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释义

根据《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黔府发200932号)、《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黔府办发200997号)和《贵州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黔卫发2009128号)精神,结合桐梓县县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通知

桐府办发〔20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桐梓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实施方案

桐梓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黔府发[2009]32号)、《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黔府办发[2009]97号)和《贵州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黔卫发[2009]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起,向全县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到2011年,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之间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逐步缩小。辖区内常驻居民与流动人口都能享受到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0年起,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0年起,启动实施国家新增项目,即35—59岁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区改炉改灶、建设农村无害化厕所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项目。配合搞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和出生缺陷干预,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职责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职责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免费为居民提供。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附件2)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职责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部门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根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按照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要求和任务履行部门职责,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操作规范

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市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操作规范执行。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服务操作规范;

(二)健康教育宣教服务操作规范;

(三)0—36个月儿童保健服务操作规范;

(四)孕产妇保健服务操作规范;

(五)老年人保健服务操作规范;

(六)预防接种服务操作规范;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规范;

(八)高血压患者管理规范;

(九)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规范;

(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

五、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机制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人,地方财政安排3元。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主要由中央专项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县财政合理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开展的计划生育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按原经费渠道核发。县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

六、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多部门合作的机制,共同推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二)建立绩效考核。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采取专业考核和社会满意度评价方法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经费的结算根据,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结算与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对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的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淘汰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四)加强监督管理。县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要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做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信息统计工作的指导,对其统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应明确人员负责信息统计工作,保证信息完整,数据准确。

附件:1、桐梓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桐梓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

桐梓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永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守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陈德俊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长

张中红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李安平 县疾控中心主任

罗昭旗 县卫生局副局长

邓怀翌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袁细强 县文广局副局长

黄昌敬 县计生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中华 县人民医院院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张中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昭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