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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太初有道
释义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这是《新约·约翰福音》开篇第一句话。

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

读经:约1:1-18

一、耶稣是谁:

(一)是道(1节上):

1. 道与神的关系(1~2节):

『太初』与『起初』(创一1)原文同字,但两处的意义却不同;『起初』是指神创造的开始,亦即时间的起头;『太初』是指在未有时间以前,在已过无始的永远里就已经存在──自有永有。

『道』(logos)指『话』或『言语』,但与平常应时的『话』(rhema)有别,这里的『道』指『常时存在的话』。这里的『道』即解释、说明、彰显并代表神的属性。耶稣基督是在创世以前就已经存在的『道』;他乃是神的解释、说明和彰显,是他将神表明出来(参18节)。

「道与神同在」这句话至少有下列四个意思:(1)表明『道』与『神』一样,是有位格的;(2)表明『道』与『神』处于同等的地位,并不分孰优孰劣;(3)表明『道』与『神』彼此同时存在,并无孰先孰后之别;(4)表明『道』与『神』彼此面对面,彼此之间心意相交相通,向着对方并无秘密。

耶稣基督与父神同时存在,是与神同等的(腓二6),并且深知熟悉神的心意。

2节不仅是第一节的重复,并且也是一个确认:指出耶稣基督在已过无始的永远里,就已经是神,基督的神性乃是永恒的,绝对的。从亘古到永远,他就与神同在,他也是神。难怪在《约翰福音》里没有提到耶稣的家谱,因为他是『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来七3)。

2. 道与万有的关系(3节):耶稣基督不但不是被造物,反而是神创造万物的凭借(参西一16~17;来一2);离开了他,便没有万物。

3. 道与人的关系(4~5节):耶稣基督是生命的源头,也是光的源头(参诗卅六9)。所以他来了,就是要叫人得生命(参约十10)。神的生命一进到我们里面,就成为「人的光」。我们就在这一个光中,一面看见主耶稣是何等荣耀、尊贵、伟大、丰富;一面也看见自己是何等污秽、卑贱、渺小、贫穷。当生命的光照在我们里面,黑暗就不能胜过它;相反地,光却能驱散黑暗。

4. 道与先锋施洗约翰的关系(6~8节):约翰只是点着的明灯(参五35),向人指明世上的光(参九5),他自己并不是那光。传道人固然配得着信徒的尊敬(参提前五17),但要小心守住自己的地位,以免重蹈撒但的覆辙──高抬自己,要与神同等。

5. 道与世人并以色列人的关系(9~11节):光有真光和假光之别。世界上有真的,也必有假的;教会里面有真基督、真道、真先知,也会有假基督、假道(异端)、假先知。所以信徒应当慎思明辨。

光虽然普照全人类,但有的人受益,有的人则未受益,乃因各人对光的反应不同(参八12)。

6. 道与信徒的关系(12~18节):『接待』这个字的原文,在可12:19翻作『娶』。所以我们接待基督,不是今天接待,明天就请他出去。我们的接待乃是像人娶妻一样,是终生的事,是生命上的联合。

人除了由神重生之外,没有办法靠自己天然的能力、聪明或才干,来臻于光明至善的境界。

「不是从血气生的」得救不能血脉相传;我们不能说父母亲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来就命定是基督徒。

「不是从情欲生的」得救不是靠肉体的意志;我们得救时虽然需要决志,但没有悔改相信的决志,仍然不能叫我们得救。

「不是从人意生的」得救不是靠传道人的帮助;虽然我们得以听到福音,乃是别人的一种帮助,但若没有圣灵的光照感动,仍不能使我们真实得救。

(二)他是神(1节下)

1. 他是真光(9节)

2. 他是父怀里的独生子(18节):父的独生子借着话、生命、光、恩典和真理,将神表明出来。话是神的彰显,生命是神的分赐,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给人享受,真理是神给人实化、领略。借着这五件事,神在子里完全表明出来了。

「父怀里」,说出基督是父所最喜爱的;「独生子」,说出父的一切惟独由他承受。

二、耶稣作甚么:

1. 他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9节)

2. 他要赐人作神儿女的权柄(12节):凡与主联合的,就得着权柄,也能作神的儿女(参12节),所以也就与主耶稣一同蒙父喜爱,并且一同承受父一切的丰盛。我们要认识神,必须借着耶稣基督;我们越多经历主,就越能清楚认识神。

3. 他来住在我们中间(14节):「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话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来是抽象、难以捉摸、看不见、触不着的,如今在肉身里成为具体、实在、可见、可摸的。这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的意思。

「住在我们中间」『住』字原文作『支搭帐幕』;基督作为神的帐幕,是神在地上人间的居所,他无论到那里,神也就到那里。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带着神住在人中间,所以他的名为『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参太一23)。

「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恩典』指不须付出代价,可以白白得着的一种恩赏;『真理』指并非虚无飘缈,而是具体又实在的一种认识。『恩典』特指神在基督里作我们的享受;『真理』特指神在基督里成为我们的实际体验和经历。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所以我们得着了基督,就得着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三、我们该如何待他:

1. 接待他,就是信他的名(12节)

2. 领受他(16节):「我们都领受了,」『我们』指所有的基督徒,包括那些未看过耶稣肉身的人。

「恩上加恩,」意思不是『恩典回应恩典』,而是『恩典之上复加恩典』,意即『足够应付我们每项需要的恩典』(参林后十二9)。

3. 见证他(15节):『以前』兼指时间和地位。施洗约翰在此承认主耶稣在时间上,亘古就已经存在;在地位上,尊贵超越过一切,无人能与伦比。

老子的道

老子研究中的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即老子的道究竟是物质实体抑或是精神实体的问题。

然而,若要在正理解老子,没有必要陷入这种经院式的循环辩论中,而应当深入分析“道”的真实意义。如果打破老子思想的神秘外壳,通而观之,那么老子的全部哲学可以提挈领地概括为三句话,即:太初有道。

其道一为“变”,二为“反”。

圣人用之:明道,通变用反。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这两句话是《道经》的开篇之首,对于老子全书具有提纲挈领的意义。它以思辨的形式,道出了规定与否定、有限与无限的辩证关系。

斯宾诺莎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规定就是否定。”斯氏的这个命题所提示的是这样一个道理;对于具有无限性的实体来说,在质上对它的每一种确定,都必然意味着对其无限性的限制,因而意味着否定。

斯宾诺莎曾经把无限性比做一个圆环。因为一个线段当它构成封闭的圆圈时,是既无起点也无终点,因而在质上是无限的(尽管它在量上是限的)。而其它任何一种开区放问的线段,则无论在量上可以延展多么长,但在质上总是受到起点和终点的规定,因而是有限的(正是在同样的意义上,黑格尔把“绝对理念”也比做圆圈)。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个命题,与斯宾诺莎的“规定即否定”这个命题具有相同的涵义。老子认为,记本身无起点亦无终点,“绳绳兮不可名”(14章),是不可规定的无限实体。但另一方面,老子又认为,道也不是栖身于宇宙之外的一个超越物,它存在于宇宙中,存在于事物中。 这里老子实际提出了一种蕴涵矛盾结构的命题,即:

一方面—— 道不可道,不可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道无形,无象。(“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14章)

另一方面—— 道可道,名可名。(“吾不知其名,强为之名,字之曰道。”)(15章)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圆众甫。”(ZI章)

道有形,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精”。)(ZI意)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康德所谓“二律背反”,也就是逻辑上的所谓“悖论”。

黑格尔曾指出:“东方的哲人每每称神为多名的或无量名的,……因为有限的名词概念,不能满足理性的需要。”(《小黑辑》第 109页)老子之所以视道为不可道,不可名其原因盖也在于此。

老子认为,驾驭着方有而又超越千万有之上的道,乃是万物所生的本根。“夫物芸芸,各归其根”(16章)。由这一观点中,他引出反感觉论的认识论。他说:“天下有始,司以为天下母。即得其母,以知其子。”(52章)“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知天道。(47章)“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47意)

宇宙中的万物纷纷芸芸,而“道”却是他们的总体、本根。由于万物形态及现象的多样性,所以任何感官的把握都只能达到片面的局部。只有理性的思辨才能把握万物的总体实体和本体,“道”。从而做到“不行而知,不为而成。”

老于贬低感性认识的原因,是因为他从宇宙现象和人世经验的流动不居中,意识到感性认识的表面性、片面性、偶然性、主观性。黑格尔指出:

“对那些断言感官对象的实在具有真理性和确定性的人,他们最好是回到那最低级学派的智慧……因为对于那些了解了这种神秘的人不仅仅达到了对感官事物的存在的怀疑而且甚至于对它们的存在感到绝望,他们一方面否定了感官事物,一方面也看见感官事物否定其自身”。(《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41页)

老子正是从对感性事物的这种否定中走向对感性知识的怀疑和否定。他要求越过感性现象而直接深入到对宇宙实体——道的认识。他认为只有通过对这种普遍规律的认识才可以推导出对各种特殊事物的先验性的认识。所以老子这种反感觉论的认识论,实质乃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一种尚处在萌芽形态的理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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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27:07