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威海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威海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成立于1994年8月,现下辖荣成市国家税务局、文登市国家税务局、乳山市国家税务局、环翠国家税务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6个市区局。内设办公室等9个行政科室,1个直属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威海市国家税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2个直属机构(其中稽查局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为正科级)、3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负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2、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备专职的内审工作人员。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牵头组织落实大型企业管理制度办法,承担上级部署相关事项;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做好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配备专职的国际税收工作人员。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监管。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8、财务管理科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 9、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配备专职的巡视工作人员。 10、教育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二)直属机构 市局直属机构设稽查局(副处级)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正科级)。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级别为副科级。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对车辆购置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管理科、征收科、调查科,级别为正股级。 (三)事业单位 市局设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威海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上级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局(分局、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本地区税务代理的行政监管工作。 (十六)承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宋修广(党组书记、局长) 曲仕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时晓(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徐祥乾(党组成员) 于越军(党组成员) 池京升(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涛(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黄军强(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新年思路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全市国税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生机活力为重点,以提高基本技能、落实基本制度、规范基本操作为着力点,以税收征管、内控预防、纳税服务、国税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六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依法治税,改革创新,科学管理,团结实干,全面提升全市国税工作水平,推动全市国税事业实现新发展。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组织收入是国税部门的首要职责,要认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分析预测,坚持堵漏增收、挖潜增收、评查增收,确保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突出提高两个提高”,就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生机活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是国税工作的本质要求,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锐意创新,用科学的方法提高管理效能,用科学的手段提升管理质量,用科学的机制促进管理优化,有效促进税法遵从,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干部队伍是国税工作的基石,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直接影响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事业持续发展的源泉,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班子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促进干部全面发展,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夯实三个基础”,就是提高基本技能、落实基本制度、规范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制度、基本操作是开展国税工作的基础,要梳理、整合、修订和完善制度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流程规范的制度体系框架。加大岗位相关业务知识、技能标准和流程操作的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竞赛活动等,提高全体干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 “建设六个体系”,就是抓好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国税文化、内控预防、人力资源管理、内部行政管理六个体系建设,这是国税工作的主线。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是国税部门的核心业务和法定职责,也是工作体系建设的核心,其他四个体系主要面向干部职工,其成果也通过前两个体系的来体现,必须统筹考虑、系统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重在提升干部素质、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国税文化体系重在凝聚力量、激发队伍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和氛围,内控预防体系侧重于对“两权”的监督和制衡,内部行政管理侧重于促进行政工作协调高效运转。要按照“全面启动—督导落实—深化完善—巩固提升—持续改进”的步骤,应用集成、补充、细化、调整、推广等方法,统筹安排,集中精力,抓好六个体系建设。 税院地址地址:文化西路195号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