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汪金兰 |
释义 |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党委书记汪金兰,女,1956年生,中共党员,现任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党委书记。 198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原华中农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曾任工厂副厂长、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师资科科长、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参加过全国和省级“中文写作与秘书班”、“公文写作班”、“微机学习班”、“劳动、工资改革研讨班”、“党校”等多种形式学习。 撰写论文有:《对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看法》、《建立竞争机制,实行择优上岗》、《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问题》、《高校贫困学生现状与思想教育工作》、《浅谈女大学生心理问题及防治》、《关于完善高校助学贷款体系的思考》、《牢牢把握“三个代表”,切实加强支部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应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找准切入点,改进育人法》、《大力加强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与时俱进,努力搞好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关于按专业设置学生党支部的思考与探索》等高校管理方面的论文。 参编教材:《党建概论》 获奖情况:《浅谈建设一支优秀稳定的教师队伍》、《关于培养跨世纪优秀人才的思考》获校优秀论文奖。 《成教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工作的几点思考》获省高校优秀论文奖。 曾被评为“省职称改革工作先进个人”、“校本科评价先进个人”、“校优秀共产党员”、“校优秀班导师”、“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汪金兰,女,1966年12月生,安徽怀宁人。1987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省和安徽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法专业硕士生导师,经济法专业(涉外经济法方向)博士生导师梯队成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国际法学会副总干事,安徽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自1990年9月至今,一直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从事国际私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5年8月,作为安徽大学“211工程”首批国际交流项目成员,被派往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学习与交流。目前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教育厅的法制建设课题研究,主持《中国涉外经济交往中的竞争法问题研究》等多个研究项目,合作出版专著《国际法于国际事务论》和教材《大学法律教程》、《世界贸易组织与高等教育》等,在《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学》、《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国家级重点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合著学术专著2部、法学教材2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主持完成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项,省级教改项目1项。 战斗英雄汪金兰,男,山东省招远县人,一九二四年出生,一九四六年七月参加革命,中国共产党党员,志愿军第二十七军第八十师第四连政治指导员。他是出色的政治工作干部,又是战斗的模范。一九五0年十一月,第二次战役新兴里战斗中,他带领部队迂回到敌后,按时完成了攻占新兴里东大桥的任务。总攻开始后,他带领9名战士冲入敌群,吓得30多名美军逃往冰封的长津湖上冻溺而死。获二级英雄称号,并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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