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淮之 |
释义 | 人物简介王淮之(378—433)字元曾,东晋山东临沂人。博学多闻,熟悉《礼传》,擅长文辞。晋末任右常侍,桓玄大将军行参军。桓玄篡位后任尚书祠部郎、尚书中兵郎。在刘裕手下任车骑中军军事、丹阳丞、中军太尉主薄、山阴令等职。刘裕登基后,任黄门侍郎、司徒左长史、始兴太守等职。编写《仪注》,为朝庭所用。五十六岁去世。 史籍记载王淮之,字元曾,琅邪临沂人。高祖王彬,尚书仆射。曾祖王彪之,尚书令。祖王临之,父王纳之,并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练悉朝仪,自是家世相传,并谙江左旧事,缄之青箱,世人谓之“王氏青箱学”。 淮之兼明《礼传》,赡于文辞。起家为本国右常侍,桓玄大将军行参军。玄篡位,以为尚书祠部郎。义熙初,又为尚书中兵郎,迁参高祖车骑中军军事,丹阳丞,中军太尉主簿,出为山阴令,有能名。预讨卢循功,封都亭侯。又为高祖镇西、平北、太尉参军,尚书左丞,本郡大中正。宋台建,除御史中丞,为僚友所惮。淮之父纳之、祖临之、曾祖彪之至淮之,四世居此职。淮之尝作五言,范泰嘲之曰:“卿唯解弹事耳。”淮之正色答:“犹差卿世载雄狐。”坐世子右卫率谢灵运杀人不举,免官。 高祖受命,拜黄门侍郎。永初二年,奏曰:“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衤覃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缙绅之士,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以大顺群心。丧也宁戚,著自前训。今大宋开泰,品物遂理。愚谓宜同即物情,以玄义为制,朝野一礼,则家无殊俗。”从之。 迁司徒左长史,出为始兴太守。元嘉二年,为江夏王义恭抚军长史、历阳太守,行州府之任,绥怀得理,军民便之。寻入为侍中。明年,徙为都官尚书,改领吏部。性峭急,颇失缙绅之望。出为丹阳尹。淮之究识旧仪,问无不对,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录尚书事,每叹曰:“何须高论玄虚,正得如王淮之两三人,天下便治矣。”然寡乏风素,不为时流所重。撰《仪注》,朝廷至今遵用之。十年,卒,时年五十六。追赠太常。子王兴之,征虏主簿。(《宋书》列传第二十:范泰 王淮之 王韶之 荀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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