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玩尸女 |
释义 | 2009年12月7日,重庆医科大被曝女学生头顶骷髅头骨当皇冠,手拿肋骨当法杖似在扮演欧洲女王。这些医学院学生被网友冠以“玩尸女”的称号。对此,校方已积极给及回应,声称应尊重保护尸体不受伤害 事件简介笑意盎然的女生,不时玩弄着人骨,都说医科女生胆大,果不其然。要是寻常女子见到人体骷髅早就面容失色,一度昏厥了。其中3位“玩尸女”不时用人骨作为道具,要么扮“加勒比海盗”,要么扮“女王”。搞怪行为让看的人毛骨悚然,不禁让人暗想,如此“玩尸女”,毕业后谁还敢找其看病? 12月8日上午,重庆医科大学在其校园网上发布一则声明,称网上热传的《重庆医科大惊现“玩尸女”》对该校学生和教学工作进行无端诋毁,经查与该校并无关系,纯属造谣,并已上报公安部门。一位取名为“城管人见人爱”的网友也在天涯社区上发表声明,称标题为《重庆医科大惊现“玩尸女”!》的帖子是他在天涯贴图专区首发的,内容是转载的,原标题为《这是否是对尸体的不尊重?》,他之所以称是重庆医科大,是根据原帖中作者提到是重庆的QQ网友,系推测而为的,并声称他本人也是医学院出身,对帖中现象并不吃惊,只是提请让更多的人知道,形成共识:敬畏逝去的生命。 在标本室是否可随意玩尸体为此,某医院的医生表示,把玩尸体是不应该的,应佩戴手套穿白大褂,操作这些真实的骨骼时都需要先对尸骸静默,表达尊重,拿着骨骼恶搞是明显对死者的侮辱和亵渎。据了解,图片来自某院护士的QQ空间。发图片的是该院的院长,发帖的目的是想提醒学生要善待生命,尊重遗体。 不知道如果这些尸骨是自己的亲人,“玩尸女”还会如此用尸骨恶搞吗?人活着有尊严,死也有尊严,“玩尸女”的行为是在亵渎死者的尊严。如此玩世不恭的医务态度,不禁让人退避三尺。这令人想起了北大医院教授的惨死,就是出于对患者的不负责任,而导致一位医学教授惨死学生之手。这难道还不足以另人警觉吗? 俗话说:医者父母心,在“玩尸女”的身上却是玩世不恭的恶搞。医人先医己,如没有一颗懂得尊重的心,就不配替人看病行医。 死者的医学遗体是让学生学习知识的,好让你们为了活在世上的人病人解除他们身上的病痛,并不是给这些学生恶搞的,更不是给他们亵渎的,如果连这些基本常识都不明白,那么这些学生日后根本就不配当一名医务工作者!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我国《刑法》第302条明确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这些学生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涉嫌侮辱尸体罪,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玩尸女自己的回应这些玩尸女目前已经为此事做了解释,她们说,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减少自己对尸骨的恐惧感,这点对她们学医的学生很重要。对于网友提出的对她们医德的质疑,他们说这和医德没有什么关系,她们学医的对这个没有像普通人那样紧张。对给民众造成的伤害,她们表示抱歉。 12月8日中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致电重庆医科大学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称声明的确是他们发的,校方此事件十分重视,在12月7日下午组织领导老师进行调查核实,经过排查该校实验室及学生,证实照片上的实验室、学生均与重庆医科大学无关,学校已就此事上报重庆公安网监处,要求追查造谣者,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玩尸女所在校方的回应该校宣传部负责人介绍,目前,该校已就此事上报公安局网监处,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该校实验管理中心副主任尹定红介绍,目前,该校有17个相关实验室,装修一致。网上照片与该校实验室的桌子、窗帘、柜子、地板、屋顶及学生着装等多处不符。照片中的教室是绿色水磨石地,白色天花板双排灯管,蓝色窗帘,桌子还有移动轮子,学生制服是小圆领而不是该校学生穿的尖领。昨日,记者来到该校位于大学城的实验室,所见与尹定红所述一致。 有32年教龄的该校解剖教研室主任周庭永说,医学院校研究使用的尸体多来自捐献,学生上解剖课有很多规定,比如必须穿制服、戴手套,不能穿拖鞋,不能大声喧哗,禁止摄像拍照、搬动标本,每动一刀也有规定。上第一堂解剖课前,要对学生进行伦理教育,老师带领进行简单默哀仪式,表示对死者的尊重和对家属的感激。该校还在龙台山陵园建有墓碑,上刻每位捐献者名字,每年清明节,学校会组织捐献者家属悼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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