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银巧 |
释义 | 王银巧系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正式干警。2011年5月10日,民警王银巧在家吵架后,到看守所指使在押嫌犯将一名女嫌犯活活打死,王银巧目前已被刑拘,又被取保回家,据群众举报当地“现封锁消息,四处公关”。 中文名:王银巧 国籍:中国 职业:干警 主要罪行:指使犯人殴打另一嫌犯 人物罪行2011年5月10日当天,王银巧本来请假在家,因为杜会茜在看守所里“闹腾”,王银巧回到看守所。王当天刚好与家人发生争吵,回到看守所后,情绪不稳定,指挥其他在押女性人员殴打杜会茜,后来杜被送医院不治而亡。 接受调查2011年5月28日下午,在渭南市殡仪馆,10多天前,殡仪馆接到看守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看守所一名在押嫌犯在渭南市中心医院死亡,要求将该嫌犯送往殡仪馆火化。但殡仪馆嫌“看守所送来的死者容易出问题,家属可能会过来闹事”,因此没有接收该死者。 渭南市中心医院太平间负责人证实,5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临渭区看守所将一名女嫌犯送到医院急诊室,该嫌犯很快死亡,尸体被送到太平间。至今未见死者家属来,“尸体在这儿放了半个多月了”。 2011年5月28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政委张来宝证实,临渭区看守所确实发生了民警指使在押人员将一名被羁押的女性嫌犯打死的事件。被打死的受害者“本来就有点儿病”,但看守所“在管理上也还有一些漏洞”。 张来宝说,关于此案的案发时间与经过、涉案民警和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等,“我现在都不好跟你提供,请你理解”。他表示,如果想了解该案的情况,“请通过正规渠道”,但目前渭南市公安局“还没有关于本案的信息发布渠道”。 当地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此案在渭南公安系统几乎人人皆知,并在内部引起震动,“一些老公安讲,几十年没听说过这样的事”。该知情人表示,在全国上下严厉整顿看守所管理秩序的背景下,此案情节恶劣,应该向社会公布,以引起更大范围的警戒,但公安机关并没有对外发布此案的信息,当地媒体也没有任何报道。 相关处置此事发生后,在公安和检察系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均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当即成立专案组对王银巧立案侦查,后来“王银巧因怀孕在身,不符合羁押条件”,目前被取保候审。此外,除王银巧外,目前还没有其他人被立案侦查,这要根据案件的侦办情况再行决定。 深层反思当地知情人士证实了此事在执法系统内部造成的轰动。该人士表示,陕西省公安厅为此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临渭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在会上作了检查。但是,他认为,这种内紧外松的方式,可能会导致在内部系统消化,大事化小,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近年来,我国看守所系统屡屡曝出在押嫌犯非正常死亡事件,“躲猫猫死”、“喝水死”、“洗澡死”、“噩梦死”等极端事件引发了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此类事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看守所的管理秩序进行了大力度的检查整顿。 2009年5月15日,渭南市召开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暨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牢头狱霸”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然而,两年前的专项整治活动,未能避免杜会茜意外死亡的悲剧。 看守所被视为检验一个国家法治进程的“试金石”。201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曾对媒体表示,在看守所的都是未决犯,在罪名并非一定成立的情况下,出现意外死亡,作为一个法治国家,肯定是不能允许的。 公开消息显示,2010年3月,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在公安部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表示,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最新消息渭南市公安局党委于5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相关措施:对“5.10”事故进行深刻剖析。认为这次事故的发生正值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活动整治期间,事故特别严重、教训特别惨痛、影响特别恶劣;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不遮丑、不护短,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监管单位要认真汲取临渭看守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开展全市监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顿活动,围绕队伍管理、监所管理、打击牢头狱霸等十八项重点工作进行排查整顿,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已对临渭分局主管监管工作的副局长王辉予以停职;对看守所所长王劲和副所长曹树让、李有良予以免职;刘朝晖、王银巧、李有良3名涉案民警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