借口》(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竟然是一部伪造作者、伪造宣传信息的“假书”!而这样的“假书”、“伪书”在目前的图书市场上还有很多。

? 北京一家咨询机构公开表明,从2004年至今,北京市场销售管理、励志类引进版伪书达近百种,估计年发行量达到800万册以上,平均3天就有一种伪书上市!

“内容先不去说,它是欺诈!”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日前举行的“坚决制止虚假图书营造诚信出版环境”座谈会上,尖锐批评出版界大社、名社、优秀社参与其中:“这哪里是在做书?是奸商行为!”他用“无耻至极”一词,传达了全国文化界和出版界对此事的愤怒:“是精神文化上的空虚导致造假。精神文化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邬书林说,这些行为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欺骗了读者,严重损害中国出版界声誉。因此,“总署态度鲜明,就是‘严罚铁律’四个字!”

2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紧急通知》,展开对“伪书”的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对所辖所属出版单位所出版的图书进行专项检查。对出版含有虚假信息图书的出版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含有虚假信息的图书该销毁的必须销毁。同时要求各图书出版单位立即对所出版的图书进行自查。

假冒伪劣图书不完全记录

引发伪书风波的《没有任何借口》

引发伪书风波的机工版《没有任何借口》并非第一本伪书,但却是第一本销量超过200万册的伪书!而合法引进版权出版的、中国社科出版社的《没有任何借口》销量只有2万多册。

引进版图书应有版权合同登记号,而机工版版权页上却没有;机工版作者叫费拉尔·凯普,而通过美国出版商协会却无法找到这位作者资料,即使是亚马逊书店也找不到这本书;机工版封底印出的《纽约时报》书评更是无稽之谈。

目前,机工社已全面整改:出版该书的机工社经济法律分社一年内不能启动新的引进版项目;所有库存《没有任何借口》封存,各书店该书全面下架;对出版该书的分社社长进行了经济处罚,同意其辞去分社社长的职务。

叶永烈成遭遇伪书“重灾户”

作家叶永烈可谓是遭遇盗版和伪书的“重灾户”。在他的书房里除了陈放着他的各种各样的盗版本作品之外,还陈放着一大排冒用他的名字出版的40种伪书。

叶永烈告诉记者,前些日子,他刚从美国回来,发现一封来自山东的信。山东作家时锋在信中说,叶永烈的《面对危难的毛泽东》里面有3万字是抄袭他的《为了领袖的安全》,信后附了时锋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诉讼书,准备跟叶永烈打官司。叶永烈说,其实这本书是打着他的旗号,以海南出版社的名义出版的冒名书,他并不知道此书。

这只是叶永烈与伪书遭遇之一。2003年,他不断接到朋友们的电话,说是正在读自己的“新著”。这一年,竟然一下子出现冒用叶永烈的名字出版的22种伪书(仅限于他自己收集到的),远远超过他自己的出书速度!

湖南王跃文告倒河北王跃文

俗话说树大招风。王朔、王跃文、周国平等知名作家都曾遭遇这样的怪事——图书署名是“王朔”、“王跃文”、“周国平”,但这些书却并非他们所写。当然,人家说了,我就叫这个名字。中国公民的姓名权没有独立性,你可以叫王朔,任何其他人也可以叫王朔。

不过,去年湖南王跃文向法院起诉,状告河北王跃文和北京中元公司以及华龄出版社,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在这起全国首例同名著作权官司中,法院认定,被告虽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湖南作家王跃文10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王同亿”现象

王同亿何许人也?他号称精通13国语言,身负“辞书大王”、“当代著名辞书编纂家”等头衔。他在20多年里主编、自编词典34部,字数两亿多,平均每天编撰3万多字。

王同亿最早现身于20世纪80年代末。当时有关单位起诉王同亿抄袭案件5起,王同亿及出版那些辞书的海南出版社败诉。但败诉后3年,即2001年,王同亿的《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等4部劣质辞书又问世,“王同亿现象”卷土重来。出版行政机关责成出版社收回劣质产品。

余波未平,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不合格辞书名单,新疆教育、印刷工业、黑龙江人民等十余家出版社出版的19种不合格产品被查处。其中相当部分为伪劣辞书。

历史文献学概念

伪书产生原因

托古传道: 以“托古传道”为意图编撰的伪书,大抵都是著者“心血之所寄,甚或累世相传之经验,若谓作者不欲自举其名,殆无人信,其所以依托他人,则在借币他人之名,以传其书。” 可见,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思想继秦汉之后,业己演化成“尊古卑今、贵远贱近”之学风,世人普遍认可了古代的东西可信,古代的东西价值大的观点。于是,著书立说中以“托古传道”、“借名传学”为意图之古籍伪书日渐丰益。

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早在先秦时期,“托古”伪书己有“儒家托于周公;农家托于神农;道家托于黄帝。”后《四库提要》又将兵家伪书总论作“盖宋以来兵家之书多托于亮”。更有数术之书托名唐代大文数学家李淳风者,先见于《旧唐书·经籍志》的仅有五种,后经宋元明清,竟多达27种。无怪乎,《四库提要》对此现象感慨万千:夫古书日亡而日少,淳风之书独愈远而愈增,其为术家依托,大概可见矣!

由此可见,“托古传道”作伪者,多有托“风范之家”,传己学识与心思的心理。他们或假托他人之名而传播,如《大禄阁外史》;或沿袭旧名作新书,自著自注以流传,如《孔子家语》等,意在借世人“重古之风”达到流传个人作品的目的。然而,排除此类伪书之盗名瑕疵,还原它真实的历史内容,我们不应当错视其珍贵的史料价值与学术研究价值。如前所述《孔子家语》一书,虽确系王肃伪造,然而,“其流传己久,且遗闻轶事往往多见于其中,故自唐以来知其伪而不能废也。”。 滤其虚伪,仍可见其极高的史料价值;至于融入作者学术研究的伪书,如《银海精微》,虽伪托医药大家孙思邈之名而获流传,却能“辨析诸症颇为明析”、“其法补泻兼施,寒温互用,亦无偏主一格之弊。”蕴藏了中华民间医药之实践偏方而颇具有药学研究价值。 美化圣王,丑诋罪主:古代典籍美化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丑化桀、纣,王充认为这是“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是人们的主观故意。这种主观故意恰好迎合了世俗之人的好奇之心,“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使夫纯朴之事,十剖百判;审然之语,千反万畔。” (艺增篇)美化圣王、丑诋罪主与“俗人”的“好奇”心态相联系,就使得伪说流行,伪史迭出。儒经中伪说、伪事的出现,还和儒家经典传授注重师承、不敢怀疑有关。王充说:“儒者说五经,多失其实。前儒不见本末,空生虚说,后儒信前师之言,随旧述故,滑习辞语。苟名一师之学,趋为师教授,及时早仕,汲汲竞进,不暇留精用心,考实根核。故虚说传而不绝,实事没而不见,五经并失其实。”。 (正说篇)刘知几也认为虚美的根源在于儒家的偏私和授受传统,他在考察了《春秋》中五种“虚美”的情况后说:“考兹众美,征其本源,良由达者相承,儒教传授,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 。 古代学术传授,拘于师说,不敢有所怀疑,必然导致伪谬出现,后人习之而不自觉,遂使伪谬愈传愈广。对此,刘知几曾指出,孔子等圣贤在著书立说时,“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但后人或“拘于礼法”,或“限以师训”,对此深信不疑。他说:“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斯并襄贤精鉴,已有先觉。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总之,后世之人缺乏疑古精神,对圣贤之言和前代之书不敢怀疑,“以为载于竹帛上者,皆贤圣所传,无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 (书虚篇),“后来诸子,承其伪说” ,必是谬种流传。刘知几勇于怀疑儒家经典的伪谬,反对随声附和,主张独立思考,表达的恰恰是疑古辨伪工作的思想前提。

伪书价值

其一,伪书具有学术思想价值,对于学术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有些伪书,可以保存作伪者个人和当时社会及古代的学术思想。如胡应麟指出,汉代张霸伪造《古文尚书》,隋朝刘炫伪造《连山易》等,“二子诬矫圣真,诚足诛,第皆经术大儒,其所撰造,要非唐宋以后所及,惜今遂无一传者”。 “炫在隋号大儒,其学博,其业精。其造《连山》,虽伪妄,必有过人者”。 很显然,胡应麟一方面指责张霸、刘炫的造伪,另一方面又对他们所造伪书没有流传下来表示惋惜,认为在学术价值上“必有过人者”。再如《子华子》一书,《四库全书总目》指出它“商榷治道,大旨皆不诡于圣贤。其论黄帝铸鼎一条,以为‘古人之寓言’,足证方士之谬。其论唐尧土阶一条,谓圣人不徒贵俭,而贵有礼。尤足砭墨家之偏。 又如《关尹子》,《四库全书总目》指出“其书虽出于依托,而核其词旨,固远出《天隐》、《无能》诸子上,不可废也”。 总之,古人认识到,伪书虽伪,但只要把它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它的思想价值必凸显无遗。这对我们从事中国古代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使我们认识到伪书中所蕴含的思想同样是中国古代思想发展的重要内容。

其二,伪书具有文学价值,对古代文学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胡应麟在考辨伪书的过程中,对伪书的文学价值给与极大关注。如《子华子》、《亢仓子》,虽是伪书,但“文采可观”。 尤其是《子华子》一书,“其书理致肤近,而持论不甚诡于道,文字亦舂容雅则,至宋世一时盛传”。 《四库全书总目》在考辨伪书时,对此尤为注意。如《海内十洲记》托名东方朔撰,《总目》考证为六朝作品,同时指出该书在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自《隋志》已著于录。李善注张衡《南都赋》、宋玉《风赋》、鲍照《舞鹤赋》、张衡《思玄赋》、曹植《洛神赋》、郭璞《游仙诗》第一首、第七首、江淹《拟郭璞游仙诗》、夏侯玄《东方朔画像》、陆倕《新刻漏铭》并引其文为证。足见其词条丰蔚,有助文章……唐人词赋,引用尤多”。 此外《汉武洞冥记》,旧题东汉郭宪撰,《总目》认为该书“皆怪诞不根之谈,未必真出宪手”,推测是“六朝人依托为之”。同时指出:“然所言影娥池事,唐上官仪用以入诗,时称博洽。后代文人词赋,引用尤多。盖以字句妍华,足供采摭。至今不废,良以是耳。”。 此类小说还有托名东方朔的《神异经》、托名班固的《汉武故事》、《汉武帝内传》等。它们的价值不仅在于“词条丰蔚”、“字句妍华”,足供采摭,增广见闻。它们是六朝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唐传奇及后代小说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们在小说史上的地位绝不会因为它们是伪书而受到削弱。

其三,伪书具有史料价值,不少伪书是研究中国古史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伪书和伪史、伪事不同,真书中可能有伪史料,而伪书中又可能蕴含真史实,何况不少文献都是真伪相错,其价值就更需要认真甄别。比如《孔子家语》一般认为是王肃伪造,但《四库全书总目》认为“其流传已久,且遗闻佚事往往多见于其中,故自唐以来知其伪而不能废也”。 正是因为它所具有的史料价值,才使得人们不能废弃。又如崔鸿所撰《十六国春秋》,载于《魏书》本传,到《崇文总目》中已佚其名,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都没有著录,据此,《四库全书总目》推断该书亡佚于北宋。万历以后所出本子,乃“嘉兴屠乔孙、项琳之伪本”。在指出《十六国春秋》的伪迹以后,《总目》充分肯定了该书的价值:“其文皆联缀古书,非由杜撰。考十六国之事者,固宜以是编为总汇焉。”。 可见对于伪书应一分为二来看,不可一笔抹杀。总之,伪书的价值体现在各个方面,在古人看来,只要确定了作伪的年代,它的各方面的价值就会体现出来,诸如语言学价值、艺术价值、医学价值等等。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17: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