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涂维发 |
释义 | 涂维发,男,汉族,1954年7月出生,湖北京山人,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湖北省委党校党的建设专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鄂州市委副书记。 履历1971.09——1973.08,京山师范学习 1973.08——1980.12,京山县文化局工作 1980.12——1985.02,中共京山县委宣传部办事员、宣传科长(其间:1982.08—1985.12省广播电视大学学习) 1985.02——1986.03,中共京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6.03——1989.01,中共京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1989.01——1989.02,中共京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纪委常委、县委委员 1989.02——1991.04,中共京山县新市镇党委书记、县委委员 1991.04——1992.11,京山县副县长 1992.11——1997.08,中共京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7.08——1997.10,中共京山县委副书记 1997.10——2001.09,中共鄂州市鄂城区委书记(其间:1998.09—2001.09省委党校党的建设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1.09——2002.01,中共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2002.01——2004.02,中共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4.02——2005.02,中共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5.02——2005.11,中共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2005.11——2006.12,中共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2006.12——2009.02,中共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2009.02——,中共鄂州市委副书记 论述鄂州市紧紧抓住作为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试点单位的契机,紧密结合本市实际,在构建科学高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通过建立常委分工负责制等多项工作制度、议事决策规则,着力理顺领导体制、优化运行机制、扩大党内民主,较好地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功能,提升了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抓好常委分工,发挥主体作用2006年鄂州市委换届后,新一届市委常委12人,副书记职数由原来的5名减少为2名,党政班子中3名交叉任职。适应常委分工负责制的需要,对常委的职责和职能进行了定位,形成了常委分工的制度框架。 明确了常委的主要职责,并对书记、副书记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在常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常委是平等的,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这就改变了过去那种上有副书记、常委事实上是执行者的状况,使常委既是执行主体,又是决策主体,实现了常委权力的回归。每个常委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按照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从鄂州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即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市委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常委之间的工作,负责兼职部门的工作,抓好分管的其他工作。这样既避免了专职副书记在常委具体分工负责的情况下“插不上手”、无事可做的尴尬,又避免了专职副书记分管的工作与常委负责的工作交叉,影响常委分工负责制的落实。 按照副书记和常委分工不重叠,党政分工不交叉,常委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根据常委个人经历和能力素质等特点,由书记提议、常委会确定各位常委的具体分工。 抓好议事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按照新的领导体制,鄂州市委取消了书记办公会,领导架构由原来的“书记――副书记――常委”三级模式转变为“书记――副书记或常委”二级模式,减少了议事和决策层次,常委会的核心地位更加突出。 将决策的重点放在管方向、谋全局、出思路上,政府具体政务工作由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不作为常委会议题。各项议题按照权限由相关领导本人签发后提交市委办公室汇总、筛选,经秘书长审核后报书记审定,列入会议议题。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积极推进常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由于常委在常委会主体地位的明确,在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每个常委都能站位全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实质性地参与决策,改变了过去事实上存在的书记办公会“以议代决”、常委只表态“同意与否”的现象,增强了党内民主,保证了科学决策。 为充分发挥全委会集体领导作用,市委扩大了全委会决策范围,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在由全委会表决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将市直部门部分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提交全委会进行讨论决策,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书记直接面对常委,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过去工作由书记布置给副书记、副书记再布置给常委的状况,初步实现了由层级管理向扁平化管理的转变。在分工负责制下,常委成为执行与决策的统一体,站位全局、纵向沟通、横向协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职责分工加大调研、督办、落实的力度,提高执行力,凸显了常委的领导作用。 抓好监督约束,强化权力制衡鄂州市委重点建立四项制度,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纵横结合的监督体系。 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全委会评议和监督。每个常委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对分管、联系领域的重要工作及时向常委会报告,接受常委会监督。常委除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外,同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常委和党员监督。市委每年向各民主党派通报一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每个常委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委员的评议和监督。同时,在每次民主生活会以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常委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 市级领导的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民主生活会前后、班子换届前后。市委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由市委主要负责人谈话,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分别由其主要领导谈话。 对常委不遵守、不执行常委会的决定,或未按常委会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应当由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常委会讨论,也未征求其他常委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紧急情况除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常委遇紧急情况时,如因贻误时机、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的,进行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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