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太高 |
释义 | 王太高:男,1966年11月生,江苏高邮人。毕业于苏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理事,南京市人大、政协立法咨询小组成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各种课题10多项,出版著作4部,获得科研成就和多个奖项。 人物履历王太高,男,1966年11月生,江苏高邮人。1984年至1991年就读于苏州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苏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宪法学 主要社会兼职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理事,南京市人大、政协立法咨询小组成员。 教授课程本科生开设: 《部门行政法概论》、《行政诉讼法学》 法学硕士开设: 《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行政诉讼法学研究》 法律硕士开设: 《宪法学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 教学获奖情况: 科研项目和成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各种课题10多项,如: 《选举制度比较研究》,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课题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江苏省“十五”规划课题 《近十年中国共产党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江苏省“十五”规划课题 《公益诉讼研究》,江苏省教育厅课题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江苏省政府专项课题 《行政公益诉讼研究》,南京大学课题 出版著作4部,在《法学研究》、《行政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 科研成果曾获江苏省、中国法学会等多个奖项。 发表论文行政补偿制度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行政公益诉讼 《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 新司法解释与公益诉讼法 《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可能 《学海》2005年第6期 公益诉讼:中国行政诉讼的新课题 《扬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外国行政公益诉讼述论 《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公共利益范畴研究 《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7期 论机关诉讼 《河北法学》2005年9期 土地征收制度比较研究 《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6期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度的思考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11期 行政补偿范畴研究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春季号 我国土地管理法亟需修改 《人民法院报》2004年3月16日 行政补偿初论 《学海》2002年第4期 行政补偿的宪法基础 《学术论坛》2002年第4期 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条款的完善及意义 《扬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论我国宪法财产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宪法财产权制度研究 《扬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研究 《河北法学》2002年第2期 行政指导性质论析出 《行政论坛》2003年第3期 法治理念下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东吴法学》2002年卷 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行政诉讼法第25条之缺陷与完善 《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科研获奖行政补偿制度研究,苏州大学2003届优秀博士论文,南京大学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论行政公益诉讼,江苏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新司法解释与行政公益诉讼,全国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维持类行政复议决定可诉性研究,江苏省行政复议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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