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祥耀,1957年1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院长。1985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获会计学硕士学位。浙江省会计学重点专业负责人,并被上海财经大学聘为硕士生导师、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聘为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经济监督专家、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制度咨询专家、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顾问、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评委。
1985年8月至1987年5月,在浙江财经学院任教,任讲师。1987年5月至1992年7月,在香港富春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总经理,主要从事会计和财务工作。1992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香港富春投资公司工作,任总经理,主要从事金融和投资工作,期间(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同时攻读中南财经大学的会计学博士,获会计学博士学位。
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广东核电实业集团工作,任财务总监。2000年1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学院从事教育工作,任副教授、教授;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