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临宽仁多恕 |
释义 | 原文唐临性宽仁,多恕。 尝欲吊丧,令家僮归取白衫,僮乃误持馀衣,惧未敢进。 临察之,谓曰:“今日气逆,不宜哀泣,向取白衫,且止。” 又令煮药,不精,潜觉其故,乃谓曰:“今日阴晦,不宜服药,可弃之。” 终不扬其过也。 阳城尝绝粮,遣奴求米。 奴以米易酒,醉卧于路。 城迎之,奴未醒,乃负以归。 及奴觉,谢罪。 城曰:“寒而饮,何害也!” 译文唐临性情宽容仁慈,很宽容。 有一次准备去吊丧,让童仆回家去拿白衣服,童子拿错了衣服,害怕得不敢进来。 唐临知道以后,对他说:“今天气不顺,不适合悲伤哭泣,我刚才让你去拿白衣衫,就不要去了。” 又曾经命人煮药,那人煮坏了。唐临暗地知道了原因,对他说:"今天天气阴暗不适合吃药,应该把药扔掉。" 最后都没有追究他的过失。 阳城曾经断粮,派遣奴去求米。 奴用米换酒,喝得醉在路上。 阳城去接他,他还没醒,就把他背回家。 后来奴睡醒了,向阳城谢罪。 阳城说:“天寒冷喝酒,没有什么不好的!” 注释1.宽:宽厚。 2.仁:仁慈。 3.恕:宽容,宽恕。 4.常:(尝)曾经 5.吊丧:哀悼死者 6.令:让 7.童:仆人 8.余:别的 9.乃:却 10.未:不敢 11.宜:适宜 12.向:先前 13.且:暂且 14.止:停止 15.取:拿 16.精:好 17.潜:暗暗地 18.晦:暗 19.扬:张扬 20. 绝:断绝。 21.遣:派遣 22.负:背 23. 觉:睡醒 启示1.无论唐临还是阳城,他们对待僮婢时,不因其地位低而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其呼来喝去,他们的宽容态度让人敬服; 2.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宽容也应有针对性并且适度,毕竟宽容是作用于双方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如果能够起到缓和与教诲的效果固然好,否则不分情况,放纵尺度,将宽容变为纵容,就会扭曲了宽容的真正含义 出处选自 冯梦龙 《古今谭概》 唐临个人事迹——唐临传原文唐临,京兆长安人,周内史瑾孙也。其先自北海徙关中。伯父令则,开皇末为左庶子,坐谄事太子勇诛死。临少与兄皎俱有令名。……,出为万泉丞。县有轻囚十数人,会春暮时雨,临白令请出之,令不许。临曰:"明公若有所疑,临请自当其罪。"令因请假,临召囚悉令归家耕种,与之约,令归系所。囚等皆感恩贷,至时毕集诣狱,临因是知名。 再迁侍御史,奉使岭外,按交州刺史李道彦等申叩冤系三千余人。累转黄门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俭薄寡欲,不治第宅,服用简素,宽于待物。尝欲吊丧,令家童自归家取白衫,家僮误将余衣,惧未敢进。临察知之,使召谓曰:"今日气逆,不宜哀泣,向取白衫,且止之也。"又尝令人煮药,失制。潜知其故,谓曰:"阴暗不宜服药,宜即弃之。"竟不扬言其过,其宽恕如此。 高宗即位,检校吏部侍郎。其年,迁大理卿。高宗尝问临在狱系囚之数,临对诏称旨。帝喜曰:"朕昔在东宫,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职,以畴昔相委,故授卿此任。然为国之要,在于刑法,法急则人残,法宽则失罪,务令折中,称朕意焉。"高宗又尝亲录死囚,前卿所断者号叫称冤,临所入者独无言。帝怪问状,囚曰:"罪实自犯,唐卿所断,既非冤滥,所以绝意耳。"帝叹息良久曰:"为狱者不当如此耶!" 永徽元年,为御史大夫。明年,……寻迁刑部尚书,加金紫光禄大夫,复历兵部、度支、吏部三尚书。显庆四年,坐事,贬为潮州刺史。卒官,年六十。(节选自《旧唐书.唐临传》 ) 译文唐临是京兆长安人,周内史唐谨的孙子。他的先人从北海迁徙到关中。他的伯父唐令则,在开皇末年担任左庶子,因谄媚,曲意迎合太子李勇获罪而被杀。唐临年青时与兄唐皎都有很好的名声,出任万泉县丞。万泉县有轻罪囚犯十几人,恰逢春末下了及时雨,唐临禀告县令请求放出他们,县令不允许。唐临说:“您如果有所疑虑,我自己承受这个罪责。”县令因而请求他暂代县令,唐临主持政事,召集囚犯全让他们回家耕种,和他们约定,让他们按时回到关押的地方。囚犯们都感激宽恕恩惠,到约定时间全都聚集到监狱,唐监因此知名。 两次提升侍御史,奉使命到岭外。追究交州刺史李道彦等处置的申诉冤案关押的三千多人。多次调任黄门郎。再封给他银青光禄大夫。他生活节俭少私欲,不建第宅,衣服用品很简朴,在待人上很宽容。一次,他曾想要哀悼丧事,让家仆自己回家取白衫,家仆误拿了别的衣服,害怕不敢拿出来,唐临观察了解了此事,让人叫来他说道:“今日感觉呼吸不顺,不适合哀悼哭泣,先前让你取白衫,暂且不取了。”又一次,他曾让人煮药加工上出了错,他暗中了解了那个原故,对那人说:“天气阴不晴,我不适合吃药,那就扔了它吧。”终究没有宣扬那个人的过失,他能如此宽恕。 唐高宗即位,唐临任检校吏部侍郎。那年,升为大理卿。高宗曾向唐临询问在监狱关押的犯人数,唐临回答皇帝问话符合皇帝意思。皇帝高兴地说:“我曾经做太子时,你就侍奉我,我现在做皇帝,你又担任侍奉的职位,凭昔日的忠诚,所以我又授予你如此重任。治国重要的事在于刑法,执法很紧过严就伤害人,执法过宽就使惩罚犯罪失误 ,务必让执法公正不偏,符合我的心意啊。”高宗又曾亲自审查死刑囚犯罪状,以前大理卿所判处的犯人叫冤说屈,唐临判处的犯人唯独不说话。皇帝奇怪问这个情况,囚犯说:“罪行确实是自己犯的,唐大理卿判处的刑罚,已经不感冤屈,不是滥用刑罚,这是我没有想法的原因。”皇帝感叹很久说:“审理案件的官员不应当如此吗?” 永徽元年,唐临任御史大夫。第二年,不久升任刑部尚书,再封给他金紫光禄大夫,又担任过兵部、度支、吏部尚书。显宗四年,因犯罪贬为潮州刺史,死在他的任职上,终年六十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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