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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田艾文
释义

网络作家:田艾文

代表作 :职业情人

作者:田艾文 首发:《小说阅读网》。

讲的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农村男青年艾文经过一次次失败的感情经历后,内心的转变,导致的行为的偏激的故事。

该小说具有很强的社会教育意义。

引子

想起来,我就独自冷笑。一个个女人的名字在我脑海里出现的时候我却记不起她们的样子了。只记得我和她们做过什么。记得曾经有个女人问我有过多少女人。她压在我的身上,含情脉脉地看着我,要我给她说说。我只能一笑说记不清了。她说要和我结婚,我说:“为什么结婚?”

她说因为爱情。

当经历了一番番感情的挫折后,我不得不选择成为一个个女人的情人。想和我结婚?你喝多了吧。我虽然打小没喝过自来水,但你别拿我当傻子。想和我再续前缘?别傻了,我已经对爱失去了兴趣。我成熟了,再不是一个认为爱情是无价的孩子。既然爱情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那么我已经拥有了“爱情”。别和我说爱情,我会发出冷笑。我早已经把爱情埋葬在了坟墓里,我时刻祭奠它。

现在看起来,光荣的定义似乎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改革:战争时期英雄最光荣;文化大革命时期贫农最光荣;改革开放初期劳模最光荣;而现在是能够驾驭金钱的本事最光荣了。

以前一直认为爱情本该是没有固定标准,是无比圣洁的。我突然发现这个在主观上极力愿意这样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爱情的脚步时刻追逐着光荣标准。于是在现在,我发现爱情不再那么神圣了,倒像是光荣标准的跟屁虫。不知道是爱情贬值了还是贪财的女子多了,反正很容易买的到。

我不否认,我曾经买过。但大多数时间是在卖。爱情的买卖做起来是不会赔钱的,我总是能卖出很多,买进的却很少。我总是能卖的价钱很高,但买入的却是很便宜。

我出生后不久,生产队黄了。小时候的记忆里最幸福的时刻便是在炎炎夏日守候在白色的冰棍箱子前等着吃二分钱一根的冰棍。那是个充满了喇叭花的村庄,各种各样的喇叭花开满栅栏。每到黄昏,我便会和几个伙伴去掐红蜻蜓。当时人们开始有了对钱的认识,因为卖东西的人越来越多。‘万元户’成了当时最光荣的称呼。我觉得,农民们开始认识到钱的重要性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当我在某个夏日再回去的时候,发现喇叭花已经绝迹了。我曾经试图找到一株,但走了很久还是失败了。我想,这是人们勤快了,已经把它斩草除根了。喇叭花绝迹了,只能停留在回忆里。但我还记得些什么呢?我努力回忆,却很难很好的形容,记起一样过些天又忘记了。

我们想表达我们生命中某种戏剧情景时,就要借助有关比喻。我把爱情比喻成跟屁虫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是我想到的最恰当的比喻了。而我把我们本身比喻成“在青春里浮动的尘埃”。微不足道又不得不道。——忘记历史就是背叛自己。

我叫艾文,出生在北方的一个普通的村子里。在我小学的记忆里一直被村东的王鹏欺负,他总是对我和我的同龄邻居利民施展他一个又一个的扫堂腿,我们便一次次摔倒。我和利民遭受这种惨境是在我们上四年级的时候,之所以这样,源于王鹏四年级念了三年,故意在等着我们——他练武的对象一样。用他的话说,这是让我俩知道他的厉害。

这种惨境一直到了初三才宣告结束。当我和利民意识到我们不仅班级追上了他,身体也追上他的时候,我们便把他拦在了桥头,准备发泄心中积攒下的多年的怨气,给他一个又一个扫堂腿,让他满地找牙。恰巧这时,他拿出了一包不错的香烟递给了我们,还拿出了一个印有光屁股外国女人的塑料非一次性电子打火机给我们点上了。就这样,我们大度地原谅了他,混在了一起。

“70后”这个词在我脑海里出现的时候,使我陷入了漫长的回忆与沉思中。我发现我的青春如同一粒尘埃,不曾落定。

通常关于无休止的欲望是我们所不齿的,把它比喻成痛苦的根源。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我们不要认为这是不正常的,毕竟我们很年轻,我们不是圣人。

当有些困难顶在我们头上的时候,我们或是迎难而上或是被它压倒。我们的努力可能是胜利也可能是失败。那么我们感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我们选择离开(进入)爱情的理由只是你想要这样。我们有什么目的吗?没有,统治我们的不是理性的逻辑,而是主观的情感。

不能责备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持续着行动,却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了什么,到底要达到什么切实地目的(永不满足,问题常在)。这就是青春的烙印。

我得出了一个欲望空间论:每个人的欲望都有一个储存空间,这是一个恒定不变的量,当满足了一部分后便会又有新的欲望填充进来。这种事实的存在推动人类进步,也使人饱受欲望之苦。

那么,对错反而显得无足轻重了,而是这种主观意向在时刻影响着我们做事,而没有对错。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简单一些,真实一些。出于真实,我不得不把我想的告诉你——传授思想是本能,不是为了谁好。

爱情也是本能,不是为谁好。本能的爱也是最真实的,也是没有目的的——没有目的反而成了我们内心深处所追求的目的——那就是没有目的地去爱。

我们对于自己隐藏自己欲望后的目的无所察觉,这生命中难以承受的事实就是:你就是想这么做。你没有理由也没有目的,只是人性的慌乱——如一颗难以落定的在青春中飘荡的尘埃。

‘70后’这个词是在‘80后’出现后才出现的。当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把自己和这个词(70后)联系到了一起。

生养我们那一代的时候是权力集中在革委会的年代,正是我国计划生育热火朝天的时候,‘只生一个好’这几个字被‘革委会’印到了光荣证上,我家和我二叔家都有这么一个红色塑料皮的小证。这算是最光荣的事情之一了。于是我没有兄弟姐妹。

二零零四年,四川成都的一个酒吧内。我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看着另一个黑暗的角落。

我观察着她。她穿着时髦,长相出众。一头微卷的长发看起来非常性感。她懒散地坐在酒吧的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眼神里满是颓废。手里夹着一支香烟却没见她往嘴里放过,只是让它在手上静静地燃烧。

她的面前摆着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杯,里边卧着代表魅惑的半杯红酒,散发着红宝石的光芒。她尽量让自己放松,再放松;颓废,再颓废;放纵,再放纵。

该死的!混蛋!她在心里不停地反复咒骂着。她一定是在心里咒骂着一个男人。捏起酒杯一饮而尽。

她尽量不去看周围的任何人,似乎这样足以能代表自己的成熟。

她抓着酒瓶的手如风中的树叶般抖了起来。眼睛里噙满了泪,转呀,转呀,一闭眼终于流了下来。她慢慢举起酒瓶放到颤抖的双唇间,一扬脖灌了进去。她朝着服务生打了个响指。

服务生走了过来,他恭恭敬敬地背着双手微微一躬身道:“小姐需要点什么?”

她用手指弹了一下空空的酒瓶,发出悦耳的清脆的响声。“再来一瓶!”

“好的,您稍等!”

我这时候走了过去。坐在她的对面。

我重新看了一眼这个夹着香烟喝酒的女人。我说:“你好,我爱上你了。”

她说:“什么?”

“你信吗?”我问。

“你看错人了。”

我说:“也许你需要我。”

“为什么?”

“你想那样。”

她又打了个响指,服务生过来后,她说:“给这位先生准备一个酒杯!”

服务生端来一个酒杯摆在了我的面前,给我倒了酒 “先生请用。”

她直言不讳地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只是抽动了一下嘴角,半笑不笑。“女人也一样。”

“男人都是好色之徒,见到有点姿色的女人,不管爱不爱,不管认识不认识,都可以和她睡觉。男人就是禽兽。”她歪着头看看我说。而后不屑地一笑。

我觉得应该和她理论一下了。我是个男人,这是为了尊严。我说:“女人都是贪财之辈,见到金钱就会主动脱下自己的衣服,不管这个男人有多难看,都可以和他睡觉。说这是安全感。女人就是衣服。”

她给我倒了酒。然后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她问:“你说我漂亮吗?”

我看了她一眼:“很漂亮!”

她开始和我喝酒,一杯又一杯。我陪她喝。她突然探过身子,直勾勾看着我的眼睛说:“那你说,你愿意和我睡觉吗?想和我睡觉吗?说实话。”

“要钱吗?”我问。

她晃晃头说:“不要。”

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实话,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了。我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有着野兽一般的原始冲动,说不想那是不可能的。我知道,我违背了只是和她嬉闹下的初衷。我的眼睛转了几下,闪烁不定。

她看着他的眼睛说:“你的眼神告诉我了。”

“好吧,我承认。我很想和你睡觉。我说,“你满意了吧!我得走了。”

她却一把拽住了我的胳膊,“我们去睡觉。”

我呆住了,足足十多秒没有了任何知觉。然后任凭她拉着自己走出了酒吧。走到了街上去打车。而我的奥迪A8就停在酒吧门口。我临她拽着进车的时候指了一下身后的车说:“我有车。”

她只是扫了一眼,不经意间看了那辆车。只是笑了笑。然后毅然关上了出租车的门。

我们都喝了不少酒。我被她拉着手走进了酒店的客房。进去后,她跪在床上动了两下。她对我说:“这床不错!”她的手很软很小。她的全身上下除了眼睛都很小。屋内有月光照进来,房门一声闷响被重重地摔上。我们默不作声地很默契地突然抱紧对方。很快我们就像在寻找乳 头的孩子般急切吸吮着彼此的唾液。我觉得眩晕,天转地转自己也在转——这种脱离了物质的情感让我非常激动。于是我们不得不躺到了那月光下洁白的床上。她突然呢喃着说:“我们先一起冲凉吧。”

我的心里,早已被一种狂风暴雨的渴望沾满了。这突如其来的话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却又突然觉得这是一个美妙无比的提议。她和我走进浴室,互相看着对方。我们之间似乎有着一种默契。她脱下了上衣,我也脱下了。她褪下了裤子,我也褪下了,似乎在玩着跟我学的游戏一般。直到两个人裸着身体看着对方。她说:“我们一起冲凉。”

她洗的时候,我看着她。我洗的时候,她看着我。似乎有着心有灵犀的默契。我们洗完后,又都穿上了衣服。她拉着我的手说:“我们重头开始。”

我压在她身上,开始热情地亲吻,牙齿碰撞的声音在证明着我们的狂热。我一颗颗解开她的纽扣,褪下了她的衬衣,捏开她背后胸罩的扣子。胡乱扯拽着。她问:“你爱我吗?”

我问:“你呢?”

“你叫什么名字?”

“有必要知道吗?”

她抓着我的手,放在了自己那丰满的乳 房上。

喘息声,呻吟声,两张极度扭曲的脸。

……

我打开灯,发现自己那里有着斑斑血迹。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小姐,还在担忧着自己会不会得病?”她强忍着自己的疼痛,再一次走进了浴室。

流水声随后响了起来。她一开门,对正坐在床上发呆的我说:“你怎么还不进来?”

我走了进去。两个人都不说话,面对面看着。表情接近麻木。她不屑地一笑,在温热的水雾里靠紧了他的胸膛。我慢慢地抱住了她,用力抱着。她仰起头,慢慢闭上眼睛。热吻持续了很久。我对她说:“如果,如果你要我负责,我不会推脱。”

她淡淡地说:“不用了,我要离开了。这也许是我对这个城市唯一的记忆。是的,是唯一的,很简单的记忆。”

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的裸体伏在自己的胸前。但是,当我还没来得及从发愣中清醒,她便再一次吻住了我的双唇。就如同夏天短暂的骤雨中的凝滞,从屋檐下刚跑出去两步,更猛烈的骤雨就被狂风裹挟着从天而降。我不得不紧紧抱住她,一直到疲惫不堪。

是的,这是我所知道的。我不知道的是,为什么这次看似荒唐的意外会令我无数次的回忆,虽然这不是我愿意的。为什么每次想到她的时候会令自己的指尖颤抖,嘴唇发麻。虽然我极不愿意对回忆长久的冲动下去。

早上,女人拎起包走了,她甚至在出门的时候就也许记不起我的样子了。只是知道,我的后背上有一条半尺长的疤。她还问了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伤口,我说是小时候淘气弄的。

我慢慢睁开眼睛,只有空荡荡的房间,似乎一切只是一场梦,那么的不真实。我快速地掀开了被子,床上那斑斑落红证明着:昨晚,不是梦。我努力想让自己回忆起她的肖像,努力让自己不去忘记这个模样。事实证明,我没有成功。

我突然发现我忘记了很多人的样子,甚至是和我有过很亲密接触的女人。我能做的,只有一遍遍回忆事情的经过。我觉得,我成了现在的我,和她们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事儿要从一个叫谭小雨的女老师说起——我初三时候的语文老师——我爱过的第一个女人。

第1章

我的故事要从很久以前说起。那是个最美的时代,是我的花季。

一九九四年夏,北方小镇的街头。灿烂的阳光照在旁边铁皮的理发店,烤得铁皮房不得不敞开了门窗。一个坐在门口捧着一袋瓜子吃的丫头把瓜子皮吐了一地。她突然站了起来,拿了把扫帚扫到了一旁。她不停地抱怨着天气的炎热,说让王鹏给她买瓶汽水喝,要冰镇的。

王鹏看看她说:“焦晓红,你还要脸不?我欠你的?你咋不说给我买一瓶!”

利民用手一指她:“自取其辱。”

我一条大腿卡在自行车大梁上。对着马路对面过来的一个贼了七八天的妞儿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对身后的利民和王鹏说:“嘿!快看!过来了嘿!怎么着哥儿俩,我保证,三天内拿下。”

在这个开着本田、铃木、川崎、雅马哈(摩托车)为时尚的年代,我们三个骑着三辆二八自行车,每天在马路边叼着个烟卷对着无限寂寞的内心在荒废。追求着廉价的狂欢。而小镇的这个理发部前就是我们最喜欢待着的地方之一。

利民颤着头和一条腿,不屑地说:“和我没一毛钱关系。”

王鹏坐在自行车的托货架上笑道:“不吹牛能死?!”他一挑头,看着一个穿着脚蹬裤,脖子里围了一条小丝巾的,骑着黄色弯梁自行车(当时称公主车)的女孩子说:“来了,看你的了。你要是三天能泡上,我对你顶礼膜拜。”

“他就是色大胆小吹牛逼,扎手捂脚吹牛逼。还三天!三年能泡上,我就心甘情愿为你当一个月司机(自行车司机)。”他说着还做了个挺胸的动作,就像面对五星红旗的红卫兵。

“看我的。”我整理了一下自己那身最为时髦的太子裤和牛仔上衣(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穿牛仔裤的很少),蹬上自行车就像个战士一样冲了上去。刚蹬了两圈,车链子哗啦一声掉了。我不得不‘我草’一声,迅速下了车挂上了链子。

“瞧瞧你那损样儿!还泡妞儿呢,母猪跟不跟他还要且想几天呢。哼哼着琢磨这主儿是不是个能过日子的模范丈夫。”利民说。

“走,跟上去看看。”王鹏在我身后一挥手道。

我骑着自行车追过去,操着浓厚的东北口音离老远就喊:“姑娘,等一下。善良的姑娘,你等一下我。”

他紧着蹬了几圈,拦住了姑娘。呼哧哈赤地说:“姑娘,你等等。”

姑娘停下后看着他说:“有事吗?我不知道你在叫我。”

我拿出一个棕色的钱包递给她说:“这个是你丢的吗?”

姑娘看了看说:“不是,这钱包不是我的。”

“那你能告诉我派出所怎么走吗?”我说,“我要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姑娘一听愣了一下,她没想到今儿遇到传说中的活雷锋了。指着一条路说:“直接走,下路口右转,过个桥后到马路对面再往回走,再右转,在路北。”

“你真是个好人。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没想到还有你这么不贪财的人。”姑娘又说。

“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严肃地说。

在不远处,利民和王鹏在一旁指指点点。我隐约听到利民说道:“瞅瞅这人模鬼样的损样儿,又是用雷锋精神欺骗小姑娘纯真的感情,俗不俗?”

“你猜现在说什么呢?”王鹏问。

“姑娘,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我在这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每天到晚上总是瞪着眼睛看着房顶,想不起一个名字。忒孤独。”利民说。

我确实是这么说的(这也许出自他的引导所导致的结果),姑娘告诉我说:“我叫谭小雨。”

“我能请你吃顿饭吗?用自己的钱。我想请你吃一顿面条。你真漂亮,我一直做着一个梦,在梦里我总是梦到一个如喇叭花一样的姑娘。但是当我醒来的时候,却记不清她绝色的容颜了。今天我见到你才发现,那个梦中情人分明就是你。”

姑娘被他一下说的愣住了。她突然听到了利民和王鹏哈哈地笑声,看过去才发现,二人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她这才意识到上了当,碰上了无所事事地二流子。她骂道:“臭流氓,滚开。”说完悠了两下自行车,骑上就走了。

“嘿!那派出所我不会去。”我在身后绝望地大喊。

谭小雨一回头喊道:“最好你这样人进去就别出来了,好好改造改造。改造成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你别走啊!你听我说,我本来就是个高尚的人,是个纯洁的人,是个纯粹的人,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从我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中可以看得出。嘿,你等等我。”我骑车追过去,四下踅摸。早就失去了谭小雨的影子,急得一拍大腿,痛心疾首道:“失之交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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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