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释义 | 今年6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中一项重要内容。根据遵府办发电〔2010〕10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桐府办发〔2010〕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桐梓县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桐梓县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围绕深化“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和加强“三项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面向职工、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6月30日。 6月份第二个星期五(即6月11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组成的桐梓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综合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谢恩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副主任: 申贵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林 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波 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申 剑 县公安局局长 杨国祥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成绍典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吴 昊 团县委书记 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1、活动内容:从6月1日至30日,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加油站、公路收费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滚动字幕,发送手机公益短信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2、组织单位: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和地点:2010年6月11日上午8:30至12:00,在县城步行街。 2、活动内容: (1)沿街悬挂活动主题有关条幅,营造现场气氛。 (2)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事故案例、事故预防、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图片展览。 (3)设置咨询台,布置展板,展板不得少于2块。 (4)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5)桐梓县移动通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局和气象局向全县通讯用户发送有关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短信。 3、活动方式 (1)安全生产咨询 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单位具体为:娄山关镇、安监局、公安局、水利局、气象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局、农牧局、城管局、质监局、卫生局、教育科技局、林业局、公路段、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分局、桐梓火车站、铁路派出所、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崇遵高速公路桐梓路政中队、崇遵高速公路松坎路政中队。 活动形式:参加活动的单位要在咨询点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单或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挂图,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选择集镇赶集日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咨询活动。 参加单位于6月11日上午8:30到县城长征路步行街集中(自带宣传材料、横幅、桌椅、音响设施等),8:30开始,由城管局负责协调落实和部署活动场地。 (2)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县政府办、安监局、总工会、团县委、文广旅游局、经贸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局、教育科技局、质监局、林业局、气象局、农牧局、公路段、卫生局、电信局、水利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县人民医院、桐梓火车站、铁路派出所、 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崇遵高速公路桐梓路政中队、崇遵高速公路松坎路政中队、供电分局、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前将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横幅标语交县城管局,统一挂置在人民路、长征路等醒目位置;娄山关镇境内采石场和煤矿,安全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幅,由娄山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城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标语不得少于2幅,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一中、二中、四中、五中、娄山关镇中心学校、二小、四小、娄山关将军希望小学等学校将标语悬挂在各自校园门口,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城各建筑工地的宣传标语由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县安委会各专业办公室督促其所管企业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期间悬挂标语(不得少于1幅)。同时,各乡镇要在辖区范围内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各客运车辆在车身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每车不得少于2幅,时间保持到2010年6月30日,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 (4)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娄山关镇中心小学部分学生参加咨询日活动。 (5)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咨询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组织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 1、活动内容:由县政府各行业部门分别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及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所属企业、厂矿、工地、社区、学校、农村,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检查、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形式,直接向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帮助企业查隐患、堵漏洞、解难题。县有关部门按各自行业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等方面组织服务队,每个乡镇组织不少于1支服务队。 2、组织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2、组织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以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2、组织单位:由高速交警崇遵二大队、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交警大队、桐梓县第一小学共同组织。 (六)参加“安康杯”竞赛和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1、活动内容:在全县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面向基层社区、企业、生产一线,集中开展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一线教育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发挥广大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各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主题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通过活动,杜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不断提高广大青年职工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2、组织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安监局。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内容:国家确定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充实救援装备和力量,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及职工自我保护意识,针对夏季汛期特点,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和水上运输、道路交通及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大型超县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2、组织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各有关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各乡镇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镇活动开展原则同县里同步,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抄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抓好组织落实。 七、企业活动安排 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市、县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做好督促检查。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全县所有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都要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将各企业培训情况逐级上报。 (二)开展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 企业班组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等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趣味性,使每个人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企业要及时总结推广班组安全建设经验,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开展“反三违”和“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发动全体员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以同行业中发生的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通过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科学筹划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部门配合,突出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的作用,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抓好“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不断拓宽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各新闻单位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舆论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专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 5 日和7月 3 日前报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活动总结要附影像资料(无影像资料年度安全考核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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