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元青 |
释义 | 简介王元庆,男,律师,汉族,1962年12月4日生,中共党员 一、个人履历1982年9月—1986年7月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本科,法学学士 1986年9月—1989年1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法学硕士1989年1月—1993年3月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科研秘书 1993年3月至今,在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室主任、《法学与实践》杂志社编辑部主任。现任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黑龙江省首届十佳中青年法学家、哈尔滨市第十二届(本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专家立法组成员、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研究会理事、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高级合伙人、哈尔滨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二、法学研究在从事法学研究和主持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科研工作中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公开出版十余本法学著作,如《法理学》、《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经济法学》、《实用婚姻法学》等,公开发表二十余篇法学专业的学术论文,如先后在《黑龙江日报》、《法学与实践》、《学术交流》、《学习与探索》、《北方经贸》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对我国合同责任体系的探究》、《论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加入WTO对我国行政管理模式的冲击与调适》、《对行政撤诉案件的法律思考》、《论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素》、《试析经济体制转型中的审判观念》,其中《浅谈民事诉讼管辖异议》一文获中国“八五”科学技术成果奖、1999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青年奖。担任1999年省政法委委托研究的重点课题《执法监督检查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调研报告的主要研究人。担任中国法学会2001年度重点研究项目的《西部大开发中的森林法制建设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报告的课题组组长,担任2004年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依法治省纲要》的主要起草人。 在司法厅主办的《法学与实践》(全国法学核心期刊,双月刊)编辑部从事编辑工作5年,共参与该杂志24期的编辑核对工作并承担了其中5期的责任编辑。 三、地方人大立法代表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担任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委员和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委员,从事立法咨询工作,如先后参与了《哈尔滨市城市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大立法条例》、《黑龙江省节水条例》议案的起草、咨询。 2002年起,任哈尔滨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先后参与了,《哈尔滨市人大听证条例 》等到十余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修改工作。 1998年历时10余月,代表黑龙江省司法厅全程参与了《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该条例受到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广泛关注和其他省、市人大的积极反响,社会效果显著。 四、法律教育从1993年至今,连续九年在由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律师资格考试、司法统一考试考前辅导班的辅导工作,先后讲授了《宪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担保法》、《继承法》、《合伙》、《著作权法》、《公司法》、《专利法》、《商标法》,多次参与了由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在职律师继续教育讲授《合同法》的授课任务,先后参加了由司法厅统一组织的1994年、1997年2001年全国公证员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工作,并承担了1998年由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在职公证员法律培训的授课任务,2002年起承担了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研究生《合同法》的讲座。 五、法制宣传1、1995年3月至1996年7月,作为《新晚报》第七版法律立交桥“以案说法大家谈”专栏的作者,连续发表60余篇案例分析稿件,并被《哈尔滨日报》评为1995年优秀通讯员。 2、2002年3-5月,为配合首届司法统一考试,为全省考生提供考前咨询,在《黑龙江晨报》考试版,开辟了“考前金手指”专栏,为全省考生提供了20余篇考前辅导意见,深受法检司考生的欢迎。 3、多次在《黑龙江日报》、《新晚报》、《哈尔滨广播电视周报》、《黑龙江晨报》、《哈尔滨日报》、《法制报》、《新都市报》等报刊杂志上,对发生在我省尤其是哈尔滨市的法律事件进行专家点评。 4、2000年1月至2002年6月,在黑龙江卫星广播电台《法制经纬》栏目进行《合同法讲座》,先后讲座200余期,深受企业界人士的关注,社会效果良好。 5、在黑龙江卫星电视《新闻夜航》栏目及黑龙江电视法制频道中的“援助”、“法制在线”、“当事者说”栏目,作为特邀嘉宾多次进行座谈或点评。 6、先后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宣传讲座,如在黑龙江省政协、东方集团、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金鑫担保公司、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资源厅、黑龙江省农机总公司,进行了《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义务讲座。 六、律师业绩1992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以375,5分的成绩获得黑龙江考区的总分第一名。1993年执业至今10余年,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代理各类案件400余件. 承办的主要民事案件有: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诉海南航空公司股权纠纷案、北方航空公司诉天鹅航空公司股权纠纷案、黑龙江省证券公司诉哈尔滨工商银行证券回购纠纷案、哈尔滨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黑龙江省康恩玉米深加工实业有限公司证券代销协议纠纷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总公司诉哈尔滨市通用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制造厂侵权纠纷案、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恒大实业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诉黑龙江省甜菜糖业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03年-2004年胡海英诉李钟鸣财产确权案及离婚案(该案被《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评为2003年度影响中国法治历程的十大著名案件之一)。 承办的主要刑事案件有:1999年黑龙江省十大刑事案件之一的王玉明、西伟“广州绑架杀人案”2000年哈尔滨市最大的交通肇事案----11.6李井义机场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等案件。 现担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南方航空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省电信公司哈尔滨公司、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哈尔滨恒达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宏威房产开发公司、哈尔滨华能集团、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黑龙江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此外办理大量非诉讼法律事务,如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哈尔滨市通用机电技术研究所资产置换协议的履行谈判、北方天鹅航空公司资产重组等。从1993年至今,连续九年在由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律师资格考试、司法统一考试考前辅导班的辅导工作,先后讲授了《宪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担保法》、《继承法》、《合伙》、《著作权法》、《公司法》、《专利法》、《商标法》,多次参与了由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在职律师继续教育讲授《合同法》的授课任务,先后参加了由司法厅统一组织的1994年、1997年2001年全国公证员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工作,并承担了1998年由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在职公证员法律培训的授课任务,2002年起承担了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研究生《合同法》的讲座。 七、获奖情况1980年在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获黑龙江省“三好学生” 1982年至1986年,在黑龙江大学法律系,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1990年,获黑龙江大学教学二等奖 1992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黑龙江省考区总分第一名 1994年、1995年、1997年、1999年,四年被黑龙江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 1999年、2001年、2002年、被黑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评为“模范工作者” 2003年被黑龙江省政法委评为“黑龙江省首届法学家” 2004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优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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