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 |
释义 | 图书信息作 者: (日)我妻荣,罗丽,申政武 著 于敏 等 译 丛 书 名: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05492出版时间:2008-07-01 版 次:1 页 数:5413 装 帧:平装 开 本:32开 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外国法律与港澳台法律 内容简介这套《民法讲义》有以下几个特色: ①除对现行法的解释外,还包括了丰富的“为真正的解释而应该做什么”的内容; ②“为真正的解释而应该做什么”的内容涉及面广、数量大; ③研究成果与法律解释结合密切,具体说就是在各卷的序言中都提出了该卷所设定的理想、指导原理,并以这些作为解释原理(诚望各位读者仔细阅读各版序言); ④作为法解释本身,一是显示出在以往学术基础上的稳健进步,二是在叙述上既平易近人又面面俱到且一览无余,整体上富有平衡感,三是结论符合常理。 这套《民法讲义》初版是作为教科书撰写的,在二战前和二战中出版了四卷。按出版年的顺序排列分别是,《物权法》(1932年)、《民法总则》(1933年)、《担保物权法》(1936年)、《债权总论》(1940年)。二战后出版了《债权各论》四卷,即《上卷》(1954年)、《中卷1》(1957年)、《中卷2》(1962年)、《下卷1》(1972年)。遗憾的是,这套书因缺少《侵权行为》、《亲族法》、《继承法》(尽管我妻曾经以其他形式出版过这些方面的著作,但不属于这一系列)而最终没有完整地完成这一系列。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妻突然过世(1973年)。这套书先出版的四卷,在出版后曾经做过一次“改版”,其后又以“新订”为名做过一次真正的改版。但是,我妻对后一次改版只完成了《物权法》以外的三卷,即1939年、1940年、1968年。 作者简介于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学士,东京都立大学法学硕士,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法学、环境法学研究,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若干。 ·查看全部>> 目录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Ⅰ 序论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第三章 民法的效力范围第四章 民法的解释第五章 民法上的权利本论第一章 权利的主体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自然人第一款 权利能力第二款 行为能力第三款 住所第四款 不在者第五款 失踪宣告第三节 法人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法人的种类第三款 法人的设立第四款 法人的登记第五款 法人的能力第六款 法人的机关第七款 法人的住所第八款 章程、捐赠行为的变更第九款 法人的消灭第十款 法人的监督第十一款 外国法人第二章 物第一节 权利的客体与物第二节 动产、不动产第三节 主物、从物第四节 原物、果实第三章 法律行为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本质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目的第一款 序说第二款 目的的确定(法律行为的解释)第三款 目的的可能第四款 目的的适法第五款 目的的社会性妥当第五节 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第一款 序说 …… 第四章 期间第五章 时效补注条文索引事项索引译后记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Ⅱ 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Ⅲ 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Ⅴ1 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Ⅴ2 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Ⅴ3 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Ⅴ4 外国法学名著-我妻荣民法讲义Ⅳ ·查看全部>> 前言此次,我妻荣《民法讲义》系列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组织翻译成中文出版,我作为一名日本的民法学者,同时作为接受过作者指导过的学生感到无比喜悦。 在这套不朽的名著的中文版即将面世之际,我想为中国的读者更好地理解这套书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解说。解说主要有四个部分,即:①这套书在日本民法学、特别是在教科书和体系书的历史中的定位;②这套书在我妻民法学中的定位;③这套书的特色;④这套书与其后、特别是与战后的教科书和体系书之间的关系。 日本民法典于1898年施行后,一开始主要以民法典起草人为中心撰写了一批“逐条释义”等解说性的著作以及相关的体系性著作。但是,仅仅经过十年之后,受德国法学影响的教科书和体系书的出版便开始盛行起来,日本民法学由此进入了德国法学一边倒的时代。北川善太郎教授将这个时代总结为“学说继受”时代,因为这个时代的特点是,日本民法学者都在努力用德国民法学的方法对受德国和法国、或者说更多地受法国影响的日本民法典进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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