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津经济贸易进修学院 |
释义 | 天津经济贸易进修学院于2002年8月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建立,自建院以来,本着“教育合作国际化、教育理念现代化、教育手段科学化、教育对象普及化”的办学宗旨,遵照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的各项法律和法规,依法办学,依法合作,依法走向国际化。 基本信息在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面向学生、面向成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引入外国先进教学理念,努力学习国际上先进科学的教育手段和方法,融汇中外教学经验,博采众家之长。多年来,学院要求全体职员工严格执行“求学以博、求论以精、做人以诚、做事以恒”的院训,以“博精诚恒”教育为旗帜,鞠躬尽瘁办学兴教,忠诚于人民教育。先后与世界著名的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培养了12名诺贝尔奖获得者)、马来西亚史丹福学院、美国西北理工大学,以及加拿大、英国及新西兰等国的多所知名大学合作举办出国留学前英语培训班,选送了多批学生出国留学。 学院与国内多所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高中、中专职专毕业生,合作举办高等教育专科、专升本学历、学位教育。已开设专业有:商务管理(本)、人力资源(本)、物流管理(本)、项目管理(本)、工商管理(本)、会计(本)、药学(专)、护理(本)以及商务管理业余班、人力资源业余班、项目管理业余班。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有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教授、天津医科大学、高级讲师、教务人员等50余人。他们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能出色的完成高自考的教学任务,确保高质量的教学。学院设立专职班主任,重视素质教育。对学生实施全天候管理和服务,为学生营造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就业政策1.对在校生自主创业的, 放宽学籍管理,2年内保留学籍。 2.享受免费创业培训的范围扩展到毕业学年各类院校学生。 3.组织开展创业实训。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实训基地进行3至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创办企业的能力。补贴政策和标准比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执行。 4.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5.创办民营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环保节能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小额担保贷款初次贷款额度可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经营的,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对还款及时、信誉度高、经营好的创业者,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给予年度10万元的循环贷款支持。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并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后,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工龄。 8.成功创业的,可再享受改善和扩大企业能力的免费培训。 历史沿革: 该校诞生在国家三年困难时期的1960年,首任校长由学校主管部门原天津市外贸局副局长周定国同志兼任。以后频繁迁址,七易校名,历经坎坷。 1962年学校更名为天津市黄纬路中学, 1964年再度更名为天津市财经职业学校, 1965年改为天津对外贸易学校。 1969年12月学校因“文革”停办。 1972年12月学校复校,校名为天津市对外贸易中等专业学校。 1984年更名为天津对外贸易学校。 1995年5月更名为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 1999年10月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和天津市国际商务职工中专正式合并,校名为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 2001年4月学校升格为外经贸职业学院,实现了学院几代教职员工建校历史上两次申办大学未成功的夙愿。 2000年,学院晋升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2002年4月学院组建了所属股份制国际商务学校。 随着珠江道新校园的落成,学院于2002年10月16日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一所现代化的外经贸职业大学开始腾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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