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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网络彩票
释义

网络彩票是利用网络直接参与博彩的一种彩票。参与者以会员身份直接在其代理网站投注进行博彩,其过程受代理人“指导”。除了国家许可范围以外,其他网络彩票形式均属违法行为。2009年,有网友将网络彩票曝光,并质疑其赌博行为。国家财政部表示,将对此事予以治理。针对网络和电话出售彩票,财政部2010年8月发布《互联网销售彩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电话销售彩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集意见。2012年3月,体育总局下发通知,要严格执行《彩票管理细则 》,叫停网络售彩。

概念介绍

时下很多流行的网络彩票赚钱的广告,其实都是私彩(黑彩),本身就不合法的,通过境外服务器进行操作,通过高额提成来发展代理和彩民。网络私人平台的彩票赚钱在网络上很火爆,由于公彩吸引力不如私彩的高奖金高爆利,形成了网络上私彩的火爆。

这些网站设奖金额要高出买正规彩票中奖金额。网络彩票是在变相赌博,其网上平台有几十家,个别大网站的参与人数已经达到几万人。

网上流行的网络彩票鼓吹赚钱快捷,其本质是做为代理通过发展彩民掘取高额提成,还可以通过下级代理来加大彩民规模和爆利。国家财政部表示,凡利用网络销售的彩票均系违法,财政部将联合相关部委采取措施。

购彩流程

彩民凭真实姓名、身份证件等到代销网站开设投注账号,账号经彩票机构确认后生效。

彩民到彩票机构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与投注账号绑定。

彩民使用账号投注后,代销网站要及时把信息传到彩票机构的销售管理系统。

彩票机构确认后,代销网站向彩民发放凭证,彩民的投注正式完成。

开奖后,如果彩民中奖,中奖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彩票机构直接把钱打到彩民的账户里。如果超过1万元,中奖彩民凭借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彩票中心兑奖。

违法案例

简介

2009年11月6日,北京人文大学学生小严报料称,他几月前在网上看到一则“2009年最赚钱的网赚项目”。他在一家“时时彩”网站买彩票时,两天输掉近千元。他怀疑此系变相赌博,称网上存在多家彩票网站借高频开奖彩种牟利,有数万人参与。

类似消息很多,名称均为一种叫做“时时彩”的高频率开奖彩票。该种“彩票”的玩法大多需代理人介绍,随后在网站注册并开通网银。网友按照代理人发出的“指令”购买彩票。

真相

揭秘1

每个网站会有大量代理人,这些代理人各自发展下线,代理人按交易量提成。这些人靠玩家交易量提成,每天可以拿到几百元,已有人以此为职业。个别学校里有人也做中间人,专门拉同学买彩,代理人的级别越高,收入越稳定。有的代理人为了吸引玩家(会员),会拿出部分收入作为会员入会的好处。

一位名为“赌神之王之王”的代理人说,他为一个叫做“中信”的彩票网站代理,该网站新开不久,只有几百人。这位代理人透露说,他手中掌握着60余名会员,但持续玩家不多,他每天可以获得三四百元的提成。一位自称代理“世纪星”网站的人士说,他手握会员八千多人,手下已经有好几个级别的代理人。

揭秘2

很多人参与只是赌运气或是赌徒心理。以20注为例,中10注的奖金是70元,另外10注不中就要赔100元。如果不中的次数多了,代理人会随时调整指令,指令中的命中率只是一个诱惑。所有代理人均称,网站服务器在国外。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玩家说,一家稍大点的平台只有少数服务器在国内,其余大部分在境外,还有几台备用服务器,预防遭人攻击。相关部门进行治理,也有难度。网站老板就是庄家,该名玩家说,有两个平台的幕后操作者是山西曾从事小煤矿的老板,目前发展很快。该老板曾经对彩票平台的评价是“私彩没有煤矿挣钱”。

评论

十赌九输,网络彩票本身不可靠,如果没有网友去上当,他们也不可能有利可图。一旦连续不中,要加倍投注,再多的钱也不够输。所以最后所有的网友都会输,最后真正能赚钱的都是当代理的彩票师和发展彩民的代理。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人认为网络彩票是骗人的原因所在。建议各位网友最好不要碰网络彩票,首先本身是非法的,其次个人最后肯定要输钱。

回应

在百度搜索中输入“时时彩”或“网赚”后,网络遍布关于“时时彩”消息。同时,也有大量网友自称深受“时时彩”所骗。依据国家《彩票管理条例》,除国务院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无权批准发行彩票。对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财政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

2009年11月7日,财政部宣传处人士就此表示,凡是在网上购销的彩票均系违法,财政部已与相关部委沟通,具体治理事宜正在筹划。

屡禁不止

上百家网站“地下”售彩

据了解,作为销售彩票的一种模式,在国外也有网络售彩,但同样存在争议,有的国家禁止,有的国家允许。在大多数欧美国家,网络销售彩票是禁止的,只有少部分国家允许网上销售彩票。

中国出现网络售彩最早大约是在2001年。2007年,网络售彩在中国达到了一个高峰期,但彩票市场管理问题也随之浮现。如有的网站被曝出以代购为幌子,实际上干着“地下庄”及“吃票”的勾当。

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11月,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公告,要求除国家批准的彩票机构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但其后仍有不少网站顶风作案。

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屡禁不止是有原因的。除了彩民有需求、网站追求利益外,跟监管部门也有关系。彩票中心并没有多大的监管力量。2008年3月,国家体彩中心、中国福利彩票中心发布公告,称今后任何网站的售彩行为均与两大机构无关。但那些不在其管理范围的网站,就无法监管。而且,受到销售额的影响,很多地方彩票中心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09年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中未涉及到网络购彩,相关官员也表示,如果时机成熟,有望放开。这更让一些网站认为迟早会放开,因此暗地里努力占领市场。据业内人士透露,截至2010年9月1日,至少有上百家网站仍在暗中销售彩票。

制定法规

2007年12月24日,中国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出通知,各级彩票机构应严格贯彻执行《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 [2002]13号)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互联网发行销售彩票。该通知下发前,已经利用互联网开展彩票销售业务的彩票机构及其网站,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

财政部2010年8月16日发布《电话销售彩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互联网销售彩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核心内容是规范目前处于灰色地带运营的电话、网络彩票销售情况,并将向有资质的企业发放牌照。根据意见稿的要求,电话代销者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00万元,而互联网代销者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元。

8月17日,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也分别向福彩、体彩销售机构下发了紧急通知。福彩方面的紧急通知称,凡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要立即停止网上销售。对借电话投注之名变相进行网上销售的,要严格进行清查,坚决停止销售并限期整改。国家体育总局的通知则指出,凡本省(区、市)各级体彩机构自行或与通讯、网络及其他公司合作,利用电话、手机及互联网等方式销售体育彩票的,各省(区、市)体育局要责成相关体彩机构立即停止。

明确规定

5000万方可网上卖彩票

两个征求意见稿对电话销售彩票、网上销售彩票的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网上售彩企业的准入条件共有6项,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金不低于5000万元,单位及其高管人员必须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要取得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服务经营许可证等,要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措施等。

电话售彩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短信、语音等方式,电话售彩的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有所降低,不低于1000万元,并要求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他要求与网站售彩基本相同。

财政部拥有终极审批权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售彩由彩票发行机构(国家体彩中心、中国福彩中心)委托,并向财政部申请,由财政部负责终极审批。彩票发行机构对售彩网站进行管理,而销售机构(各地方彩票中心)负责兑奖和提取公益金等。

电话售彩则是彩票销售机构委托,经民政部或国家体育总局同意后,最后上报财政部审批。征求意见稿明确,每个地方的电话代销者各自不得超过3家。

售彩网站、电话售彩的企业确定后,将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

此外,被批准售彩的网站和电话代销者,销售哪种彩票,也必须报由财政部审批,否则不得代销。不管是电话代销彩票,还是网上销售彩票,必须按照批准的事项和内容进行销售,不得再委托他人代销。

彩民将有唯一投注账号

根据征求意见稿,售彩网站、电话代销者要为投注的彩民开设投注账号,并经彩票机构确认。投注账号包括彩民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彩民的唯一识别号码,仅限购买的彩民一人使用。彩民要在彩票机构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而且银行账号要与投注账号的个人信息一致,并且两者绑定,用来支付购买彩票的资金和兑付奖金。

每次彩民投注时,售彩网站和电话代销者须及时将信息传送到彩票机构的销售彩票管理系统,彩票机构确认后,再由代销者向彩民发放购买凭证,彩民的投注才算正式完成。

据了解,购买凭证将由彩票机构制定,包括投注的内容、投注时间、代销者名称以及相关验证码等信息。

如果彩民中奖1万元(包括1万元)以下,奖金将由彩票机构直接支付到彩民绑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彩民要带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兑奖。

清查治理

2012年2月,权威部门人士处表示,现行网络售彩已被国家三部委定性为非法彩票,2012年将成彩票清查治理重点,中国第一张网络售彩牌照发出还遥遥无期。

财政部上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一场较高规格的彩票研讨会,国家、各省(市区)福、体彩票中心负责人及相关部委人士参加,对当前国内彩票发展形势作了客观评估,网络购彩成为主要议题之一。龙年春节后,三部委(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一份《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现行条例第五条所称非法彩票进行了厘清,“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和彩票游戏”,“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均被定性为“非法彩票”,将于3月1日起正式执行。

会议透露,目前全国经营彩票销售的网站数目惊人,涉及金额惊人,且乱象丛生,尚未有一家获财政部批准,或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因此均属非法。国家相关部委已经意识到,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今年或未来,彩票如果出事,极可能就会出在网络售彩这一块,2012年将部署清查治理。

据相关部委目前掌据并透露的情况,目前国内网站售彩存在问题主要集中于两点:

一,以公彩名义售私彩,暗地坐庄;

二,以为地方提供彩票销量为交易条件,向某些地方变相索取超乎合理范围的返点,使部分地区彩票销售出现畸形增长,扰乱了正常彩票销售秩序和社会秩序。

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家相关部门正在侦办网站非法售彩中的大案要案,个别网站涉案金额可能达千亿规模,一旦公布,将引发轰动。

2009年,《彩票管理条例》出台,因为对网络售彩没有明令禁止,被社会广泛解读为网络购彩已被解禁,包括一些大型综合门户网站在内的网络售彩又死灰复燃,如今看来,网络售彩这个口,还是似开未开,或者说,又将被收紧。据一位参加财政部上述彩票会议的人士透露,今年内,恐怕财政部都不会向网站发出彩票销售牌照。

紧急通知

2012年2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专门发布有关执行细则的"紧急通知",随着3月1日《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正式实施,网上售彩又一次被定性为非法行为,网络售彩也将进入严打阶段。以下为国家体育总局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继《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后,自2012年3月1日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也将正式施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的彩票品种和游戏属于非法彩票,由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为及时查改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违法销售行为,确保体育彩票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有效维护体育彩票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要切实增强依法治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各级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彩票工作、落实“一把手”工程的首要任务,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加强市场监管。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要对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针对彩票代销者擅自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的行为,立即组织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开展一次本省(区、市)范围内的专项自查自纠。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体育彩票品种和游戏不得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要及时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体育彩票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秩序。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要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

四、各省(区、市)体育局请立即将自查自纠情况报体育总局经济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暂行办法

互联网销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互联网销售彩票是指使用浏览器或客户端等软件,通过互联网等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销售彩票。

第四条 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

第二章 审批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统一规划和实施管理工作。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彩票发行机构的授权,分别负责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彩票发行机构可以与单位合作或者授权彩票销售机构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也可以委托单位开展互联网代理销售彩票业务。

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售机构与单位合作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互联网销售彩票的合作协议;彩票发行机构委托单位开展互联网代理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单位(以下简称“互联网代销者”)签订互联网销售彩票的代销合同。

第七条 合作单位、互联网代销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符合要求的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五)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六)取得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展、调整或者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根据条例规定,经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向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财政部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 申请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四)合同类材料,包括与银行、设备和技术服务供应商、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等单位的合同或者协议意向书;

(五)管理类材料,包括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管理、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风险控制方案、设备和技术服务管理、监督和审计管理、应急处理等;

(六)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

第十条 申请调整互联网销售彩票品种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调整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彩票参与者合法权益保障方案;

(三)停止后的相关处理方案。

第十二条 经财政部批准开展、调整或者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开展、调整或者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10个自然日前,将互联网销售彩票的品种、合作单位或互联网代销者及网站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销售管理

第十三条 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售机构、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当按财政部批准的彩票品种进行销售。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彩票品种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

第十四条 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当按照财政部批准的事项和合作协议或者代销合同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不得委托他人代销。

第十五条 彩票购买者利用互联网购买彩票,应当通过彩票发行机构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注册开设投注账户。投注账户仅限彩票购买者本人使用,账户信息包括彩票购买者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交易记录、资金收付记录等。

第十六条 彩票购买者应当提供本人使用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并与投注账户绑定。

银行借记卡账户与投注账户的个人有关信息应当一致。

第十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及时划转、结算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资金,确保互联网销售彩票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第十八条 彩票购买者的投注信息由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的前端服务平台受理,由后台管理系统对彩票购买者的投注信息和投注账户资金结余情况核实确认后,向彩票购买者发送彩票购买成功或未成功信息。

信息内容应当包括投注账号、投注彩票游戏名称和金额、投注时间、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名称以及相关的验证码等,或购买未成功的原因。

第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售机构、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当妥善保管彩票购买者投注账户信息,并对彩票购买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十条 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当按彩票发行机构的规定缴纳销售保证金,用于防范互联网销售彩票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

第二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保存彩票销售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0个月。

第二十二条 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定期对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账户信息进行统计,及时掌握彩票购买者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为未成年人开设投注账号。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销售彩票资金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彩票游戏规则规定的比例,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按规定归集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资金,分配结算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根据彩票购买者的银行借记卡账户所属行政区域,对互联网销售彩票销量进行省际划分,并分别计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彩票销量。

第二十六条 彩票中奖奖金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中奖者。

第二十七条 彩票发行费按规定比例和代销合同,分别计提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互联网代销者销售费用。

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和省级财政专户,互联网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按照代销合同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 彩票公益金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省级国库。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制定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和制度,保障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资金安全。

第三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当包括销售监控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和前端服务平台,具有投注账户的开设和管理、投注受理和确认、资金划转结算、奖金支付管理、统计报表、投注服务指南、信息查询、销售实时监控等功能。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数据恢复、防病毒、防入侵等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数据应当以彩票发行机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应当预留信息采集接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根据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制定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规范,对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管理、投注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销售管理、兑奖管理、风险控制方案、设备和技术服务管理、监督和审计管理、应急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话销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电话销售彩票行为,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话销售彩票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电话销售彩票是指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过短信、语音呼叫等方式销售彩票。禁止将电话销售彩票系统以任何方式与互联网联结销售彩票。

第四条 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电话销售彩票业务。

第二章 审批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电话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业务的统一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电话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 彩票销售机构可以与单位合作开展电话销售彩票业务,也可以委托单位开展电话代理销售彩票业务。

彩票销售机构与单位合作开展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电话销售彩票的合作协议;委托单位开展电话代理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单位(以下简称“电话代销者”)签订电话销售彩票的代销合同。

第八条 合作单位、电话代销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符合要求的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五)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六)取得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彩票销售机构认为本行政区域需要开展、调整或者停止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经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后,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建议。

彩票发行机构对彩票销售机构的申请建议研究同意后,应当经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向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财政部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条 申请开展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四)合同类材料,与银行、设备和技术服务供应商、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等单位的合同或者协议意向书;

(五)管理类材料,包括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管理、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风险控制方案、设备和技术服务管理、监督和审计管理、应急处理等;

(六)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 申请调整电话销售彩票品种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调整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停止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彩票参与者合法权益保障方案;

(三)停止后的相关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 经财政部批准开展、调整或者停止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开展、调整或者停止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10个自然日前,将电话销售彩票的品种、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销售管理

第十四条 彩票销售机构、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应当按财政部批准的彩票品种进行销售。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彩票品种不得利用电话销售。

第十五条 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应当按照财政部批准的事项和合作协议或者代销合同开展电话销售彩票业务,不得委托他人代销。

第十六条 彩票购买者利用电话购买彩票,应当通过彩票销售机构的电话销售彩票管理系统注册开设投注账户。投注账户仅限彩票购买者本人使用,账户信息包括彩票购买者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注册电话号码、交易记录、资金收付记录等。

第十七条 彩票购买者应当提供本人使用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并与投注账户绑定。

银行借记卡账户与投注账户的个人有关信息应当一致。

第十八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划转、结算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资金,确保电话销售彩票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 彩票购买者的投注信息经电话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的前端服务平台受理,由后台管理系统对彩票购买者的投注信息和投注账户资金结余情况核实确认后,向彩票购买者发送购买成功或者未成功信息。

信息内容应当包括投注账号、投注彩票游戏名称和金额、投注时间、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名称以及相关的验证码等,或购买未成功的原因。

第二十条 彩票销售机构、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应当妥善保管彩票购买者投注账户信息,并对彩票购买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十一条 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应按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规定缴纳销售保证金,用于防范电话销售彩票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

第二十二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保存彩票销售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0个月。

第二十三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定期对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账户信息进行统计,及时掌握彩票购买者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

第二十四条 禁止为未成年人开设投注账户。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电话销售彩票资金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彩票游戏规则规定的比例,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六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规定归集电话销售彩票的资金,分配结算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七条 彩票中奖奖金由彩票销售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中奖者。

第二十八条 彩票发行费按规定比例和代销合同,分别计提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电话代销者销售费用。

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和省级财政专户,电话代销者销售费用按照代销合同进行结算。

第二十九条 彩票公益金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省级国库。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制定全国统一的电话销售彩票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标准。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和制度,保障电话销售彩票的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建立电话销售彩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当具有实时监控彩票游戏、数据和资金等功能。

第三十二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电话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当包括后台管理系统和前端服务平台,具有投注账户的开设和管理、投注受理和确认、资金划转结算、奖金支付管理、统计报表、投注服务指南、信息查询、销售实时监控等功能。

第三十三条 电话销售彩票监控系统和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数据恢复、防病毒、防入侵等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十四条 电话销售彩票监控系统和管理系统应当实时连接,实现彩票销售数据实时交换,保证彩票销售数据的安全性、时效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五条 电话销售彩票的数据应当以彩票销售机构电话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三十六条 电话销售彩票监控系统和管理系统应当预留信息采集接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根据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制定电话销售彩票管理规范,对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管理、投注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销售管理、兑奖管理、风险控制方案、设备和技术服务管理、监督和审计管理、应急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根据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电话销售彩票操作规程。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看法

被迫禁改限

电话售彩和网络售彩问题一直困扰着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彩票相关管理部门,2007年11月6日和2008年1月2日,财政部、公安部、民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体育总局等两次要求停止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但效果甚微。

2010年10月,财政部正式发布实施《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和《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根据两个《办法》,电话售彩和网络售彩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解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权威人士表示,财政部的《办法》实际上是一种无奈和“被迫”之举,眼看网络售彩已经成为趋势,禁令形同虚设,如果不进行监管,隐患极大。

按《办法》规定,电话售彩合作单位、电话代销者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网络售彩合作单位、互联网代销者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还要取得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而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执行所长王薛红认为,财政部出台的规定,想法是好的,但出台过于仓促,“虽然美国的博彩业很发达,但到目前为止仍禁止网上销售彩票。”她说。

法规无细则 乱象依旧

两个《办法》的第十三条和第十二条都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开展、调整或者停止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开展、调整或者停止电话里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10个自然日前,将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的品种、合作单位或者电话代销者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但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多,各地彩票销售机构并没有拿出相应的细则,财政部也没有开始对合作单位发放“牌照”。

“首先可以肯定,先前的业务都在继续,没有人因为财政部的文件而主动暂停,而且各大网站都认为这是利好。”国内某手机投注公司任高管的蒋楠表示,因为《办法》对申请“牌照”的销售合作单位有资质要求,那些自知不符合要求的网站也都在加紧活动。

据业内人士统计, 2010年,网络售彩的销售金额在100亿元左右,而2007年仅为7.5亿元,增长速度惊人。

有业内权威人士说,查网络售彩需要工商、公安、工信部等多部门协作,过去各部委一发通知,各地彩票销售机构就否认与网络售彩有关系,但网络售彩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他们的数据最后都传到哪里去了?

“这就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那么多网站在正常销售彩票,却没有哪个地方的福彩中心愿意承认自己干了违法的事,当然也没人去查。”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如果监管制度不建立起来,即使在门槛上设限也管不住这个行业。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上百家的活跃售彩网站,而销售额排名前10位的网站占据了整个市场95%的份额,如500万、淘宝、澳客、爱彩票等都在彩民中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而如12580这类原先从事开奖信息发布的企业也在试图涉足这一领域,12580的母公司北京无限讯奇公司从2010年年底开始运作,2011年年初开始推出电话售彩业务。

2010年11月,第一视频出资1亿元收购北京品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而控制后者旗下的中国足彩网;今年2月,华彩控股以2100万元收购重庆拓扣70%股权,重庆拓扣为内地专业快开彩票投注平台研发和运营的彩票销售服务提供商,旗下有著名的时时彩网,拥有数十万的活跃彩民。

而对于那些已经运营多年,拥有良好用户基础的大网站来说,5000万元的门槛并不高,“只要用户基础好,很多投资者愿意往里投钱。”

据了解,电话售彩的“牌照”有望在2011年下半年正式发放,而网络售彩的“牌照”则可能要等到2012年才能发放。

监管或成软肋

据财政部的数据,2010年全国的彩票销量达到1600亿元,业内预计5年内达到3000亿元。目前从一线城市到三线城市,各地的彩票投注站基本饱和,要想继续扩大销售量,要么不断推出新的玩法,要么开拓新的销售渠道,而前者的成本高、审批复杂,因此后者成为增加销售量的希望所在。

记者从北京、湖北、重庆、山东等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和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了解到,作为彩票销售机构,它们对解禁的网络售彩表示欢迎,认为网络售彩打破了原有地域的限制,将大大扩大销售量,增加公益金。

蒋楠表示,一旦网络销售平台铺开之后,那些能推出好玩法的地方将大受其益,以重庆“时时彩”为例,会在全国范围内受到追捧,因此,现在很多网站与多个地方销售机构签协议,最后再对销售量进行分配。

其实,对于地方彩票销售机构来说,网络售彩的放开带来的直接利益是发行费的增加。按照规定,彩票的销售金中有15%是作为发行费,供发行机构、各级销售机构、投注站支配,其中福彩、中体彩会提取1%,投注站会提取6%至7%,剩下的由省、市(地)、县各级销售机构分配。

如果实现网络售彩,各省彩票销售机构就不用向市(地)县级销售机构分配发行费,其占有的比例将提升一倍。

“截留数据是最有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网络售彩很可能将公彩变成私彩。”上述权威人士说,如果网站只是从事销售,那么他们拿到的返点是固定的,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其实是一个多赢的局面,但如果网站私自截留销售数据,那么发行机构的发行费用、公益金、返奖就都成了网站的收入。

蒋楠指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只能靠网站自律,他说,现在彩民通过网站买彩票,网站获得数据后,可以通过软件分析出一部分“无望”得奖的号码,如果不将这部分号码报送给彩票销售机构,这些彩票就成了私彩,所有的发行收入全部归网站所有,一旦有号码中奖,若是小奖,网站自己就会支付,但若是1000万元的大奖,就很可能出现纠纷,“这样的几率虽然小,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北京福利彩票中心宣传部主任顾凡表示,北京的电话售彩业务是财政部首批批准的,已经进行了很多年,各种规范已经成熟,“我们的电话售彩数据和我们中心是实时相连的,销售机构没有自己操作的空间,但我也听说在其他地方有截留数据的情况。”

“过去的监管形式就是将原则性的文件发到彩票发行机构,要求他们去制定细则,去执行。”蒋楠认为,一直以来彩票市场的监管都成问题,各管理部门由于没有利益关系,很难形成强有力的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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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5: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