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雁飞 |
释义 |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男,汉族,1963年02月生,河北赞皇人,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0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79.09——1983.07 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3.09——1986.07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00——1988.00 河北省委办公厅综合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7—1988挂职任平山县西柏坡村党支部副书记)。 1988.00——1992.02 河北省委办公厅信息调研处主任科员。 1992.02——1993.06 河北省委办公厅信息调研处副处长。 1993.06——1994.06 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 1994.06——1994.09 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调研员。 1994.09——1997.05 河北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7.05——1998.04 河北省委政法委协调督办处处长。 1998.04——2001.07 河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01.07——2004.06 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 2004.06——2006.04 河北省委政法委委员、秘书长。 2006.04——2007.12 河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2007.12——2008.0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08.0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在2008年1月21日举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王雁飞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王雁飞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中网在线控股有限公司高级总监王雁飞先生,亦名维摩。广东深圳人。 现任中网在线控股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 王雁飞曾从事过机械、电气等技术开发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做过统计员、技术员、技术科长、技术厂长、地市委秘书、编辑、总编、总经理等技术、党务、广告、行政管理等职务;多次参加工交干部进修、市委党校、中共中央党校、高级工商行政干部培训班等中高级培训。 王雁飞有着多年丰富的人事行政管理经验,善于识人用人。在管理中历行法理情并重,科学性与灵活性相辅相成,最大限度的调动激发各类型人才的潜力,为企业创造最大价值。自1993年起,在深圳创业十二年。 王雁飞2000年涉足互联网,2006年初加盟易维集团。先后担任营销总监、北京易维网营销公司总经理、易维集团行政副总裁等职务。与杜红超等网络名人一起,创立并打造了中国企业新闻宣传平台----品牌通。 王雁飞对当代社会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及其相关人才的有效管理有着独到的认识与见解。 针对目前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力量----大量的中小企业品牌在成长中亟需扶持的现状,王雁飞与有志于在中国品牌事业中探索一条新路的同道,对现行品牌搜索模式进行了大胆探索。 此外,多年对现代科学的极度热忱和对人生及宇宙真相的不断冀求,使王雁飞对儒道释之国学财富孜孜以求,尤其是对天人之师----佛陀肃然起敬。期望在未来的人生旅途中,竭尽心力弘扬充满智慧与慈悲的世出世间法,以使人类真正摆脱愚昧,从身、从言、从心,真正走入科学的殿堂。 2009年9月8日,进入中网在线控股有限公司。面对这个在国内同行中唯一走出来的、在美国Nasdaq上市的网络传媒公司,如何使其与国际接轨并适合两地本土的特点(有似红树林般植物的属性,其两栖两水两性之生存能力并存),这对公司、所有股民及本人都是一个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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