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太平洋共同体 |
释义 | 1947年2月6日,当时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六国政府在澳大利亚堪培拉签署了《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South Pacific Commission)。1962年荷兰把西伊里安岛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南太平洋委员会总部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委员会一度取名南海委员会。在1997年10月举行的会议上该组织决定从1998年10月起改名为太平洋共同体(Pacific Community -- PC)。 宗旨该组织宗旨是促进南太平洋地区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主要在医疗卫生、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和起顾问作用。1976年起又扩大至农村发展、青年事务、文化教育、体育交流、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等方面。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全体委员会是南太平洋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有权任命南太平洋委员会主要官员。每年在年会前4个月举行会议。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创始成员为:澳大利亚、法国、荷兰(1962年退出)、新西兰、英国和美国。 主要活动是在医疗卫生、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方面提供咨询,提出工作计划。 成员国截止1997年10月有成员26个: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汤加、萨摩亚、瑙鲁、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图瓦卢、基里巴斯、瓦努阿图、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美属萨摩亚、关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库克群岛、纽埃、托克劳、皮特凯恩、北马里亚纳自由联邦和帕劳。智利正在申请加入。1997年10月20日,英国在退出该组织2年(1996年1月1日)后决定从1998年起重返南太平洋委员会。 成立日期1947年2月6日,当时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等六国政府签署了《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South Pacific Commission——SPC)。1962年,荷兰把西伊里安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 南太平洋会议1950年,该委员会为了使南太平洋地区的属地和托管地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决定每3年召开一次南太平洋会议。1967年后,改变为每年召开一次。1973年,根据澳大利亚建议,南太平洋委员会和南太平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1974年起执行,通称“南太平洋会议”,就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方向、优先项目、吸收合作伙伴、选举和任命委员会主要官员等重大事务作出决策。但此前仅美、英、法、澳、新、西萨摩亚、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库克群岛、所罗门群岛、瑙鲁、图瓦卢和纽埃13个政府成员代表有选举权。在1983年第23届南太平洋会议上,根据澳大利亚的提议,规定现有的27个成员都有选举权。 主要负责人总干事吉米·罗杰斯(Jimmie Rogers,所罗门群岛人)2006年上任 总部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 出版物《活动月刊》(Monthly News of Activities);《南太平洋会议报告》(Report of the South Pacific Conference),年刊。均为英、法文。 组织机构自1983年起,27个成员代表组成南太平洋委员会整体委员会,为南太平洋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有权任命南太平洋委员会主要官员,每年在年会之前4个月举行会议。在多数岛国设有办事处,具体实施既定项目。总干事下设2名副总干事。 资金来源分三部分:一、会员费,总额700万美元,90%由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法国、新西兰5大国缴纳,其余10%由22个岛国和地区负担,每3年审议一次经费负担情况;二、澳等5大国提供的项目援助;三、欧洲联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各国通过多边组织或直接向南太委员会提供的援助。九十年代以来,澳等主要援助国对南太委的项目援助呈逐步下降趋势,为节约经费,南太委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改组。 主要活动在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和协助,侧重落实各国和国际组织对南太地区的经援项目。在1976年举行的第16届会议上,委员会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乡村发展、青年和团体事务、特别专家协商、文体、教育交流以及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等。1995年10月,第35届年会在努美阿举行,选举罗伯特·邓恩为总干事。1996年10月,第36届年会在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塞班举行,邓恩连任总干事。1997年9月,第37届年会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会议决定每2年举行1次“南太平洋会议”,并决定南太平洋委员会于1998年1月1日起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 1998年我国向该组织“南太森林保护”项目捐款5000美元。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