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爱红 |
释义 | 美术教师王爱红 女,1967年4月生,山东烟台人。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学院美术系,现任该院美术系讲师。擅长釉下彩、综合装饰、陶艺,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展览,陶艺作品《硅鼓》入选中国当代陶艺展,由文化部收藏,作品散见于《陶艺撷英》、《中国景德镇陶瓷艺术》、《首届中国现代陶艺展作品集》、《中国现代美术全集——陶瓷卷》。 律师单位: 山东恒正律师事务所 毕业学校:中国政法大学 职务: 律师 现居: 山东 - 济宁 所在行业: 咨询/管理产业/法律/财会 王爱红律师,一九九二年执业,山东恒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合伙人,山东省优秀律师。王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具有很强的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及丰富的执业经验,现任齐鲁晚报济宁记者站、济宁市航运局、济宁市公安局培训中心、山推机械产品销售公司、济宁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济宁荣复军人医院等12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行政诉讼、医疗纠纷、公司、企业改制、房地产、重大刑辩等法律事务。对疑难重大案件组织权威专家论证,并善于利用媒体监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九九七年被授予“济宁市十佳律师称号”,二00六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二00一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其撰写的《浅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浅论》、《论侵害特殊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该侵权之债应如何定性》等理论文章,分别在法制日报、山东法制报、政法论丛杂志上发表。 王爱红同志任山东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社会监督员,济宁市任城区地税局社会监督员。 《文艺报》美术书法专刊主编 王爱红王爱红 : 男,汉族。 山东安丘人。《文艺报》美术书法专刊主编、中国作协会员、中国美协会员、全国侨联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理事。1985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2007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先后在《潍坊日报》、《大众日报》、《星星》诗刊、《诗刊》发表诗歌作品200余首,出版诗集《八月之杯》、《清月飞花》,参与主编《邓小平之歌》等。20世纪90年代从事美术编辑与评论,出版《这边风景》、《大地神韵》、《雕塑人生》等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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